薤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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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日 星期三

2010年9月14日 星期二

ECFA生效 台股飆201點登8091.3

ECFA生效 台股飆201點登8091.3
漲幅2.55%今年最大 外資買超208億 法人:留意追高風險

2010年09月14日

【陳文蔚╱台北報導】ECFA生效,政府營造慶祝行情,外資大買208億元,台股昨開高走高,終場指數大漲201.19點,以8091.3點作收,一舉突破8月10日8054點前高,單日漲幅2.55%在主要亞洲股市居冠,更創下今年單日最大漲幅。

台股昨日收盤指數創下近4個月新高,月線亦正式翻揚向上,市場看好持續挑戰今年高點,不過因指數迅速越過8000點整數關卡,短線已來到相對高檔區,法人認為應留意高檔獲利了結賣單,短線應留意追高風險。

宏達電大立光奔漲停

台股昨日強勢上演軋短空戲碼,金融、傳產、科技股全面翻揚,特別是在高價人氣指標宏達電(2498)、大立光(3008)以及晶華(2707)先後直奔漲停帶領,加權指數開高走高,一路越過8000點仍未見疲態,尾盤更拉高越過8054點前高,以最高點收盤,再創波段高點。
就族群來說,與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相關的觀光、汽車類股漲幅都達5%以上,金融股也強漲逾3%,成交比重更跨過10%,同時昨日集中市場成交量進一步擴大至1471億元,3大法人買超236億元,創下近4個月大量,其中外資大手筆買超208億元,不但是今年單日第3大買超金額,更是6月22日以來最大量,使台股呈現價量俱揚多頭行情。

寶來投顧副總王兆立表示,除了ECFA題材之外,由於周三適逢台指期結算,外資先前9月布局不少多單,因而乘機獲利出場,盤面上更出現強勢軋短空行情。由於外資留倉多單減少,預期今日將以高檔震盪機率較高。
王兆立說:「在月線翻揚且量能放大下,有利短多行情,指數可望越過4月15日盤中8190點高點,至於今年1月19日高點8395點則仍需多頭再接再厲。」

不排除兩岸聯手作多

王兆立提醒,台股短線急漲來到相對高點,向上空間有限,預期在9月中下旬之前還可以處於安全區,可進行區間操作,但9月下旬之後,第3季季報陸續出爐,財報表現恐使盤勢震盪擴大,持股部位較高的投資人需留意。
保德信投信投資長余睿明也認為,短線上台股融資浮額仍大,籌碼面凌亂形成突破阻力,因此台股恐怕不容易一次就站穩8000點之上,不過就指數位置而言,應該持續往盤整區間上緣靠攏,台股將以盤整墊高走勢向上突破。
不過永豐投信投研部主管黃俊欽認為,五都選前政策勢必會一路做多,特別是五都被視為2012年大選前哨戰,不排除兩岸會聯手政策作多,特別是觀察昨日外資買超前20大個股,金融股強佔一半之多,可見一斑。

2010年4月16日 星期五

2010-04-16 產業創新條例三讀通過

產業創新條例三讀通過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立法院十六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並廢止「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行政院長吳敦義與副院長朱立倫晚間到立法院致謝;至於營所稅調降為百分之十七,因需要所得稅法配合修正,將在下週處理。

立法院院會昨天處理產業創新條例草案,朝野上午先處理沒有爭議的條文,完成六十六條條文二讀,但民進黨所提出十七條及二章名稱等爭議條文,要求刪除給予企業研發租稅優惠、刪除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補助、增訂協助中小企業專章、明定國發基金不得舉債等,則在下午進行表決。

  下午會議展開後,民進黨團總召蔡同榮、幹事長李俊毅、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林滄敏上台發言後,即進行爭議條文表決。民進黨針對其提出的條文,動員各兩位立委上台發言,國民黨也隨後由一名立委上台發言。

  由於逐條表決及發言程序漫長,立法院會下午二時卅分開會後,經七個多小時,終於晚間九時四十六分完成三讀,通過產創條例後,並同時通過廢止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產創條例通過後,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得訂定地方產業發展策略,各中央主管機關可獎勵或補助,並可設立產業園區。產業園區不限於工業區,還包括醫療、文化、創意、環保、科技等。產業園區產業用地不得低於土地面積的百分之六十、公設用地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社區用地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租稅優惠方面則只就研究發展可予以獎勵。公司投資於研究發展支出金額的百分之十五內,可抵減當年度應繳納營所稅以不超過百分之三十為限,該項優惠可回溯今年元月一日起實施,適用期間至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卅一日止。

  營所稅調降需所得稅法配合修正,民進黨團提出將營所稅調降為百分之十七點五的修正草案,昨在院會逕付二讀,國民黨團將在下週提出百分之十七的版本,屆時再與民進黨團版本併案處理。



  2010/04/16 22:23

2010年1月2日 星期六

2010-01-02 爆量!今年廠商投資衝1.8兆

爆量!今年廠商投資衝1.8兆
資本支出解凍,電子、鋼鐵、石化等產業重啟擴張 帶動供應鏈大復活


【本報綜合報導】
迎接2010年,廠商資本支出解凍,包括半導體、面板、筆記型電腦(NB)、太陽能、發光二極體(LED)等電子業,以及傳統的鋼鐵、石化業等,紛紛重新進入擴張期。

