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試辦 5/1起受理申請
2013-04-30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內政部昨天表示,「以房養老」試辦計畫將於5月1日起受理申請,為期3個月,65歲以上的長者,若沒有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配偶等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房屋無貸款、公告現值在中低收入戶標準以下者,可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申請。
內政部今年3月1日宣布試辦「以房養老」,符合資格者,可選擇將房子抵押給政府,由政府估算申請人餘命、房屋市值後,折現按月給付至終老,讓長者安養晚年,過世後房屋收歸國有。
內政部社會司昨天表示,以房養老試辦計畫將從今年5月1日至7月31日受理申請,全國名額僅限100名,若受理截止未額滿,將擇日再公告受理。
內政部以房養老試辦對象鎖定年滿65歲、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價值不能超過社會救助法規定的中低收入戶標準。
一般認為,內政部設定門檻高,符合資格者並不多。
內政部表示,民眾對試辦方案有任何疑問,除直接詢問各縣市政府,也可撥打內政部社會福利諮詢服務專線1957,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晚上10時。
薤白
2013年4月30日 星期二
2013年3月10日 星期日
《社論》以房養老應是金融而非福利政策
《社論》以房養老應是金融而非福利政策
2013-03-10/經濟日報
內政部本月推出以房養老政策,讓老人可將房地產抵押給政府,而終生可每月取得一定金額的生活養老金。這項政策可讓擁有不動產而缺乏收入的老人能藉其不動產而取得保障終生的生活所需,不必擔心變賣不動產而取得的現金被盜,也不必擔心活得超過預期歲數之後沒錢生活,更不必擔心變賣不動產之後無家可住,是一項值得肯定的政策。
不過,這項政策仍有一些值得檢討改善的地方。第一,規劃實現的速度太慢。政府4年前就提出這種構想,據報導,香港因而也想到要有這種制度,但香港兩年前就建立了此一制度,先提出構想的我們卻慢了兩年才提出現在的試辦方案,而且這一試又要5年。這樣的政策規劃效率若不改善,很難有國際競爭力。
第二,試辦的規模太小,一共只要提供100人,而國內有這類需要的人可能在20萬以上。嚴格地說,這種可參與人數很少又有重重限制的做法根本不能叫做政策,只能叫做研究計畫或試驗。
第三,這項政策被當成是一種社會福利政策而非金融政策,是走了嚴重錯誤的方向。這次試辦的規模雖然很小,但內政部說所需的經費高達6,400萬元,經費限制顯然是規模無法擴大的原因。但這項試辦政策若受到歡迎,民意出現擴大範圍的要求,則政府的財政負擔可能要增加幾百倍,而給已極嚴重的國家財政再添壓力。事實上,以房養老也叫做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它包含了貸款和保險兩種都屬於金融性質的成分,因此理當由金融體系儘可能依市場機制來提供這項服務,政府只須提供必要的協助,就不須花太多經費,而且還可給人民更多樣化的服務。
第四,金融機構似乎不夠努力創新及為人民服務。以房養老是一種新型而且適合我國人口老年化趨勢的金融服務,照說金融業應該努力設法提供這種具未來性且對人民有利的服務才是,但我們卻未看到金融業者努力規劃和爭取這種新業務,其中的原因或障礙應值得檢討。我們的金融業若不積極創新,不積極開發更多服務國內民眾的業務,而只積極要利用國內的低利率和充裕的資金,做向國人推銷外國貨幣和金融資產這類金額龐大卻沒有特別技術及創意的生意,則如以往不少製造業利用低工資幫外國做大量代工一樣,獲利無法持久,對國家的貢獻也難擴大。
第五,政府及相關研究機構也似未努力研究更好的策略。金融業要發展以房養老的貸款或許會遭遇一些困難,包括政府既有法令的限制、人民的接受程度、偏高的業務成本、不動產價格波動的風險、預期壽命的不確定性,以及產權處理的複雜性等。如果金融業自己無法解決這些問題,主管機關和政府設立的研究機關應該要研究其解決方法,包括提出可行的商業模式。然而我們提出政策構想4年之後,目前的試辦方案卻極為簡單,幾乎就是由政府補貼而已。這種花錢解決100個人問題的方法不須一個星期就可寫出來,我們卻花了4年,相關單位都應該檢討。
這種規劃太久而最後提出的方案卻太粗糙、太小,或者要政府花大錢及給特權解決問題的情況,近年來有不少例子。例如自由經濟示範區也已談了好幾年,對可能內容的說法一再改變,而且愈說好像愈像要拿個比當初政策口號小很多的東西,甚至是既有的東西交差。幸好以房養老政策仍只是試辦,我們希望政府能儘快如前述建議,規劃出可讓金融業負起服務更廣大人民之責任,不須太多財政負擔的制度。
【2013-03-10/經濟日報/A2版/投資大勢】
2013-03-10/經濟日報
內政部本月推出以房養老政策,讓老人可將房地產抵押給政府,而終生可每月取得一定金額的生活養老金。這項政策可讓擁有不動產而缺乏收入的老人能藉其不動產而取得保障終生的生活所需,不必擔心變賣不動產而取得的現金被盜,也不必擔心活得超過預期歲數之後沒錢生活,更不必擔心變賣不動產之後無家可住,是一項值得肯定的政策。
不過,這項政策仍有一些值得檢討改善的地方。第一,規劃實現的速度太慢。政府4年前就提出這種構想,據報導,香港因而也想到要有這種制度,但香港兩年前就建立了此一制度,先提出構想的我們卻慢了兩年才提出現在的試辦方案,而且這一試又要5年。這樣的政策規劃效率若不改善,很難有國際競爭力。
第二,試辦的規模太小,一共只要提供100人,而國內有這類需要的人可能在20萬以上。嚴格地說,這種可參與人數很少又有重重限制的做法根本不能叫做政策,只能叫做研究計畫或試驗。
第三,這項政策被當成是一種社會福利政策而非金融政策,是走了嚴重錯誤的方向。這次試辦的規模雖然很小,但內政部說所需的經費高達6,400萬元,經費限制顯然是規模無法擴大的原因。但這項試辦政策若受到歡迎,民意出現擴大範圍的要求,則政府的財政負擔可能要增加幾百倍,而給已極嚴重的國家財政再添壓力。事實上,以房養老也叫做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它包含了貸款和保險兩種都屬於金融性質的成分,因此理當由金融體系儘可能依市場機制來提供這項服務,政府只須提供必要的協助,就不須花太多經費,而且還可給人民更多樣化的服務。
