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國消費 | 2017 / 09 / 30
文章來源:雪球 | 圖片來源:Jayroz
現代生活離不開行動通訊,從訊息的生成、傳輸到接收,網路通訊的背後蘊含著數不清的閃光智慧。從 1G 到 5G 的演進,時代的轉換一幕接一幕,其背後關於通訊標準的江湖紛爭也是波詭雲譎、激烈異常,最終匯出了一部波瀾壯闊的行動通訊史。
1G :類比之王 — 摩托羅拉
講到雙向無線通訊,就不能不提摩托羅拉 (Motorola) 。如果說當年 AT&T 是有線通訊之王,摩托羅拉就是行動通訊的開創者。
最初,無線通訊技術主要應用於國家級的航天與國防工業,帶有軍方色彩,摩托羅拉的發展也是如此。
摩托羅拉創立於 1928 年,二戰時與美國陸軍部簽訂合約、協助其研發無線通訊工具。1941 年,摩托羅拉研發出了第一款跨時代產品 SCR-300,至今仍是電影中美國通訊大兵最經典的形象。
雖然 SCR-300 重達 16 公斤,甚至需要一個專們背負的通訊兵、或安裝在車輛和飛機上,然而由於 SCR-300 使用了 FM 調頻技術,使通話距離達到了前所未有的 12.9 公里,足以讓砲兵觀察員聯繫到砲兵陣地,也能讓地面部隊跟陸軍航空兵通訊。
無論是二戰期間的通訊設備,之後第一款彩色電視機、半導體晶片、DSP 通訊手機晶片,和 1980 年發明的“大哥大”、建立了AMPS (Advanced Mobile Phone System) 電話系統…摩托羅拉作為類比通訊技術的佼佼者,在行動通訊及電腦處理器領域中都是市場先鋒,更在 1989 年被選為世界上最具前瞻力的公司之一。
可惜的是,一代巨頭終究未能隨市場趨勢轉型,最終轟然倒下。
2G:GSM 與 CDMA 之爭
由於 1G 類比通訊的通話質量和保密性差、訊號不穩定,人們開始著手研發新型行動通訊技術。1980 年代後期,隨著大規模整合電路(VLSI)、微處理器與數位訊號的應用更加成熟,當時的行動營運商逐漸轉向了數位通訊技術,行動通訊進入 2G 時代。
由於通訊產業為國家戰略產業,通訊標準之爭的背後是國與國、聯盟之間的綜合角力,一旦輸了的一方則須持續向對方聯盟繳納高額專利費,且更容易被對方掌握產業主動權。
摩托羅拉壟斷了 1G ,也意味著第一代通訊標準把持在美國人手裡。
在數位通訊剛起步時,歐洲各國意識到:單打獨鬥在技術上將難以和美國抗衡。二十年來,歐盟始終不甘落後於美國,若各自搞出一個不同的標準、很難在世界上占主導優勢 (標準這東西就是人多、說話大聲拳頭硬的就贏了;總不能全世界只你一個人跟別人用不一樣的) 。它們吸取了各自為政的失敗教訓、加強內部聯盟,終於在 2G 時代超越了美國。
1982 年起歐洲郵電管理委員會成立了“行動專家組”負責通訊標準的研究。GSM 的名字即是行動專家組 (法語: Groupe Spécial Mobile) 的縮寫,後來這一縮寫的含義被改為“全球行動通訊系統” (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s) ,以向全世界推廣 GSM 。GSM 的技術核心是時分多址技術 (TDMA) ,其特點是將一個通道平均分給八個通話者,一次只能一個人講話、每個人輪流用 1/8 的通道時間。
GSM 的缺陷是容量有限,當用戶過載時,就必須建立更多的基站。不過, GSM 的優點也突出:易於部署,且採用了全新的數位訊號編碼取代原來的類比訊號;還支持國際漫遊、提供 SIM 卡方便用戶在更換手機時仍能儲存個人資料;能發送 160 字長度的短信。