依工業局統計,2010年廠商投資金額已近1.4兆元,若加上在中國大陸的投資,投資動能更上看1.8兆元,製造業供應鏈大復活。

根據統計,若僅以2010年廠商在台投資金額來看,搶搭促進產業升級條例9之2條租稅優惠投資總額,即超過1.07兆元,內含投資規模分別是4,004億元、2,840億元的國光石化和六輕五期擴建案,鋼鐵業亦逼近1,300億元,成為傳統產業2010年度投資大戶。

趕搭促產新興策略性租稅優惠末班車、積極在台投資的廠商,則以半導體和面板「兩兆」產業為主。晶圓代工、DRAM、封測等2010年在台投資金額至少1,900億元,加計其他地區的布局,投資金額超過2,500億元;其中以台積電年度資本支出上看40億美元(約新台幣1,280億元),創五年來最高。

市場展望樂觀的DRAM業,由台塑集團的華亞科和南科領軍,2010年資本支出分別有450億和190億元,合計投資640億元轉進50奈米並引進40奈米製程技術。

面板雙虎的8.5代廠也是投資重點,其中友達今年資本支出可望較比2009年的700億至750億元,再增加兩至三成;奇美電第一座8.5代廠在設備延宕一年後,也決定恢復裝機擴廠。

NB廠仁寶、緯創、英業達的投資重點放在中國大陸闢建第二生產基地。前進中國大西部的鴻海、廣達等,同樣有百億元以上投資計畫。

太陽能廠由上游矽晶圓廠至下游電池廠,紛紛擺脫景氣谷底束縛,2010年大動作擴產,代表產業重現生機。

LED是「小而美」的產業,產值和投資金額看似不高,成長潛力卻是無窮。在LED背光液晶電視需求帶動下,LED上游磊晶廠和下游封裝廠積極擴產,帶動產業鏈的活絡。

看好2010年網通產業景氣翻揚,各種新應用陸續加入市場,品牌廠友訊將投資擴增據點,代工廠正文、中磊及訊舟則擴增產能積極備戰。

(記者蕭君暉、何易霖、陳碧珠、李立達、詹惠珠、黃晶琳、謝佳雯)

【2010-01-02 經濟日報】

2009年12月18日 星期五

2009-12-18 兩大投資案 搶五年免稅


【經濟日報╱記者謝佳雯/台北報導】

政府推出的短期企業投資租稅優惠方案將於本月底截止,近期投資件數暴增,尤其是投資金額逾4,000億元的國光石化和2,800多億元的六輕五期,皆趕搭末班車申請五年免稅優惠,整體產業投資金額確定可衝破兆元大關。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新興策略性產業租稅優惠,以及短期的促產條例第9之2條租稅優惠方案,都將在本月底落日、截止,使申請增資或投資廠商近來逐日遞增;尤其是沒有產業別限制的促產條例9之2條租稅優惠方案,吸引原來不符新興策略性產業租稅優惠資格的石化、鋼鐵業等加快投資時程。

據經濟部工業局統計,目前申請使用租稅優惠方案的已逾800件,較11月底增加近一倍,累計投資金額更達4,400多億元;若加計工業局已核定免稅認定函、投資規模超過4,000多億元的國光石化,總投資金額已約8,500億元。
台塑六輕五期投資案同樣趕搭末班車,在本周遞送投資案,工業局將於今天將案件送至環保署,達成環評申請程序後就可核發免稅函,將這2,800多億元的投資案納入短期租稅優惠方案適用對象。

行政院推出的短期租稅優惠方案,是讓所有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均可適用,以帶動5,000億元以上投資金額為目標。在廠商明年擴產意願增高,紛紛搶搭末班車下,投資目標將順利達陣。

同時,在國光石化、六輕五期兩大投資案挹注下,整體投資金額更將突破兆元,更較原訂目標倍增。
這項短期租稅優惠方案開放全數製造業和技術服務業自去年7月至今年12月31日 的新增投資,均可享有五年免稅優惠,製造業廠商增資和投資金額逾50萬元、技術服務業超過10萬元即可適用,但最高減免額度以投資額為上限。

【2009/12/18 經濟日報】

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

2009-11-27 趕搭短期租稅優惠列車

趕搭短期租稅優惠列車
製造業推出1,200億投資案

【記者謝佳雯/台北報導】
政府推出的短期企業投資租稅優惠方案將於年底截止,隨著景氣展望趨向樂觀,廠商投資意願增溫,大型投資案可望逐漸現身。預期中龍、中鴻、威致、華新麗華等業者申請的投資金額可望逾1,200億元。

據了解,鋼鐵業使用這項投資優惠的意願高,中鴻、威致、華新麗華等廠商均有意提出規模50億元以上的投資案,中鴻更準備擴大投約百億元。

至於環評已經過關、投資總額約900多億元的中龍擴建案,以及本周宣布在彰化投資的正新輪胎120億元建廠案,都可望於年底遞件申請。依現行規定,在5月27日前由董事會通過的新增投資案,必須在六個月內、也就是今(27)日前向工業局遞件申請;5 月27日以後的案件,則需於年底前提出申請。

據了解,擬適用這項短期投資優惠、但尚未遞件申請的鋼鐵廠,包括中鴻、威致、華新麗華等,其中,中鴻傳出擬再加碼投資上百億元;威致則有意投入高附加價值新產品,有機會提出65億元投資案;華新看上台中港工業區,擬投資50 億元建新廠。

