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米等 22項新興產業 可享租稅減免
影像電話等 12項遭剔除 晶圓須逾 12吋才適用獎勵規定 合計 160項可享優惠
【記者黃玉珍/台北報導】
經濟部工業局昨 (2)日檢討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新增彩色印表機、液晶電視用背光源、潔淨能源設備、奈米工業、資訊應用、科技人才培訓等22項,可享租稅減免。刪除了影像電話等12項。
另外,工業局修正部分適用獎勵產業的規格,如晶圓須12吋以上、光罩0.11微米以下、TFT-LCD的製程廢水回收率須達七成以上,才受獎勵。
工業局指出,連同未更動的項目,昨天初步確定共有160項產業可享公司五年免稅或是股東投資抵減二擇一的租稅減免優惠,總計增加10項。另外還有部分項目,必須進一步釐清獎勵的範圍,工業局將再開會討論。
較值得注意的是,資訊應用服務業,受獎勵的範圍,包括提供電子商務、資訊平台、電子市集、行動商務、知識管理、網路安全管理、ASP等資訊應用解決方案服務等,這是因應SARS疫情而新增的獎勵項目。
另外有15項產業修正規格,有的放寬,有的限縮適用範圍。微波通訊系統,增加設備部分。數位式傳輸設備增加非對稱數位用戶迴路數據機、纜線數據機等。數位彩色相機,須400萬像素以上。具連網功能的不中斷電力設備,1KVA以下排除獎勵。TFT-LCD製程部分的廢水回收須達七成以上。光傳輸發射接收模組須達2.5Gb。
晶棒、晶圓須達12吋以上。IC製程用光罩須達0.11微米以下。精密測試儀增加數位式儲存示波器、高頻信號產生器、頻譜分析儀、邏輯測試機或類比數位混合測試機、光通訊頻道辨識器等。
將網路多媒體的獎勵項目修正為數位內容,並明定包括數位娛樂、數位學習、數位典藏、有線寬頻網路內容、無線通訊網路內容、多媒體軟體、內容製作、行業應用軟體、系統或工具軟體、系統整合軟體等,只要擁有10人以上專職大專相關科系畢業或具三年以上專業經驗的人力,都可以適用租稅減免。
但是,包括影像電話、MP3播放器等12項,則因技術門檻已降低,因此,予以刪除。
【2003-07-0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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