第四,金融機構似乎不夠努力創新及為人民服務。以房養老是一種新型而且適合我國人口老年化趨勢的金融服務,照說金融業應該努力設法提供這種具未來性且對人民有利的服務才是,但我們卻未看到金融業者努力規劃和爭取這種新業務,其中的原因或障礙應值得檢討。我們的金融業若不積極創新,不積極開發更多服務國內民眾的業務,而只積極要利用國內的低利率和充裕的資金,做向國人推銷外國貨幣和金融資產這類金額龐大卻沒有特別技術及創意的生意,則如以往不少製造業利用低工資幫外國做大量代工一樣,獲利無法持久,對國家的貢獻也難擴大。
第五,政府及相關研究機構也似未努力研究更好的策略。金融業要發展以房養老的貸款或許會遭遇一些困難,包括政府既有法令的限制、人民的接受程度、偏高的業務成本、不動產價格波動的風險、預期壽命的不確定性,以及產權處理的複雜性等。如果金融業自己無法解決這些問題,主管機關和政府設立的研究機關應該要研究其解決方法,包括提出可行的商業模式。然而我們提出政策構想4年之後,目前的試辦方案卻極為簡單,幾乎就是由政府補貼而已。這種花錢解決100個人問題的方法不須一個星期就可寫出來,我們卻花了4年,相關單位都應該檢討。
這種規劃太久而最後提出的方案卻太粗糙、太小,或者要政府花大錢及給特權解決問題的情況,近年來有不少例子。例如自由經濟示範區也已談了好幾年,對可能內容的說法一再改變,而且愈說好像愈像要拿個比當初政策口號小很多的東西,甚至是既有的東西交差。幸好以房養老政策仍只是試辦,我們希望政府能儘快如前述建議,規劃出可讓金融業負起服務更廣大人民之責任,不須太多財政負擔的制度。
【2013-03-10/經濟日報/A2版/投資大勢】
2012年2月14日 星期二
3300萬經費到位 以房養老 7月1日 試辦
3300萬經費到位 以房養老 7月1日 試辦
單身65歲以上老人 可抵押房子拿回現金 由土地銀行辦理
爭取到公益彩券回饋金試辦 希望明年全面實施
【2012-02-14/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陳冲在金管會主委任內大力支持的「以房養老」政策,推動時程不變。內政部社會司表示,跨部會議已選定土地銀行承作這項業務,並已爭取到三千三百萬公益彩券回饋金,作為試辦經費,預定七月一日起可開始試辦。
社會司表示,「以房養老」就是國外推動的「反向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試辦對象是選定單身、沒有繼承問題、也非低收入戶,但名下有自己房子的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可將房子抵押給銀行或金融機構,每月拿回現金養老。
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社會司近期將邀專家學者,協助分析精算風險,包括在僅有的生命餘年抵押不動產的風險、每月應領回多少現金,及老人「高壽」後如何將不動產移轉給國家、金融機構如何清算等,制度上都需進一步討論與規劃。
陳素春表示,依目前進度,今年七月一日應可展開試辦,並且希望「以房養老」政策可在明年起全面實施。
據了解,以房養老政策,是陳冲在金管會主委任內非常支持的政策,內政部官員說,陳冲應會大力支持這項政策;去年在內政部大力爭取下,今年試辦經費已有著落,獲公彩回饋金三千三百萬元的支持。
陳冲在金管會主委任內曾公開表示,「以房養老」政策是社會福利機制,政府考慮在不修法、不加重政府財政負擔前提下,由政府編列社福預算,希望在一年後推出。社會司表示,政府雖未編列這筆社福預算,但行政院同意以公彩回饋金做為辦理財源。
【2012-02-14/聯合報/A14版/話題】
單身65歲以上老人 可抵押房子拿回現金 由土地銀行辦理
爭取到公益彩券回饋金試辦 希望明年全面實施
【2012-02-14/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陳冲在金管會主委任內大力支持的「以房養老」政策,推動時程不變。內政部社會司表示,跨部會議已選定土地銀行承作這項業務,並已爭取到三千三百萬公益彩券回饋金,作為試辦經費,預定七月一日起可開始試辦。
社會司表示,「以房養老」就是國外推動的「反向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試辦對象是選定單身、沒有繼承問題、也非低收入戶,但名下有自己房子的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可將房子抵押給銀行或金融機構,每月拿回現金養老。
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社會司近期將邀專家學者,協助分析精算風險,包括在僅有的生命餘年抵押不動產的風險、每月應領回多少現金,及老人「高壽」後如何將不動產移轉給國家、金融機構如何清算等,制度上都需進一步討論與規劃。
陳素春表示,依目前進度,今年七月一日應可展開試辦,並且希望「以房養老」政策可在明年起全面實施。
據了解,以房養老政策,是陳冲在金管會主委任內非常支持的政策,內政部官員說,陳冲應會大力支持這項政策;去年在內政部大力爭取下,今年試辦經費已有著落,獲公彩回饋金三千三百萬元的支持。
陳冲在金管會主委任內曾公開表示,「以房養老」政策是社會福利機制,政府考慮在不修法、不加重政府財政負擔前提下,由政府編列社福預算,希望在一年後推出。社會司表示,政府雖未編列這筆社福預算,但行政院同意以公彩回饋金做為辦理財源。
【2012-02-14/聯合報/A14版/話題】
2011年5月20日 星期五
試辦100名額 以房養老 明年起 65歲可申貸
試辦100名額 以房養老 明年起 65歲可申貸
【2011-05-20/聯合報 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因應高齡化社會,政府將於明年試辦「以房養老」業務,初步規劃年滿六十五歲的老人即可申貸,銀行每個月會固定給付一筆現金,申貸人「活多久,領多久」,不必擔心年老後有房子卻沒有現金。
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說,明年起預估先試辦一百個名額。