為擴大吸引企業投資,行政院取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九之二條的產業別限制,讓所有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均可適用,經濟部工業局於5月27日起受理廠商申請,全數製造業和技術服務業在去年7月起至今年12月31日的新增投資,均可享有五年免稅優惠。

經濟部工業局統計,目前已申請使用擴大租稅優惠方案的廠商,合計445件,總投資金額1,194億元,低於預期的5,000億元水準,主要受到今年全球大環境欠佳、廠商投資心態轉趨保守所致。

不過,工業局預期,因廠商遞件申請後,只要在六個月內展開投資即可享有免稅優惠,過去廠商習慣趕「末班車」,即將到期日前再遞件,藉以再拉長完成投資時間的彈性,近期規模較大的投資案可望逐漸增加。

【2009-11-27 經濟日報 /迎接經濟成長特別報導】

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

2010 產業創新條例 ECFA-1


2010年01月01日 星期五  東協加一 零關稅


2008年06月04日 星期三 促產條例全面落日 明年上半年完成立法
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 大陸擴大投資 兩年內砸19兆元

2009年02月18日 星期三 東協加大陸 零關稅明年起跑 (東協加一)
2009年02月18日 星期三 東協加三 衝擊我廠商
2009年02月18日 星期三 CECA草案出爐 對抗東協加一
2009年02月18日 星期三 石化業喊救命:與大陸零關稅
2009年02月24日 星期二 王文淵 東協衝擊石化業 10兆起跳
2009年03月20日 星期五 馬:ECFA今天不做 明天後悔
2009年03月30日 星期二 尹啟銘:簽ECFA 台灣GDP將增

2009年07月29日 星期三 搶搭投抵優惠末班車 要快  

Note:明年2010台灣景氣在搶搭免稅投資熱  股市漲  三杯黑天鵝 

2009年12月18日 星期五 兩大投資案 搶五年免稅 
2010年01月02日 星期六 人口最多自貿區 東協加一上路
2010年01月02日 星期六 爆量!今年廠商投資衝1.8兆
2010年04月16日 星期五 產業創新條例三讀通過


2010年09月12日 星期日 ECFA今起正式生效 帶動台股衝8000
2010年09月14日 星期二 ECFA生效 台股飆201點登8091.3

2010年11月05日 星期五 柏南克宣布啟動QE2 6千億美元買美債

           
2010 台灣 GDP成長率最高
       


2010 年 溫家寶 宏觀調控之後
中國 GDP成長率逐年下巷 
  
中國GDP成長破 7%!背後你不可不知的真相

以 2011 年當時來說,中國信貸市場只要每增加 1 塊錢 (人民幣),就能夠為中國 GDP 貢獻 0.59 元的成長。
但是至 2015 年現今,中國信貸市場每增加 1 塊錢,卻只能為中國 GDP 貢獻 0.27 元的成長,創下自 2009 年金融海嘯時期以來的最低水平。
  
    
    
    
    

2015年11月22日 星期日 大陸 東協 簽FTA升級協定
2015年11月22日 星期日 東協共同體 打造全球第7大經濟體
2015年11月23日 星期一 東協啟動經濟共同體 確認年底上路



2010tax

2009年7月29日 星期三

2009-07-29 搶搭投抵優惠末班車 要快

年底前訂購自動化設備,兩年內交貨…
搶搭投抵優惠末班車 要快

【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昨(28)日舉辦「機器設備評價暨實務經驗分享」研討會,會計師呼籲近期有資本支出計畫的企業,可考慮在今年底前完成訂購相關資產,就能趕上投資抵減的末班優惠列車。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諮詢服務會計師周黎芳表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即將在今年底落日,而根據未來將實施的「產業創新條例」草案,並未包含設備投資的租稅優惠,加上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的五年免稅優惠也不包含購買自動化投資設備,因此公司若近期有購買自動化設備等資本支出計畫,應該趕在98年12月31日前訂購,只要在訂購次日起兩年內完成交貨,就可以抵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此外,為因應從去年開始的經濟不景氣,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也特別為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的新增投資增訂五年免稅的獎勵方案,只要在今年12月底前的投資案,製造業的投資實收資本額及設備購置支出達50萬元、製造相關技術服務業新增支出達10萬元,就可符合五年免稅的優惠門檻。

要特別注意的是,企業併購案件通常都會衍生鉅額的商譽,並可在未來15年分年攤銷,由於大型的併購案的商譽常高達幾百億元,併購的買方公司每年至少認列數千萬元的商譽攤銷費用,但若商譽認列不符合國稅局規定,很容易就被剔除並補上大筆的稅額。


【2009-07-29 經濟日報】

2003年11月25日 星期二

搶搭五年免稅末班車 申請案激增

搶搭五年免稅末班車 申請案激增
今年底停止適用 南部地區前二月申請案都超過百件

【記者邱馨儀、黃詩凱/台南、台北連線報導】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有關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五年免稅規定,今年年底即將停止適用,全台各地申請案件急增,南部地區許多傳統產業最近積極申請適用五年免稅優惠,9月、10月都有超過百件的申請案,北部地區也有明顯增幅,財政部預估短期內趕搭五年免稅末班車的業者仍將快速增加。

國稅局表示,現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9條之2規定,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自91年1月1日起至92年12月31日止,其屬新投資創立者得就其所得、增資擴展者就其新增所得,連續五年內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國稅局指出,近來收到相當多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的五年免稅投資計畫核准函副本,顯示申請公司相當踴躍,這項優惠措施已發揮提振投資的效果。截至目前為止,有部分申請公司已完成投資計畫正式取得「五年免稅投資計畫完成證明」,該局呼籲符合規定且有意願投資的公司,儘速依相關規定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以爭取免稅權益。