可以說,行動通訊的技術與應用在 2G 時期有了驚人的進步。1991 年,愛立信 (Ericsson) 和諾基亞 (Nokia) 率先在歐洲大陸上架設了第一個 GSM 網路。短短十年內, 全世界有 162 個國家建成了 GSM 網路,使用人數超過 1 億、市場佔有率高達 75%。
在歐洲人野心勃勃地想要超越美國稱霸世界時,美國人同一時間卻搞出了三套通訊系統。其中兩套同樣是基於 TDMA 技術的、第三套則是高通推出的碼分多址技術 (CDMA) 。
TDMA 的通道一次僅供一個人使用、八個用戶得輪流使用,容量有限;然而 CDMA 採用加密技術、讓所有人同時講話也不會被其他人聽到 (好比編號 1 只能與編號 1 通話、編號 2 只能與編號 2 通話,互不干擾) ,容量大幅提升。
從技術上來看, CDMA 系統的容量是 GSM 的 10 倍以上。從 1950 年代起, CDMA 就是美軍軍方的通訊技術之一。在創始人 Irwin Jacobs 和 Andrew Viterbi 領軍下,高通在 1989 年成功將 CDMA 應用在行動通訊上。
然而高通 (Qualcomm) 沒有實際的手機製造經驗,歐洲的營運商們也對它的智慧財產權不感興趣。即使是在美國也只有極少數的營運商願意使用該系統。
早期有關 CDMA 的報導都是相當消極的,基站不能達到預期的性能, CDMA 手機也無處可買。總體而言就是雷聲大,雨點小。與此同時,歐洲大力投資 GSM ,短短數年內建立了國際漫遊標準,在全球廣佈 GSM 基站。自然, CDMA 起步較 GSM 晚了一步,加之美國國內資源又被分散, CDMA 失去了大半江山。
在 2G 時代,CDMA 是個失敗者。另一方面,美國在通訊標準之爭上的失敗,間接也影響了摩托羅拉手機的競爭力。當數位行動電話漸漸取代類比行動電話時,摩托羅拉仍在類比行動電話市場有 40% 的份額,但數位行動電話卻不到二成。
對於數位通訊的威脅,摩托羅拉錯估了類比手機的壽命,當時其高層表示:4300 萬個類比手機用戶,錯不了的!
如同 AT&T 當初不願砸錢在無線電話部門上一般,摩托羅拉當中最賺錢、說話也最大聲的類比手機部門更不可能讓資源流到數位手機部門裡。同樣的故事也可見於而後的諾基亞與智慧型手機之爭。
企業巨頭的倒下很少是源於單一的外在因素,多是由於企業內耗、導致技術推進緩慢。
1997 年,摩托羅拉終於走下神壇,其全球行動電話市場份額從 1997 年的 50% 暴跌到 17%。持續了 20 年輝煌的摩托羅拉終於被一家之前還在造紙、1992 年才推出第一部數位手機的公司 — 諾基亞擊垮。
3G :高通的專利地雷與三大標準之爭
如前文所述,高通的 CDMA 技術在容量與通話質量上皆優於歐盟 GSM 的 TDMA 技術。但 GSM 早一步部署,短時間內快速推行全球,以致 CDMA 在當時不過是雷聲大雨點小,高通也一度陷於危機之中。
但到了 3G 時代,局勢卻有了反轉。究竟是什麼原因呢?讓我們先來講講高通的歷史。
1. 高通的專利地雷
走進高通位於加州聖地牙哥的本部,迎面而至的一堵厚厚的專利牆上,鑲嵌著高通所持有關於行動通訊將近 1400 項專利。
(這就是著名的“Qualcomm Patent Wall”)
高通的一切都明明白白的寫在了這面牆上:財富、壟斷、成功… 高通就像一條毒蛇,深諳扼住宿主脖子、獲取高額利潤之道。
冷戰時期,美國軍方所使用的通訊方式能將訊息進行加密與解密,稱為碼分多址 (CDMA) 技術,以確保訊息傳輸時不被蘇聯所竊取。Linkabit 是加州聖地牙哥 (San Diego) 第一家電子通訊技術公司,負責承接這筆訂單、為美國軍方和航太局開發衛星通訊和無線通訊技術。