金管會官員昨天表示,內政部社會司已規劃明年試辦「以房養老」業務,初期可能鎖定都會區,如台北市或新北市地區等;而試辦對象將優先鎖定擁有房地產價值五百五十萬元以上、既沒存款收入又無子女繼承,因持有房屋而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近貧老人。
但官員說,貸款成數、利率如何估算等細節尚未敲定,若參考國外的經驗,可能會根據房屋的價值、借款人的年齡等條件;而以房養老的貸款成數,通常會比一般的房屋貸款低,利率則會比一般的房貸高。當貸款到期後,借款人可選擇還款,也可以賣掉房子;如果房子的售價不夠還借貸金額時,不足額部分就由政府承擔。
給付年限方面,目前政府考慮採用兩種方式,一種是「給付到契約結束」,另一種則是「訂定給付年限」,如十年、廿年或卅年等。官員解釋,所謂給付到契約結束,可能是借款人過世,或搬離居住地等情況。
除了推動「以防養老」措施, 金管會也鼓勵保險公司推出適合老年人的長期看護險、健康險,以及年金保險,以配合內政部的「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以及「人口政策白皮書」,提升對老人的照顧。
政府蓋屋 平價賣弱勢
【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內政部昨天通過「住宅法」草案,建立住宅補貼制度,並推動社會住宅與合宜住宅;其中社會住宅只租不賣,以混居方式,讓青年學生、社會新鮮人及特定資格的弱勢家庭,生活在同一社區。合宜住宅則由政府招商興建,以平準價格出售給一定所得以下的無自宅家庭。本案將送行政院審議。
【2011-05-20/聯合報/A14版/綜合】
【2011-05-20/聯合報 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因應高齡化社會,政府將於明年試辦「以房養老」業務,初步規劃年滿六十五歲的老人即可申貸,銀行每個月會固定給付一筆現金,申貸人「活多久,領多久」,不必擔心年老後有房子卻沒有現金。
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說,明年起預估先試辦一百個名額。
金管會官員昨天表示,內政部社會司已規劃明年試辦「以房養老」業務,初期可能鎖定都會區,如台北市或新北市地區等;而試辦對象將優先鎖定擁有房地產價值五百五十萬元以上、既沒存款收入又無子女繼承,因持有房屋而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近貧老人。
但官員說,貸款成數、利率如何估算等細節尚未敲定,若參考國外的經驗,可能會根據房屋的價值、借款人的年齡等條件;而以房養老的貸款成數,通常會比一般的房屋貸款低,利率則會比一般的房貸高。當貸款到期後,借款人可選擇還款,也可以賣掉房子;如果房子的售價不夠還借貸金額時,不足額部分就由政府承擔。
給付年限方面,目前政府考慮採用兩種方式,一種是「給付到契約結束」,另一種則是「訂定給付年限」,如十年、廿年或卅年等。官員解釋,所謂給付到契約結束,可能是借款人過世,或搬離居住地等情況。
除了推動「以防養老」措施, 金管會也鼓勵保險公司推出適合老年人的長期看護險、健康險,以及年金保險,以配合內政部的「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以及「人口政策白皮書」,提升對老人的照顧。
政府蓋屋 平價賣弱勢
【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內政部昨天通過「住宅法」草案,建立住宅補貼制度,並推動社會住宅與合宜住宅;其中社會住宅只租不賣,以混居方式,讓青年學生、社會新鮮人及特定資格的弱勢家庭,生活在同一社區。合宜住宅則由政府招商興建,以平準價格出售給一定所得以下的無自宅家庭。本案將送行政院審議。
【2011-05-20/聯合報/A14版/綜合】
2010年7月31日 星期六
以房養老 101年上路
以房養老 101年上路
適用對象:65歲以上,只有不動產沒其他收入來源、無子女配偶的單身老人。 推行方式: 抵押房子,按月領取生活費;採取政府出資、銀行代辦模式推展。
【2010-07-31/聯合晚報 記 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政府規劃以房養老制度預計在民國101年上路,對象鎖定65歲以上,只有不動產沒有其他收入來源,且無子女無配偶的單身老人,採取政府出資銀行代辦模式推展。
官員表示,以房養老制度初期上路可能以試辦方向進行,由於國內金融機構沒有相關經驗,不願意用自有資金承擔風險,原則上由政府出資,金融機構代辦;資金來源希望爭取內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試辦期估計需要經費約1到2億元。
官員表示,以房養老試辦對象以65歲以上,只有不動產而沒有其他收入,但又無法領取低收入補助,且沒有繼承問題的銀髮族為主,因此主要對象包括沒有子女和配偶的單身老人與榮民等族群。
台灣自民國82年進入人口老化社會,65歲以上老人所占比率逐年攀升,預估民國106年老年人口比率將增為14%,達到聯合國等國際機構慣稱的「高齡社會」;民國114年將增至20.1%,邁入「超高齡社會」,更何況國人不婚或是不生的情況日增。官員表示,政府積極規劃以推出房養老制度,希望在超高齡社會來臨時,國內老人能自助,照顧好自己,減輕年輕人的負擔。
官員表示,以房養老制度試辦方式可能是終身給付或固定期間 (例如20年)給付,並採按月撥款方式,不希望一次給清,這樣就失去以房養老的意義。如果是終身給付,只要老人活著的一天,就能按月領取生活費,這也就是銀行擔憂的風險之一,如果老人活得比預期久,銀行擔心房屋價值不足支應老人所領取的生活費。
房地產價格起起落落,銀行不像屋主總認為自己的房子將來還會增值,銀行對於未來房產價值是否能增值也有疑慮。正因為銀行不願意承擔風險,才由政府出資辦理。
【2010-07-31/聯合晚報/A1版/要聞】
適用對象:65歲以上,只有不動產沒其他收入來源、無子女配偶的單身老人。 推行方式: 抵押房子,按月領取生活費;採取政府出資、銀行代辦模式推展。
【2010-07-31/聯合晚報 記 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政府規劃以房養老制度預計在民國101年上路,對象鎖定65歲以上,只有不動產沒有其他收入來源,且無子女無配偶的單身老人,採取政府出資銀行代辦模式推展。