由於這項獎勵投資辦法,在製造業部分,並沒有設置投資門檻,而南部地區製造業都以中小企業、傳統產業為主,廠商紛紛趁著這次獎勵投資的機會,提出投資計畫申請,包含機械業、水泥業、食品業,幾乎各行各業都有不少廠商提出,預計將可折減相當可觀的營利所得稅,有效達到節稅的效果。

南區國稅局表示,這項辦法是先提出投資計畫、向工業局申請,核准後再轉到國稅局來,由於兩年期間即將在12月底到期,最近申請案件大量增加,9月、10月的案件各約一百多件,而且目前增加的速度相當快,預計到年底前,還會有大量的廠商提出申請。北區國稅局與台北市國稅局則分別統計中。

【2003-11-25 經濟日報】

2003年10月9日 星期四

製造業新投資案五年免稅 擬不展延

製造業新投資案五年免稅 擬不展延
優惠年底到期 已核准 985件 投資額逾 1,200億元 達成設定目標

【記者陳秀蘭/台北報導】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給予製造業新投資案五年免稅優惠措施,將在年底屆滿,經濟部傾向喊停。經濟部工業局長陳昭義昨(8)日指出,由於該激勵措施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因此經濟部傾向不再延長。

經濟部為促進民間投資而於91年修訂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9條,給予製造業新投資案五年免稅優惠。依據該條例,製造業新創或新增投資,只要在91年至92年2年內提出投資,即可享有五年免稅優惠,但須放棄股東投資抵減。這項優惠措施,將在今年底到期。

經濟部長林義夫昨天在立法院中指出,製造業新投資案五年免稅優惠措施,迄今已核准985件,總投資金額共計1,218.88億元,顯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誘發投資效果明顯。

工業局長陳昭義說,當初經濟部給予製造業新創或新增投資五年免稅,是希望藉此激勵民間投資,當初設定的目標是1,200億元投資額,截至目前為止核准案件,已達到當初認定的目標,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

他指出,任何的激勵措施,都應該是屬於短暫的,產升條例給予新創事業五年免稅優惠已經達到預期目標,應該可以暫停。經濟部工業局目前已針對是否新投資製造業享有五年免稅優惠措施的執行情形,進行分析,將在近期內提報行政院做裁定。

但他表示,根據經濟部初步評估,傾向沒有延長的必要性。不過,據了解,對於經濟部傾向喊停該項優惠措施,民間業者則積極透過各種管道陳情,希望政府延長該項租稅優惠措施。

依經濟部91年1月31日公告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修正,主要內容為,公司符合前條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適用範圍者,於其股東開始繳納股票價款之當日起二年內,得經其股東會同意選擇適用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並放棄適用前條股東投資抵減的規定,擇定後不得變更。

【2003-10-09 經濟日報】

2003年7月3日 星期四

奈米等 22項新興產業 可享租稅減免

奈米等 22項新興產業 可享租稅減免
影像電話等 12項遭剔除 晶圓須逾 12吋才適用獎勵規定 合計 160項可享優惠

【記者黃玉珍/台北報導】
經濟部工業局昨 (2)日檢討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新增彩色印表機、液晶電視用背光源、潔淨能源設備、奈米工業、資訊應用、科技人才培訓等22項,可享租稅減免。刪除了影像電話等12項。

另外,工業局修正部分適用獎勵產業的規格,如晶圓須12吋以上、光罩0.11微米以下、TFT-LCD的製程廢水回收率須達七成以上,才受獎勵。

工業局指出,連同未更動的項目,昨天初步確定共有160項產業可享公司五年免稅或是股東投資抵減二擇一的租稅減免優惠,總計增加10項。另外還有部分項目,必須進一步釐清獎勵的範圍,工業局將再開會討論。

較值得注意的是,資訊應用服務業,受獎勵的範圍,包括提供電子商務、資訊平台、電子市集、行動商務、知識管理、網路安全管理、ASP等資訊應用解決方案服務等,這是因應SARS疫情而新增的獎勵項目。

另外有15項產業修正規格,有的放寬,有的限縮適用範圍。微波通訊系統,增加設備部分。數位式傳輸設備增加非對稱數位用戶迴路數據機、纜線數據機等。數位彩色相機,須400萬像素以上。具連網功能的不中斷電力設備,1KVA以下排除獎勵。TFT-LCD製程部分的廢水回收須達七成以上。光傳輸發射接收模組須達2.5Gb。

晶棒、晶圓須達12吋以上。IC製程用光罩須達0.11微米以下。精密測試儀增加數位式儲存示波器、高頻信號產生器、頻譜分析儀、邏輯測試機或類比數位混合測試機、光通訊頻道辨識器等。

將網路多媒體的獎勵項目修正為數位內容,並明定包括數位娛樂、數位學習、數位典藏、有線寬頻網路內容、無線通訊網路內容、多媒體軟體、內容製作、行業應用軟體、系統或工具軟體、系統整合軟體等,只要擁有10人以上專職大專相關科系畢業或具三年以上專業經驗的人力,都可以適用租稅減免。