Linkabit 的兩位創始人皆是通訊界的大牛 ─ Irwin Jacobs 任教於麻省理工電機系,其著作《通訊工程原理》 (Principles of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奠定了當時乃至於現在的通訊基礎,至今仍是通訊界聖經寶典。
另一位創始人 Andrew Viterbi 提出了著名的維特比算法 (Viterbi algorithm) 。
1980 年,Jacobs 和 Viterbi 將 Linkabit 賣給同屬通訊領域的 M/A-COM 公司,並於 1985 年創辦了高通 (Qualcomm) ,意即有品質的通訊 (QUAlity COMMunications) 。
1989 年,高通大幅改善了 CDMA 的功率問題,並成功將其商用化。可惜的是,此時歐洲通訊標準協會已著手進行 GSM 技術標準制定,隨後很快推行到了歐洲與日本市場。美國本土的通訊工業協會也認定 GSM 改採用的 TDMA 技術為 2G 標準。儘管 CDMA 比 TDMA 的容量更大、通話質量更好,但技術更複雜,大半營運商不相信技術的可行性。
高通發展的一大關鍵,在於 Jacobs 狡詐莫測的三大專利流氓手段:
(1) 造地雷:建立壟斷的專利佈局
高通圍繞著功率控制、同頻復用、軟切換等技術,構建了 CDMA 專利牆,相較於其他廠商在專利數量和品質上都有非常大的優勢。但高通不滿足於此,它要一人享用這筆豐厚的利潤。
在高通,養了一批不下於技術研發部門的龐大專利律師軍團,通過併購、控告對手專利侵權等專利戰,將所有 CDMA 的相關專利都一步一步攏絡過來。
專利律師的職責,就是申請專利、談專利價格、控告侵權公司。第二步是大量申請垃圾專利,用垃圾專利保證其核心專利 ─ 在舊有的專利保護到期之前便申請新的專利、或大量申請 CDMA 外圍專利,然後申告該技術為新技術的一環,封殺了關於 CDMA 內外圍的所有技術。
(2) 埋地雷:將專利技術套入通訊標準
收集齊了專利地雷還不夠,還要讓人得踩到才行。
首先要明白為什麼需要通訊標準?你總不能讓電信打不通行動的手機、三星 (Samsung) 打不通 iPhone 手機,制定統一的通訊標準的目的就是讓不同營運商、基站設備與手機之間能互聯互通。
由於 GSM 標準由歐洲營運商和設備商 (如愛立信、諾基亞) 共同提出,共同享有智慧財產權,專利基本上是開放的。但高通表面上提出了一套採用 CDMA 技術的 2G 標準,實際上將 CDMA 專利技術藏在了裡頭,等於使用該 2G 標準時,也就踩到了高通的專利。
這種以單一家公司專利而壟斷某一標準的行為,照理說不會發生於由各國成員組成的通訊標準制定小組裡,別的國家與廠商因本身利益衝突,必然會極力反對。然而,當時 2G 研究才剛起步,多數廠商的注意力仍在歐洲人所提出的 GSM 標準上,高通的 CDMA 技術並沒有多少人聞問,反而讓高通趁隙而入。
(3) 更多的地雷:將 CDMA 演算法整入晶片
高通的最後一步棋,是把 CDMA 的演算法嵌入整合晶片。其最大特點為整合訊號的發送與接收、電源管理和數模轉換等於單一晶片之上,即今天我們稱的 SoC (System on Chip,片上系統) 。
這樣一來,使用高通專利的手機廠商,必須先繳一筆授權費取得專利使用權。在晶片或產品量產後,再依據出貨量收取根據產品售價一定比例的費用,平均需繳納手機銷售額 5-10% 不等的權利金。
這點可是相當的不合理的 — 螢幕、鏡頭、機殼等零件全部與 CDMA 毫不相關,也得被抽銷售額的百分比。 (難道在手機上鑲了塊鑽石,利潤還得算在高通頭上嗎?)