官員表示,以房養老制度初期上路可能以試辦方向進行,由於國內金融機構沒有相關經驗,不願意用自有資金承擔風險,原則上由政府出資,金融機構代辦;資金來源希望爭取內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試辦期估計需要經費約1到2億元。
官員表示,以房養老試辦對象以65歲以上,只有不動產而沒有其他收入,但又無法領取低收入補助,且沒有繼承問題的銀髮族為主,因此主要對象包括沒有子女和配偶的單身老人與榮民等族群。
台灣自民國82年進入人口老化社會,65歲以上老人所占比率逐年攀升,預估民國106年老年人口比率將增為14%,達到聯合國等國際機構慣稱的「高齡社會」;民國114年將增至20.1%,邁入「超高齡社會」,更何況國人不婚或是不生的情況日增。官員表示,政府積極規劃以推出房養老制度,希望在超高齡社會來臨時,國內老人能自助,照顧好自己,減輕年輕人的負擔。
官員表示,以房養老制度試辦方式可能是終身給付或固定期間 (例如20年)給付,並採按月撥款方式,不希望一次給清,這樣就失去以房養老的意義。如果是終身給付,只要老人活著的一天,就能按月領取生活費,這也就是銀行擔憂的風險之一,如果老人活得比預期久,銀行擔心房屋價值不足支應老人所領取的生活費。
房地產價格起起落落,銀行不像屋主總認為自己的房子將來還會增值,銀行對於未來房產價值是否能增值也有疑慮。正因為銀行不願意承擔風險,才由政府出資辦理。
【2010-07-31/聯合晚報/A1版/要聞】
2010年3月6日 星期六
以房養老 北市獨居老人先試
以房養老 北市獨居老人先試
房產價值超過550萬元、沒存款收入、無子女繼承者 最快下半年開始 北市府願積極配合
【2010-03-06/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黃驛淵╱台北報導】
內政部規畫「以房養老」政策已有大方向,將優先選定台北市試辦,鎖定擁房地產價值在五百五十萬元以上的「獨居老人」,沒存款收入,又沒有子女繼承,願意「在地老化」(住在原屋)為對象,目前鎖定台北市獨居老人。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師豫玲表示,尚不清楚細節,但會積極配合。內政部估算台北市有一萬人符合資格,但北市社會局統計,北市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共有一萬二四四九人。從寬認定、列冊的獨居老人(含與子女分居或子女在國外的)則不到五千人,兩者認定有差距。
內政部指出,不動產公告現值若超過五百五十萬以上,就不能列為低收入戶。有些獨居老人既沒子女奉養,又無其他收入、存款,只有一棟屋子,這就是「以房養老」的主要對象。
內政部表示,全國單身獨居老人約十一萬戶,其中台北市二萬五千戶中,內政部要進一步調查,有無子女繼承、奉養,排除這些因素後,至少約一萬戶可列入實施範圍。台北市試辦後,內政部會考慮其他縣市的意願,擴大實施或放寬條件施行。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今年社會福利政策重點將以「社會救助法」修法為優先,「以房養老」政策若規畫趕得及,就在下半年或明年上半年試辦。
內政部研議「以房養老」制度,主要是用房子向銀行抵押貸款,做為老年生活所需。
內政部與相關單位經多次會商「以房養老」政策,遭到很大的挑戰,很多金融機構認為風險大、意願不高,因此,初步方向鎖定獨居老人,並且以資源較豐富的台北市優先試辦。
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科長鄭文惠表示,尚未針對北市獨居老人調查意願,且老一輩的傳統觀念「有土斯有財」,有多少老人願意拿房子來養老,仍須評估。
師豫玲表示,社會局幾年前開始已委託學者蒐集歐美國家相關「以房養老」、「逆向房貸」的制度與政策。原計畫鎖定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未能照顧到的對象,但未有細部規畫,也尚未定案。相關研究資料,日前已一併送交內政部供參考。
【2010-03-06/聯合報/A6版/生活】
房產價值超過550萬元、沒存款收入、無子女繼承者 最快下半年開始 北市府願積極配合
【2010-03-06/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黃驛淵╱台北報導】
內政部規畫「以房養老」政策已有大方向,將優先選定台北市試辦,鎖定擁房地產價值在五百五十萬元以上的「獨居老人」,沒存款收入,又沒有子女繼承,願意「在地老化」(住在原屋)為對象,目前鎖定台北市獨居老人。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師豫玲表示,尚不清楚細節,但會積極配合。內政部估算台北市有一萬人符合資格,但北市社會局統計,北市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共有一萬二四四九人。從寬認定、列冊的獨居老人(含與子女分居或子女在國外的)則不到五千人,兩者認定有差距。
內政部指出,不動產公告現值若超過五百五十萬以上,就不能列為低收入戶。有些獨居老人既沒子女奉養,又無其他收入、存款,只有一棟屋子,這就是「以房養老」的主要對象。
內政部表示,全國單身獨居老人約十一萬戶,其中台北市二萬五千戶中,內政部要進一步調查,有無子女繼承、奉養,排除這些因素後,至少約一萬戶可列入實施範圍。台北市試辦後,內政部會考慮其他縣市的意願,擴大實施或放寬條件施行。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今年社會福利政策重點將以「社會救助法」修法為優先,「以房養老」政策若規畫趕得及,就在下半年或明年上半年試辦。
內政部研議「以房養老」制度,主要是用房子向銀行抵押貸款,做為老年生活所需。
內政部與相關單位經多次會商「以房養老」政策,遭到很大的挑戰,很多金融機構認為風險大、意願不高,因此,初步方向鎖定獨居老人,並且以資源較豐富的台北市優先試辦。
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科長鄭文惠表示,尚未針對北市獨居老人調查意願,且老一輩的傳統觀念「有土斯有財」,有多少老人願意拿房子來養老,仍須評估。