但是,包括影像電話、MP3播放器等12項,則因技術門檻已降低,因此,予以刪除。

【2003-07-03 經濟日報】

2003年4月4日 星期五

3G產業 納入五年免稅

3G產業 納入五年免稅
政院原則同意 賦稅署認稅收影響超過 10億元

【記者許玉君/台北報導】
據了解,行政院已原則同意3G(第三代行動通訊)產業納入新興策略性產業的五年免稅範圍,但相關適法性問題仍待交通部、法務部與財主單位進行跨部會協商。

昨日在電信總局召開第一次協商會議,會中對於適法性問題雖然無解,但有關單位建議業者不妨先舉行股東大會,確定選擇五年免稅、放棄股東投資抵減,再向交通部遞交申請,以取信於反對實施的財主單位,或可以突破現行法規的限制,使這項在2010年產值可達3323億元的產業享受五年免稅的優惠。

3G業者積極爭取納入新興策略性產業範圍已久,但一直無法說服財政部對於賦稅損失的質疑;據悉,日前在行政院黨政協商會議中,行政院長游錫(方方土)曾當面裁示,3G產業原則納入五年免稅的決定,但有關違反促產條例母法意旨的相關事宜,由主管機關交通部、法務部及財主單位繼續協商。

會中,財政部堅持業者對於五年免稅的賦稅損失過於樂觀,業者估算,政府每年的稅收損失約4.5億元,但賦稅署卻認為,影響會超過10億元;且一旦將3G產業納入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業者可自由選擇股東投資抵減或五年免稅,先前業者自願放棄股東投資抵減權利的說法,有違促產條例立法精神,實務上並不可行。

且反對者主張,當初交通部送到經建會要求審議的「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交通事業部分獎勵辦法」中,除3G事業以外,另包含綜合網際業務及衛星行動通信業務,如果3G業者闖關成功,只怕「此例一開,後患無窮」,其他業者也將競相要求比照辦理。

因此,即使游揆已承諾3G原則上納入新興策略性產業範疇,僅待妥善解決適法性問題後,即可具體落實;但財主單位仍不死心,堅持繼續參與其後的適法性相關會議。

【2003-04-04 聯合報】

2003年1月16日 星期四

製造業五年免稅 新設增資 半年內申請

製造業五年免稅 新設增資 半年內申請
經濟部今舉行說明會 去年已投資者須在免稅辦法發布後六個月內申請

【記者黃玉珍/台北報導】
經濟部工業局指出,適用製造業五年免稅的廠商,須在增資或新設六個月內向工業局提出投資免稅申請;去年已投資者,則須在免稅辦法發布後六個月內申請。 工業局指出,從去年元旦起至今年底,增資或新創的投資案都可以適用五年免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經濟部將於今 (16)日舉行一場製造業五年免稅、科學工業免關稅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說明會,讓企業界了解如何適用五年免稅及免關稅措施。

官員說,公司必須在增資或新創後六個月內,向工業局申請投資證明,如果已在去年投資者,則在工業局制訂的免稅辦法公布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工業局將在近日內公布這項免稅辦法。

工業局表示,除了新創事業外,既有公司必須要有增資的行為,才可以申請免稅,增資的金額不限,但須用於購置全新的機器、設備或技術,憑購置證明,才可以適用免稅。

至於想要適用進口國內無產製機器或設備免關稅、營業稅的廠商,則須向工業局申請核屬科學工業的認定函,以及進口機器設備屬於國內無產製的證明,再憑該證明,向國稅局申請免稅。這兩項證明,可以同時申請。

如果是去年進口國內無產製的機器或設備,則可以憑向工業局申請的科學工業及國內無產製兩項證明,向國稅局申請退回已繳的關稅及營業稅。

工業局已訂出科學工業的定義,凡是屬於最近五年內核准進入科學工業園區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勞務項目,或較該產品或勞務技術層次較高者,都叫科學工業。非屬科學工業園區內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勞務項目,但符合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部分獎勵辦法第5條的規定 (即生產的是新興產品),且該公司最近三年或開始營業未達三年的研發經費,占總營業收入淨額的平均值達3%以上者,也屬科學工業。如果是新創立或尚未有生產實績的公司,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勞務,應該符合高級技術工業產品的開發製造或研發發展,屬於這種情形者,可由工業局等主管機關邀集學者專家審議。

【2003-01-16 經濟日報】

2003年1月8日 星期三

促產條例三讀通過 新投資五年免稅

促產條例三讀通過 新投資五年免稅
適用去年初至今年底投資 弭平園區內外租稅差異 稅收損失千億

【記者劉時榮、王淑美/台北報導】
為抗衡大陸的磁吸效應,政府打出免稅牌,爭取台商根留台灣。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去年元旦至今年年底新投資或增資擴產者,可享連續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科學園區外的科學工業公司進口機器、設備,免徵進口稅捐及營業稅。

經濟部預估,這項免稅方案,可以帶進一千二百億元的投資,增加產值一千五百億元;不過,財政部預估五年稅收損失約一千億。主導這項法案的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立委許舒博表示,連續五年免徵百分之廿五的營所稅是大利多,對提振投資意願打了一劑強心針。

昨天通過的條文,為鼓勵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的投資,自去年元月一日至今年十二月卅一日新投資的創立或屬增資擴產者,自產品開始銷售之日或開始提供勞務之日起,連續五年內免徵營所稅。這項規定,使傳統產業也可適用五年免徵營所稅優惠。

