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3年4月30日 星期二

以房養老試辦 5/1起受理申請

以房養老試辦 5/1起受理申請

2013-04-30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內政部昨天表示,「以房養老」試辦計畫將於5月1日起受理申請,為期3個月,65歲以上的長者,若沒有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配偶等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房屋無貸款、公告現值在中低收入戶標準以下者,可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申請。

內政部今年3月1日宣布試辦「以房養老」,符合資格者,可選擇將房子抵押給政府,由政府估算申請人餘命、房屋市值後,折現按月給付至終老,讓長者安養晚年,過世後房屋收歸國有。

內政部社會司昨天表示,以房養老試辦計畫將從今年5月1日至7月31日受理申請,全國名額僅限100名,若受理截止未額滿,將擇日再公告受理。

內政部以房養老試辦對象鎖定年滿65歲、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價值不能超過社會救助法規定的中低收入戶標準。

一般認為,內政部設定門檻高,符合資格者並不多。

內政部表示,民眾對試辦方案有任何疑問,除直接詢問各縣市政府,也可撥打內政部社會福利諮詢服務專線1957,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晚上1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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