師豫玲表示,社會局幾年前開始已委託學者蒐集歐美國家相關「以房養老」、「逆向房貸」的制度與政策。原計畫鎖定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未能照顧到的對象,但未有細部規畫,也尚未定案。相關研究資料,日前已一併送交內政部供參考。
【2010-03-06/聯合報/A6版/生活】
2010年1月30日 星期六
以房養老 最快明年辦
以房養老 最快明年辦
【2010-01-30/經濟日報 記者何孟奎╱台北報導】
經建會昨(29)日舉行「以房養老」協調會,會中決議最快將於明年由地方政府試辦,擬優先針對有房、無現金(如無低收入戶補貼)的近貧老人為對象 ,可行方案包括反向貸款、售後租回二種模式。
經建會說,「以房養老」出發點是希望協助近貧老人,如獨居、無繼承人的老榮民,這些人雖擁有不動產,卻無現金,由於其不動產公告現值若超過低收入戶門檻,無法領取低收入戶津貼,因此研擬以房養老,提供近貧老人取得現金的選擇。
內政部本周發布「人口政策白皮書」,決議要進一步研議「以房養老」政策的可行性,昨天經建會邀集內政部、金管會、財政部等召開跨部會議,由行政院政務委員薛成泰主持。
與會的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以房養老政策由政府主導試辦,試辦的精神很好,但應該為「以房養老」設計專法,降低政府介入、補助的角色,從試辦變成市場化的商品,由市場而非政府承擔風險。
經建會解釋,初步可行方案,包括反向貸款、售後租回二種模式,簡單說,就是讓有房產的近貧老人,可善用其不動產換取換取生活所需的現金,也可以在家?養老,不必搬去養老院。
經建會官員表示,「以房養老」的試辦對象,初步鎖定有不動產的近貧老人,以無法取得低收入戶等社會補貼者為優先,近期將由內政部評估符合條件者的人數。
【2010-01-30/經濟日報/A6版/財經要聞】
【2010-01-30/經濟日報 記者何孟奎╱台北報導】
經建會昨(29)日舉行「以房養老」協調會,會中決議最快將於明年由地方政府試辦,擬優先針對有房、無現金(如無低收入戶補貼)的近貧老人為對象 ,可行方案包括反向貸款、售後租回二種模式。
經建會說,「以房養老」出發點是希望協助近貧老人,如獨居、無繼承人的老榮民,這些人雖擁有不動產,卻無現金,由於其不動產公告現值若超過低收入戶門檻,無法領取低收入戶津貼,因此研擬以房養老,提供近貧老人取得現金的選擇。
內政部本周發布「人口政策白皮書」,決議要進一步研議「以房養老」政策的可行性,昨天經建會邀集內政部、金管會、財政部等召開跨部會議,由行政院政務委員薛成泰主持。
與會的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以房養老政策由政府主導試辦,試辦的精神很好,但應該為「以房養老」設計專法,降低政府介入、補助的角色,從試辦變成市場化的商品,由市場而非政府承擔風險。
經建會解釋,初步可行方案,包括反向貸款、售後租回二種模式,簡單說,就是讓有房產的近貧老人,可善用其不動產換取換取生活所需的現金,也可以在家?養老,不必搬去養老院。
經建會官員表示,「以房養老」的試辦對象,初步鎖定有不動產的近貧老人,以無法取得低收入戶等社會補貼者為優先,近期將由內政部評估符合條件者的人數。
【2010-01-30/經濟日報/A6版/財經要聞】
2010年1月8日 星期五
窮的只剩下房子!政府應正視『以房養老』之政策
窮的只剩下房子!政府應正視『以房養老』之政策
2010年 01月 08日 17:03
(●作者鍾鑑朋,北市,大畢,社團志工。本文為NOWnews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鍾鑑朋
窮的只剩下房子!這不是口號是目前社會普遍的現象,一生打拼辛苦工作,將一生積蓄所得培養子女,到年老子女成家立業,在目前社會謀職低所得高物價的生活環境,年輕人養活自己自顧不暇,年輕人要成家立業已非常不容易,如要再負擔老年長者的生活支出,恰如雪上加霜捉筋見拙,痛苦指數將急速標高,如何讓窮的只剩下房子!的老人能有一個較好的生活,更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職責。
根據內政部人口資料顯示,目前50至65歲的熟年人口約300萬人,65歲以上人口約200萬人,加上未來一到十年內,有3、400萬人即將邁入熟年階段(50歲以上),銀髮人口也將呈倍數成長,另外內政部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低收入戶已高達20萬2759戶,創歷史新高。低收入戶人數54萬9834人,佔總人數比率4.08%,又依據內政部97年臺閩地區老人生活狀況調查結果:65.2%的老人患有慢性病或重大疾病,22%的老人認為生活費不夠用,3成老人子女無法長期照顧服務,經建會預估,從民國一百一十五年後,台灣的總人口開始負成長。民國101年時,大約六個工作人口養一個老人,以上各種數據看得讓人不得不去正視老年問題。
「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實施正是刻不容緩,讓窮的只剩下房子!的老年人生活上更有保障,也可減輕政府或子女負擔,及衍生的社會問題,目前一般房屋貸款在約定期限內以本利分期攤還,所謂「按期本利還」,『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以房屋所有人將房屋抵押給金融行業每月依約定提領一筆金額當生活費使用,特別的地方是「本利不還」,即房屋所有人在有生之年可依月繼續提領一筆固定金額,等到往生後房屋由銀行業取得所有權。
對『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政府應在規劃時納入幾點重點事項真正做到照顧老年人的美意:
一、須要有年齡限制,應仿照勞保給付年紀達60歲才能適用,未達貸款年紀應由醫療機構開立重大急病診斷書方可辦理。
二、政府應將『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列入社會福利之一環給與法律規範。
三、對『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應比較軍公教優惠房貸給與優待利息減輕利息支付。