目前科學園區事業自國外輸入自用機器、設備、原料、物料,可以免徵進口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但園區外高科技廠商則需要負擔這些稅負。為弭平園區內外的租稅差異,昨天通過的條文規定,由經濟部認定屬科學工業的公司,去年元月一日起自國外輸入自用機器、設備,在國內尚未製造者,免徵進口稅捐及營業稅。

不過,科學工業公司輸入機器、設備後五年內,若轉讓或變更用途,以致和減免的條件或用途不符,將補徵進口稅捐及營業稅。若轉讓給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及其他科學工業公司者,則不必補稅。

昨天通過的條文中,公司或個人股東適用投資抵減優惠時,可自投資當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所稅額或綜所稅額,使抵減餘額不再受到抵減年序的限制。

【2003-01-08 聯合報】

3G業者 可望適用五年免稅

3G業者 可望適用五年免稅
94年底前開台營運 即符合新興策略性產業 業者一年將省50億支出

【記者費家琪/台北報導】
民進黨交通政策小組昨(7)日召集經建會、財政部與第三代行動通訊(3G)業者開會,3G業者如能在94年底開台營運,則可適用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五年免稅,但不能選擇適用股東投資抵減,依此,3G業者一年約可減少50億元的支出。

台灣大哥大、遠傳等五家第三代行動通訊業者,近日不斷向各界爭取,希望能適用「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交通事業部分獎勵辦法」,即可享用五年免稅制度,可望為五家3G業者一年減少約50億元支出,有助於3G產業的發展。

民進黨交通政策小組昨天邀集各單位與業者討論此事,會中決議,交通政策小組認為3G業者符合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以歐洲為例,朝向獎勵投資方向思考,以避免3G胎死腹中; 同時,由於3G業者可帶來龐大的投資效益,只要業者在94年底開台營運,即可以適用產升條例第八條的規定。

此外,與會單位都同意,3G 業者尋求適用五年免稅,是基於公司利益與投資大眾的權益,因此不適用股東投資抵減的規定,為此,財政部將修法,使業者只能援用五年免稅。交通部近日會再重提此案,經建會會再召開會議決定。

3G業者指出,基於我國已實施兩稅合一制度,即使3G業者先適用五年免稅制度,但是日後在公司股東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仍將被稅捐單位課回,因此政府整體稅收並未減少,但可以使得公司減少支出所得稅費用,增加稅後淨利,使公司股票在資本市場有更理想的表現。

由於 3G 業者具有可以帶動國內其他產業的效應,預估 3G 業者在 2010 年可達 3,323 億元的相關軟硬體市場規模,對我國寬頻數位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除3G本身服務面外,在手機生產製造與軟體產業上都能具有核心產業的效應。

業者指出,根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九條的規定,符合五年免稅資格的業者,可在提供服務的第五年起,開始使用此資格,以3G業者普遍在92年開始提供服務,預估約在97年實施五年免稅,推估一年可為五家業者減少約50億元的支出,一家3G 業者可藉此在五年內減少50億元的支出。

【2003-01-08 經濟日報】

製造業新增投資 五年免稅

製造業新增投資 五年免稅
促產條例修正三讀通過 傳統產業也適用 科學工業免關稅營業稅均溯自去年元旦

【記者林瑞陽、黃玉珍/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7)日三讀通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修正案,包括傳統產業在內的所有製造業,新增投資均可享五年免稅,經認定為科學工業可免關稅及營業稅,均追溯自去年元旦起適用。

經濟部預估,這項措施可以創造 1,200 億元的投資,增加產值1,500 億元。另外,科學工業免稅方案,也可望為廠商省下關稅及營業稅約165億元。

工業局表示,去年元旦起至今年底止,廠商增資擴充的投資所產生的所得,都可以適用五年免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原先設立500萬元投資門檻,也在朝野協商時取消,不過,財政部堅持廠商一定要有增資的動作。工業局也決定讓去年申請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五年免稅的廠商,可以轉申請優惠範圍較大的製造業五年免稅方案。

可以適用製造業五年免稅的行業,包括傳統產業在內的所有製造業,以及相關的技術服務業。技術服務業是指提供產業創意、研究發展、設計、檢驗、測試、品質管理、流程改善、製程改善、自動化工業、電子化服務、資源再利用、汙染防治、能源管理、智慧財產交易、創業管理等專門技術、諮詢或智財權服務等相關行業。

工業局指出,凡是位於科學園區及加工出口區以外,經經濟部專案認定屬於科學工業的公司,自去年元旦起自國外輸入自用的國內無產製機器、設備,可免徵關稅及營業稅。工業局指出,包括友達、廣輝、華映、瀚宇、南科等非科學園區內的科學工業,今年進口機器設備,至少可以省下85億元關稅。另外,財政部也估算,去年進口機器設備的廠商,可以獲得關稅和營業稅退稅約80億元。

工業局已擬定「公司申請符合科學工業認定標準」草案,凡是最近五年內核准加入科學園區生產的產品或技術層次較高者,或是最近連續三年研發經費占公司總營業收入達一定比率以上者,都可以認定為科學工業,可以適用這項免關稅及營業稅的措施。

因此,包括華亞、達裕、宏碁及其他民間開發的科技工業園區,政府開發的雲林科技、台南科技等各工業區,以及都市計畫工業區及非都市工業用地上投資設廠的科學工業,都可以適用。

