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0年7月31日 星期六

以房養老 101年上路

以房養老 101年上路

適用對象:65歲以上,只有不動產沒其他收入來源、無子女配偶的單身老人。 推行方式: 抵押房子,按月領取生活費;採取政府出資、銀行代辦模式推展。

【2010-07-31/聯合晚報 記 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政府規劃以房養老制度預計在民國101年上路,對象鎖定65歲以上,只有不動產沒有其他收入來源,且無子女無配偶的單身老人,採取政府出資銀行代辦模式推展。

官員表示,以房養老制度初期上路可能以試辦方向進行,由於國內金融機構沒有相關經驗,不願意用自有資金承擔風險,原則上由政府出資,金融機構代辦;資金來源希望爭取內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試辦期估計需要經費約1到2億元。

官員表示,以房養老試辦對象以65歲以上,只有不動產而沒有其他收入,但又無法領取低收入補助,且沒有繼承問題的銀髮族為主,因此主要對象包括沒有子女和配偶的單身老人與榮民等族群。

台灣自民國82年進入人口老化社會,65歲以上老人所占比率逐年攀升,預估民國106年老年人口比率將增為14%,達到聯合國等國際機構慣稱的「高齡社會」;民國114年將增至20.1%,邁入「超高齡社會」,更何況國人不婚或是不生的情況日增。官員表示,政府積極規劃以推出房養老制度,希望在超高齡社會來臨時,國內老人能自助,照顧好自己,減輕年輕人的負擔。

官員表示,以房養老制度試辦方式可能是終身給付或固定期間 (例如20年)給付,並採按月撥款方式,不希望一次給清,這樣就失去以房養老的意義。如果是終身給付,只要老人活著的一天,就能按月領取生活費,這也就是銀行擔憂的風險之一,如果老人活得比預期久,銀行擔心房屋價值不足支應老人所領取的生活費。

房地產價格起起落落,銀行不像屋主總認為自己的房子將來還會增值,銀行對於未來房產價值是否能增值也有疑慮。正因為銀行不願意承擔風險,才由政府出資辦理。

【2010-07-31/聯合晚報/A1版/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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