四、房屋增值應依市場價值調高,同時應在給付貸款人金額時相對提高。
五、貸款人往生後房屋現值減去已提領金額,其剩餘價值由法定繼承人依法辦理。
六、『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以房屋做抵押應免保人、免徵信,純粹以房價值做為貸款條件。
七、房貸貸款期限應保有彈性調整,要符合活的越久領的越長的設計。
八、政府應給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免房屋稅、地價稅優惠,並在「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使用期間稅賦由銀行代繳之設計。
九、「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貸款成數以市價百分之100辦理為原則,讓老人有較寬鬆額度可使用,避免借不到最低生活費(如一般生活費、重大醫療支出、看護費等)。
十、『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應法律規範免除被拍賣造成支付終止之規定,落實真正照顧老人之美意。
十一、現有一般房屋貸款人年齡達到申辦『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標準時,可以將一般房屋貸款轉變為『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以照顧需要的老年人。
在老年人口持續增加,政府應積極立法作業在三、五年內儘速實施,或者在更短時間內開始辦理,讓老年人更能得到妥善照顧,在老年社會福利方面更臻完善。
2010年 01月 08日 17:03
(●作者鍾鑑朋,北市,大畢,社團志工。本文為NOWnews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鍾鑑朋
窮的只剩下房子!這不是口號是目前社會普遍的現象,一生打拼辛苦工作,將一生積蓄所得培養子女,到年老子女成家立業,在目前社會謀職低所得高物價的生活環境,年輕人養活自己自顧不暇,年輕人要成家立業已非常不容易,如要再負擔老年長者的生活支出,恰如雪上加霜捉筋見拙,痛苦指數將急速標高,如何讓窮的只剩下房子!的老人能有一個較好的生活,更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職責。
根據內政部人口資料顯示,目前50至65歲的熟年人口約300萬人,65歲以上人口約200萬人,加上未來一到十年內,有3、400萬人即將邁入熟年階段(50歲以上),銀髮人口也將呈倍數成長,另外內政部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低收入戶已高達20萬2759戶,創歷史新高。低收入戶人數54萬9834人,佔總人數比率4.08%,又依據內政部97年臺閩地區老人生活狀況調查結果:65.2%的老人患有慢性病或重大疾病,22%的老人認為生活費不夠用,3成老人子女無法長期照顧服務,經建會預估,從民國一百一十五年後,台灣的總人口開始負成長。民國101年時,大約六個工作人口養一個老人,以上各種數據看得讓人不得不去正視老年問題。
「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實施正是刻不容緩,讓窮的只剩下房子!的老年人生活上更有保障,也可減輕政府或子女負擔,及衍生的社會問題,目前一般房屋貸款在約定期限內以本利分期攤還,所謂「按期本利還」,『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以房屋所有人將房屋抵押給金融行業每月依約定提領一筆金額當生活費使用,特別的地方是「本利不還」,即房屋所有人在有生之年可依月繼續提領一筆固定金額,等到往生後房屋由銀行業取得所有權。
對『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政府應在規劃時納入幾點重點事項真正做到照顧老年人的美意:
一、須要有年齡限制,應仿照勞保給付年紀達60歲才能適用,未達貸款年紀應由醫療機構開立重大急病診斷書方可辦理。
二、政府應將『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列入社會福利之一環給與法律規範。
三、對『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應比較軍公教優惠房貸給與優待利息減輕利息支付。
四、房屋增值應依市場價值調高,同時應在給付貸款人金額時相對提高。
五、貸款人往生後房屋現值減去已提領金額,其剩餘價值由法定繼承人依法辦理。
六、『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以房屋做抵押應免保人、免徵信,純粹以房價值做為貸款條件。
七、房貸貸款期限應保有彈性調整,要符合活的越久領的越長的設計。
八、政府應給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免房屋稅、地價稅優惠,並在「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使用期間稅賦由銀行代繳之設計。
九、「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貸款成數以市價百分之100辦理為原則,讓老人有較寬鬆額度可使用,避免借不到最低生活費(如一般生活費、重大醫療支出、看護費等)。
十、『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應法律規範免除被拍賣造成支付終止之規定,落實真正照顧老人之美意。
十一、現有一般房屋貸款人年齡達到申辦『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標準時,可以將一般房屋貸款轉變為『老年福利以房養老、退休養老理財型房貸』以照顧需要的老年人。
在老年人口持續增加,政府應積極立法作業在三、五年內儘速實施,或者在更短時間內開始辦理,讓老年人更能得到妥善照顧,在老年社會福利方面更臻完善。
2009年9月30日 星期三
以房養老 美捅出財務黑洞
2009/09/30 以房養老 美捅出財務黑洞