【2003-01-08 經濟日報】

1999年12月30日 星期四

上百案件緊急趕搭租稅優惠末班車

產升條例政策大轉彎
上百案件緊急趕搭租稅優惠末班車
廠商申請措手不及紛表不滿 若因程序不符規定喪失優惠資格 考慮控告經部

【記者宋宗信∕台北報導】
經濟部三天內接獲百餘件「重要科技、重要投資及創投事業」申請適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優惠案,由於須在明 (31)日前完成公司登記,才能適用租稅優惠,引起廠商恐慌。

經濟部商業司昨天接到不少廠商的電話,要求經濟部一定要加班辦理,以免廠商喪失享受租稅優惠的資格。

工業局官員昨天並向經濟部長王志剛簡報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修正案與舊法的比較及影響。

經濟部官員說,行政院最近突然決定從嚴認定企業投資適用租稅優惠的條件,著實令廠商措手不及,不少業者已向經濟部表達不滿,認為政府的政策大轉變,已經影響業者權益,如果業者因程序不符合規定而無法適用租稅優惠,業者考慮提起訴訟,向經濟部討公道。

一位法界人士說,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立法精神,是以鼓勵投資為目的,過去工業局規定,業者只要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許可,即可適用租稅優惠。

但最近行政院決定,從嚴認定申請適用產升條例租稅優惠者,因產升條例在年底實施期滿,必須在今年底完成公司登記,也就是必須已向經濟部辦妥公司登記,否則將不適用租稅優惠措施。

法律專家說,公司登記在法律上僅具「對抗效力」,並非沒有登記即不具權利,因此,行政院最近從嚴認定適用租稅優惠的標準,已經違背公司登記主義的效力,對人民顯有不利之處,恐有適用法律不當之虞。

再者,依政府與人民之間的信賴保護關係分析,過去有利於民眾的政策,即應繼續執行,豈可在法律失效前政策大轉變,施行不利於民的新措施。

經濟部官員說,自從行政院決定從嚴認定至今,已有百餘件申請案擁入,其中有些是證件不符被退件,這些原應獲租稅優惠的案件,若因此而無法獲得優惠資格,勢必造成難以彌補的民怨,恐將引發法律責任爭議。

【1999-12-30 經濟日報】

1999年12月28日 星期二

東帝士搶搭租稅優惠末班車

東帝士搶搭租稅優惠末班車
觀塘工業區申請核備適用

【記者劉秀珍∕台北報導】
趕在年底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優惠終止前,東帝士觀塘工業區向經濟部申請核備適用產升條例租稅減免,其投資金額近700億元,經濟部也將以特急件核備新申請案。產升條例即將在12月31日到期,經濟部昨 (27)日發出新聞稿,強調明年將實施的修正案,大幅調整租稅獎勵項目和範圍,並取消部分租稅獎勵措施。業者不能在12月30日以前,向經濟部完成相關手續,將無法享受租稅優惠。

明年將取消的租稅減免,有: 第5條特定產業機器設備加速折舊、第6條建立國際品牌形象支出投資抵減、第8條及8條之1重要科技事業及重要投資事業之股東投資抵減或五年免稅 (獎勵對象從原來重要科技事業,大幅限縮僅於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

其他如,第8條創業投資事業股東投資抵減、第9條發明人提供或出售電腦程式著作權所得及專利權所得100%免稅、第15條公司保留盈餘額度、第16條盈餘轉增資股票股利緩課、第17條員工紅利轉增資股票緩課稅。

今天立法院將一併完成產升條例修正案二讀、三讀,經濟部次長尹啟銘指出,他對立法院審議的進度有信心。不過,修正後的產升條例草案通過實施後,為使發生在原條例有效期間內的投資行為,不致因條例修正損及其租稅減免權益,經濟部因此提出條例正前後稅捐減免案件訂定處理原則。

經濟部指出,重要科技事業、重要投資事業和創業投資事業,應該在12月31日前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完成公司設立或增資登記,才能適用原有的租稅獎勵。由於時間急迫,經濟部提醒業者,應在12月30日前向商業司提出設立或增資證記的申請,並向商業司登記案件收文窗口索取色紙貼條,夾訂在申請案首頁,經濟部商業司將以特急件處理。如果公司原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1億元以下,且申請設立及增資案件備齊所有文件,沒有通知補正事項,將可望在年底前取得公司執照; 資本額在1億元以下,將由行政院中部辦公室受理。

但若業者延到31日再提申請,將因作業時間不足,無法完成登記。經濟部指出,目前重大投資案中,東帝士已經提出核備觀塘工業區適用租稅減免的申請,八輕案因公司尚未成形,很可能無法趕上適用原租稅優惠的列車。

Y2K陰影籠罩 賀年話務量將大增 電信線路31日恐癱瘓 (記者於念鋆∕台北) 公元2000年元旦即將到來,電信線路愈來愈忙,中華電信擔心國人相互以家中電話、行動電話噓寒問暖,將使電信線路全遭占線,而不能運作。 各類電信設施都有一定的負載容量,一旦在同一時間大量使用,電信設施將因容量飽和,而無法通話。 以往每到六合彩開獎日,許多地區都會出現電話線路全部占線,讓想要打電話的人無法順利接通電話的情形。日前耶誕夜,也出現國人使用家中電話、行動電話的用量大幅增加。 根據中華電信的分析,目前每到星期五通常話務量會有明顯增加的情形,一旦電信設施的負載容量達到滿載,系統本身也會有自我保護的功能,以確保不會發生進一步整個系統癱瘓的現象。 隨距離公元2000年只剩下幾天,又有公元2000年電腦年序錯亂危機的陰影,到了將要跨越公元2000年的1999年12月31日晚上,恐怕會有許多人想要透過電話、行動電話等,相互溝通是否遇上問題,或是相互問候一下,但若是用量大幅增加,即有可能造成電信系統滿載。 【1999-12-28/經濟日報/4版/綜合新聞】

