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辦100名額 以房養老 明年起 65歲可申貸
【2011-05-20/聯合報 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因應高齡化社會,政府將於明年試辦「以房養老」業務,初步規劃年滿六十五歲的老人即可申貸,銀行每個月會固定給付一筆現金,申貸人「活多久,領多久」,不必擔心年老後有房子卻沒有現金。
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說,明年起預估先試辦一百個名額。
金管會官員昨天表示,內政部社會司已規劃明年試辦「以房養老」業務,初期可能鎖定都會區,如台北市或新北市地區等;而試辦對象將優先鎖定擁有房地產價值五百五十萬元以上、既沒存款收入又無子女繼承,因持有房屋而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近貧老人。
但官員說,貸款成數、利率如何估算等細節尚未敲定,若參考國外的經驗,可能會根據房屋的價值、借款人的年齡等條件;而以房養老的貸款成數,通常會比一般的房屋貸款低,利率則會比一般的房貸高。當貸款到期後,借款人可選擇還款,也可以賣掉房子;如果房子的售價不夠還借貸金額時,不足額部分就由政府承擔。
給付年限方面,目前政府考慮採用兩種方式,一種是「給付到契約結束」,另一種則是「訂定給付年限」,如十年、廿年或卅年等。官員解釋,所謂給付到契約結束,可能是借款人過世,或搬離居住地等情況。
除了推動「以防養老」措施, 金管會也鼓勵保險公司推出適合老年人的長期看護險、健康險,以及年金保險,以配合內政部的「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以及「人口政策白皮書」,提升對老人的照顧。
政府蓋屋 平價賣弱勢
【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內政部昨天通過「住宅法」草案,建立住宅補貼制度,並推動社會住宅與合宜住宅;其中社會住宅只租不賣,以混居方式,讓青年學生、社會新鮮人及特定資格的弱勢家庭,生活在同一社區。合宜住宅則由政府招商興建,以平準價格出售給一定所得以下的無自宅家庭。本案將送行政院審議。
【2011-05-20/聯合報/A14版/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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