李同龢 【聯合報╱李同龢/東華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花縣壽豐)】
金管會主委與衛生署署長提出反向房貸以房養老之概念,且舉美澳經驗為例,筆者在此補充說明。
美國反向房貸市場是全世界最大的,澳洲小了許多。美國於一九八○年代開始有反向房貸,但是因房子未來的價值之不確定性、可能的反向房貸申請人的道德危機,不再用心維修使房子價值下跌及人的平均壽命增長,因此反向房貸市場一直乏人問津,業者沒有太大意願參與,故在一九九○年美國政府由房屋及都市發展局提供保險,業者不需擔心損失,從此反向房貸市場較有穩定的成長。
美國反向房貸分為三類,第一類為由地方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提供,第二類為由房屋及都市發展局提供,第三類則是由私人公司單獨提供;目前第二類已占美國反向房貸九成五市場,我們一般所指的均是此類。澳洲則是從二○○五年才開始有反向房貸,且均為類似美國的第三類反向房貸,並沒有政府介入擔保。
由於金融風暴的影響,美國老年人的退休金收入大為縮水,因此今年初美國會暫時放寬反向房貸的條件到年底,合格的申請人可以申請到更多的錢且手續費也暫時定了上限。因此到目前申請數量較以往成長兩成多。澳洲的情況剛好相反,由於信用市場緊縮,又沒有如美國政府的類似擔保機制,因此今年反向房貸市場幾乎凍結。很有趣的是,在美國,大約有八成五的申請人是用反向房貸的錢還剩下的房貸,真正按月拿錢的人不多。
由於申請反向房貸的費用很高,例如在美國,一些費用加起來,最高可以到達借款一成,更不用說還要付較高的利息錢,所以其實反向房貸的成本是很高的。因此不論在美國或是澳洲一般的正直理財專家,都不建議使用反向房貸養老,除非完全沒有其他方法可取得資金。
由於老年人理財的基本知識不足,近幾年利用反向房貸詐欺老人的案件持續成長,許多老人因此房子被銀行法拍,在美國常見的例子,要老人申請反向房貸然後買保險公司提供風險高及費用高的投資型保單及昂貴的老人年金等;澳洲典型例子為要老人申請超過其所需金額的反向房貸,所以業務員可以賺更多的佣金,因為澳洲法令允許反向房貸金額可以超過其已付的房貸金額,因此造成許多老人負債反而增加。
美國房屋及都市發展局提供的有保險的反向房貸,預計二○一○年會虧損八億美金,而金管會的提議為結合社會福利的以屋養老方式的反向房貸,以美國為例,筆者覺得一定會虧損累累,且詐欺例子會層出不窮,特別是台灣沒有專業的鑑價師,如何結合精算與物件鑑價都是很大的挑戰;到時又要用納稅人的錢補貼大洞,因此評估規劃時,應考慮如何避免財務黑洞及詐欺事件。
李同龢 【聯合報╱李同龢/東華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花縣壽豐)】
金管會主委與衛生署署長提出反向房貸以房養老之概念,且舉美澳經驗為例,筆者在此補充說明。
美國反向房貸市場是全世界最大的,澳洲小了許多。美國於一九八○年代開始有反向房貸,但是因房子未來的價值之不確定性、可能的反向房貸申請人的道德危機,不再用心維修使房子價值下跌及人的平均壽命增長,因此反向房貸市場一直乏人問津,業者沒有太大意願參與,故在一九九○年美國政府由房屋及都市發展局提供保險,業者不需擔心損失,從此反向房貸市場較有穩定的成長。
美國反向房貸分為三類,第一類為由地方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提供,第二類為由房屋及都市發展局提供,第三類則是由私人公司單獨提供;目前第二類已占美國反向房貸九成五市場,我們一般所指的均是此類。澳洲則是從二○○五年才開始有反向房貸,且均為類似美國的第三類反向房貸,並沒有政府介入擔保。
由於金融風暴的影響,美國老年人的退休金收入大為縮水,因此今年初美國會暫時放寬反向房貸的條件到年底,合格的申請人可以申請到更多的錢且手續費也暫時定了上限。因此到目前申請數量較以往成長兩成多。澳洲的情況剛好相反,由於信用市場緊縮,又沒有如美國政府的類似擔保機制,因此今年反向房貸市場幾乎凍結。很有趣的是,在美國,大約有八成五的申請人是用反向房貸的錢還剩下的房貸,真正按月拿錢的人不多。
由於申請反向房貸的費用很高,例如在美國,一些費用加起來,最高可以到達借款一成,更不用說還要付較高的利息錢,所以其實反向房貸的成本是很高的。因此不論在美國或是澳洲一般的正直理財專家,都不建議使用反向房貸養老,除非完全沒有其他方法可取得資金。
由於老年人理財的基本知識不足,近幾年利用反向房貸詐欺老人的案件持續成長,許多老人因此房子被銀行法拍,在美國常見的例子,要老人申請反向房貸然後買保險公司提供風險高及費用高的投資型保單及昂貴的老人年金等;澳洲典型例子為要老人申請超過其所需金額的反向房貸,所以業務員可以賺更多的佣金,因為澳洲法令允許反向房貸金額可以超過其已付的房貸金額,因此造成許多老人負債反而增加。
美國房屋及都市發展局提供的有保險的反向房貸,預計二○一○年會虧損八億美金,而金管會的提議為結合社會福利的以屋養老方式的反向房貸,以美國為例,筆者覺得一定會虧損累累,且詐欺例子會層出不窮,特別是台灣沒有專業的鑑價師,如何結合精算與物件鑑價都是很大的挑戰;到時又要用納稅人的錢補貼大洞,因此評估規劃時,應考慮如何避免財務黑洞及詐欺事件。
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
以房養老政院1年內完成評估
以房養老政院1年內完成評估
吳揆表示,這是新的金融商品,一般貸款是越還越少,但‘以房養老’卻是越借越多,因此一定要有完整配套。
【2009-09-29/聯合晚報 記者王正寧/台北報導】
金管會將推動「以房養老」機制,行政院長吳敦義上午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這是新的金融商品,貸款是越還越少,但相反的,「以房養老」卻是越借越多,因此一定要有完整配套,他現在不能表示支持與否,但行政院會在一年內完成政策可行性評估。
金管會主委陳沖日前表示將研議國外推動的「反向抵押貸款」,也就是「以房養老」機制。陳沖今天在答覆立委黃昭順質詢時表示,這是一項複雜金融性商品,結合社會福利等概念,各部會初步都覺得可行,但需要時間研究。他說,原先預計以三年來研究可行性,不過希望能在一年左右的時間內進行評估。
黃昭順表示,前內政部長廖了以也支持這項政策,隨後並追問行政院和各部會是否支持這項政策。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他大致了解這項政策,原則上會支持,並配合行政院的決策。至於開辦的經費,陳沖表示,不會很大。