1997年10月22日 星期三

企業研發費用抵稅 不一定要設研發部門

企業研發費用抵稅 不一定要設研發部門
行政法院判決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未明文規定 推翻國稅局做法

【記者林文義/台北】
行政法院最近判決指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並未明文規定,企業一定要設有研究發展部門,才可以研究發展費用抵稅,稅捐機關不得以此理由,拒絕企業享受研發費用投資抵減租稅優惠。

行放法院這項判決,推翻了稅捐機關查核企業研發費用,享受投資抵減租稅優惠的現行做法,對企業是一個好消息。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6條規定,企業從事研究發展的支出,除了年度結算申報營所稅時,可列報費用外,尚可以這項費用的5%到20%限度內,抵減應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這項優惠,稱為投資抵減。

台灣禮來股份有限公司在81年列報研究發展費用1,430萬元,並申報以這項費用享受投資抵減稅額214萬元,但遭台北市國稅局拒絕。

台北市國稅局指出,按照當時研究發展抵減辦法第2條的規定,所謂研究與發展支出,是指公司為研究新產品,改進生產技術,所支出的費用,包括研究單位人員的薪資,購置機器的成本、為研究單位購置的專利權等。

因此,國稅局認為,企業要列報研究發展費用支出的首要條件,即須設立專門的研究發展單位,才可以列報研究發展費用,享受投資抵減的優惠。

但是根據禮來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圖顯示,該公司並沒有設置專門的研究發展單位,而是在行銷部門下設醫療、技術等技術服務單位。國稅局認為,不准該公司享受投資抵減優惠,並無不當。

台灣禮來股份有限公司則指出,按照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規定,只說公司投資於研究發展的費用,可以享受投資抵減,並未硬性規定,一定要設置研究發展部門。國稅局的做法已經違法。

行政法院在86年第2391號判決也認為國稅局的做法有問題。因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6條,並未明文規定企業一定要設置專鬥的研究發展部門,才可列報研究發展費用。而國稅局認為企業須設研究發展部門的依據是「生產事業研究發展費用投資抵減辦法」。問題是這個辦法是獎勵投資條例時代的產物,獎投條例既已於民國79年實施期滿失效,國稅局仍引用這個辦法,不准企業享受投資抵減即有不當。行政法院判決國稅局敗訴。

【1997-10-22 經濟日報】

1995年1月11日 星期三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修正案成三讀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修正案成三讀
45萬餘家公司可適用 重要投資及科技事業享五年免稅優惠

【記者黃信堂、劉秀珍─台北】
立法院昨(10)日三讀通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擴大租稅獎勵範圍,凡是依公司法設立的45萬餘家公司,只要符合產業升級的條件都可申請獎勵;此外,提供重要科技事業及重要投資事業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新優惠。經濟部長江丙坤說,這項修正將可加速我國在公元2000年前走向產業高科技化,強化台灣跨入21世紀的競爭力。

產升條例修正案的另一重點是增列工業專用港的設立依據,包括台塑企業集團的雲林六輕麥寮港、東帝士台南縣七輕工業港,以及水泥業在花蓮和平水泥專業港等,未來都可依法設立,並取得土地租購權。

產升條例從民國80年起實施,接替獎勵投資條例的獎勵產業發展政策,並由以往的產業別獎勵,改為功能性獎勵。實施以來,前三年共有45,455件申請投資抵減案,投資支出總額約5,600元,顯示以租稅獎勵引發投資意願的政策已見效果。

江丙坤指出,目前是台灣產業轉型關鍵期,立法院一鼓作氣通過產升條例修正案,增加產業投資獎勵,與產業升級能否成功關係密切。

江丙坤說,政府推動亞太營運中心計畫,最重要的是製造中心,這項條例將可促進台灣發展高科技產業和重大投資案,並吸引跨國公司、大型產業投入,符合發展亞太營運中心的目標。

財政部估計,產升條例擴大租稅獎勵範圍後,每年將減少約四百億元稅收。立法院昨天通過的產升條例修正重點包括:

──擴大租稅獎勵範圍;獎勵對象由股份有限公司擴大為依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無限公司及兩合公司等,適用對象由原來的13萬餘家增為45萬餘家。

──增加適用投資抵減的獎勵項目:資源回收設備或技術、節約能源及工業用水再利用設備或技術等投資支出,將可申請投資抵減;此外,自動化投資抵減原只限生產事業,今後農業、服務業自動化投資支出也可申請抵減所得稅。

──增加五年免稅優惠:經行政院核定的重要科技事業及重要投資事業,原只能享受股東投資抵減優惠,今後可在五年免稅及股東投資抵減中擇一適用,提高租稅誘因。

──開放民間開發工業區。

──工業主管機關得投資開發工業用水資源,並興建供給系統,降低企業的工業用水成本。

──產升條例施行有效期限(落日條款)延長一年,到民國88年12月31日止。

(相關新聞見第2版,修正案全文見第7版)

【1995-01-11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