吳敦義還是有所保留地表示,行政院謀未定還不能說支持,因為這項政策牽涉甚廣,一定要有詳細配套,希望在一年內完成政策可行性的規畫,希望儘早就有結果。
【2009-09-29/聯合晚報/A2版/話題】
吳揆表示,這是新的金融商品,一般貸款是越還越少,但‘以房養老’卻是越借越多,因此一定要有完整配套。
【2009-09-29/聯合晚報 記者王正寧/台北報導】
金管會將推動「以房養老」機制,行政院長吳敦義上午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這是新的金融商品,貸款是越還越少,但相反的,「以房養老」卻是越借越多,因此一定要有完整配套,他現在不能表示支持與否,但行政院會在一年內完成政策可行性評估。
金管會主委陳沖日前表示將研議國外推動的「反向抵押貸款」,也就是「以房養老」機制。陳沖今天在答覆立委黃昭順質詢時表示,這是一項複雜金融性商品,結合社會福利等概念,各部會初步都覺得可行,但需要時間研究。他說,原先預計以三年來研究可行性,不過希望能在一年左右的時間內進行評估。
黃昭順表示,前內政部長廖了以也支持這項政策,隨後並追問行政院和各部會是否支持這項政策。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他大致了解這項政策,原則上會支持,並配合行政院的決策。至於開辦的經費,陳沖表示,不會很大。
吳敦義還是有所保留地表示,行政院謀未定還不能說支持,因為這項政策牽涉甚廣,一定要有詳細配套,希望在一年內完成政策可行性的規畫,希望儘早就有結果。
【2009-09-29/聯合晚報/A2版/話題】
以房養老 最快一年後推出
以房養老 最快一年後推出
【2009-09-29/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台灣人有機會「以房養老」了。金管會主委陳冲昨天在立法院明確表示,將尋求跨部會合作,研議國外推動的「反向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即「以房養老」機制。陳冲說,這是個社會福利制度,最快一年後應可推出。
所謂「以房養老」,就是有房子的老年人,可將房子賣給金融機構,拿回資金養老。在台灣會怎麼推動?陳冲說,金管會規畫是,銀行及保險公司都可承做,依國外經驗,像美國是六十二歲的老年人可把房子「賣」給銀行,台灣可能訂在六十五歲。
衛生署長楊志良日前提出「以房養老」概念,主張老人將房子抵押給金融機構,然後定期定額每月領回養老金。陳冲透露,其實金管會的「前前任主委」(應是胡勝正)就曾考慮推動,但當初定位為單純的金融商品,因可行性低而未推出。
陳冲說,包括內政部、經建會等已與金管會初步開過會,大家推動意願都很高,政府共識是「以房養老」是社會福利機制,在不修法、但政府需編列社福預算的前提下,應可在一年後推出。陳冲說,編了這筆社福預算,可降低其他開銷,不會加重政府財政負擔。
陳冲說,台灣目前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已占總人口的一成,按照聯合國標準,六十五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百分之七,就屬高齡化社會,加上台灣自用住宅比率高,規畫「以房養老」機制,可讓有房子的老年人有錢養老。
目前美國、日本、澳洲、新加坡等國實施類似機制,陳冲說,澳洲有政府介入擔保,且澳洲人口兩千四百萬人、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也占總人口百分之十,與台灣相仿,台灣會多借重澳洲經驗。
陳冲說,美國雖然推動早,但曾失敗,現在政府機構介入,將制度改良,老人把房子賣給銀行拿回資金,當這筆資金用到九成五人還健在時,就由政府接手。
【2009-09-29/聯合報/A5版/話題】
【2009-09-29/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台灣人有機會「以房養老」了。金管會主委陳冲昨天在立法院明確表示,將尋求跨部會合作,研議國外推動的「反向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即「以房養老」機制。陳冲說,這是個社會福利制度,最快一年後應可推出。
所謂「以房養老」,就是有房子的老年人,可將房子賣給金融機構,拿回資金養老。在台灣會怎麼推動?陳冲說,金管會規畫是,銀行及保險公司都可承做,依國外經驗,像美國是六十二歲的老年人可把房子「賣」給銀行,台灣可能訂在六十五歲。
衛生署長楊志良日前提出「以房養老」概念,主張老人將房子抵押給金融機構,然後定期定額每月領回養老金。陳冲透露,其實金管會的「前前任主委」(應是胡勝正)就曾考慮推動,但當初定位為單純的金融商品,因可行性低而未推出。
陳冲說,包括內政部、經建會等已與金管會初步開過會,大家推動意願都很高,政府共識是「以房養老」是社會福利機制,在不修法、但政府需編列社福預算的前提下,應可在一年後推出。陳冲說,編了這筆社福預算,可降低其他開銷,不會加重政府財政負擔。
陳冲說,台灣目前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已占總人口的一成,按照聯合國標準,六十五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百分之七,就屬高齡化社會,加上台灣自用住宅比率高,規畫「以房養老」機制,可讓有房子的老年人有錢養老。
目前美國、日本、澳洲、新加坡等國實施類似機制,陳冲說,澳洲有政府介入擔保,且澳洲人口兩千四百萬人、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也占總人口百分之十,與台灣相仿,台灣會多借重澳洲經驗。
陳冲說,美國雖然推動早,但曾失敗,現在政府機構介入,將制度改良,老人把房子賣給銀行拿回資金,當這筆資金用到九成五人還健在時,就由政府接手。
【2009-09-29/聯合報/A5版/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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