那時高通提供了 SoC 一套完整的解決方案,大多數手機廠商還沒 SoC 整合的技術能力,也只能乖乖挨這一刀。
你設局,也要有人願意踩。高通專利的高門檻擋住了競爭對手,也擋住了 CDMA 的迅速市場化,多數營運商還是選擇了 GSM 系統,靠專利使用費養活的高通在美國活的並不好。
此時,高通迎來了一根橄欖枝 ─ 來自於韓國政府。
在發展 CDMA 之前,韓國營運商、手機等通訊設備製造業相當薄弱。1990年11月,高通和電子通訊研究院 (ETRI) 簽署有關 CDMA 技術轉移協定。
高通答應把每年在韓國收取專利費的 20% 交給韓國電子通訊研究院、協助其研究,韓國政府也宣佈 CDMA 為韓國唯一的 2G 行動通訊標準,並全力支持韓國三星、LG 等投入 CDMA 技術的商業應用。韓國不向支持 GSM 的歐洲靠攏、選擇了 CDMA 作為 2G 標準,主要是為了低廉的專利優惠,雖承擔了一定的風險,最終也獲得了相應的回報。
通過發展 CDMA ,韓國的行動通訊普及率迅速提高,短短五年內行動通訊用戶數達 100 萬,SK 電信成為全球最大的 CDMA 營運商。通訊設備製造商更是異軍突起,三星成為全球首家 CDMA 手機出口商。
CDMA 不僅帶動了韓國通訊業的發展,也促進了整個韓國經濟的發展。所以多有人說:“韓國人救了高通”,高通更從此成為全球性的跨國大公司。韓國的成功典型,第一次向世界證明了 CDMA 正式商用的可能性,也讓美國一些營運商及設備商對 CDMA 技術開始恢復信心。
在高通與韓國人賺的鉢滿盆滿笑呵呵的同時,讓我們把畫面拉回到歐洲這邊。2000 年後, 2G 的速度與容量上限逐漸面臨瓶頸,經歷了 1G 到 2G 眨眼間便大舉翻盤的技術變革,各大手機廠商吃了歷史教訓,個個提心吊膽著準備迎接 3G 時代。
2. 歐美中鬥法:三大 3G 通訊標準
3G 最大的優點是更快的網速, 2G 的下載速度約僅 9600bps~64kbps,而 3G 初期的速度則為 300k-2Mbps,足足提升了三十倍多。
愛立信、諾基亞、阿爾卡特 (Alcatel-Lucent) 等實力雄厚的歐洲廠商雖知 TDMA 難敵 CDMA 的優勢,更難以作為 3G 核心技術,但誰也不想接受高通霸道的方案。於是歐洲與日本等原本推行 GSM 標準的國家聯合起來成立了 3G PP 組織 (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 ,負責制定全球第三代通訊標準。
3G PP小心翼翼地參考 CDMA 技術,以儘量繞過高通設下的專利陷阱,開發出了原理類似的 W- CDMA 。
高通趕緊不落人後地與韓國聯合組成 3G PP2 (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 2) 與 3G PP 抗衡,推出了 CDMA 2000。
既然你們都有一套自己的標準,中國也硬是做了一個 TD-S CDMA 。
誰也不想被高通揩油,所以用 CDMA 2000 的少;TD-S CDMA 只有中國使用;自然,最後的結果是 W- CDMA 的參與者最多,在三個 3G 通訊標準中最成熟、市場佔有率也最高。
不過,因三大通訊技術都碰觸到了 CDMA 的底層專利技術,仍無法避免地被高通硬生生啃掉一塊利潤大餅,高通可謂是 3G 時代最大的贏家。
不過,真正讓高通大賺的,還是源於智慧型手機的興起。
3. 3G 的崛起,從 iPhone 開始
事實上,從 2000 年開始,通訊業界就在呼喊 3G ,但喊了幾年,直到 2007、2008 年才開始真正普及,這是什麼原因呢?很簡單,市場沒有殺手級的應用,你技術再強大也沒有用。反之,高通費盡心思將專利寫入標準,但標準沒人用,也是只能攤手。
真正讓 3G 火起來的、讓高通大賺的,還是源於行動通訊設備的革新 — 智慧型手機。一提到智慧型手機,大家自然就想到了賈伯斯 (Steven Jobs) ,蘋果在 2007 年推出了第一台 iPhone,從而推動了一個智慧型手機的時代。但想到智慧型手機這個 idea 的人並不是賈幫主,他也是從曾經的諾基亞 Symbian 手機與微軟 Windows Phone 借鑒而來的。
21 世紀初,電信業界描繪的 3G 世界如是說:任何人可以隨時、隨地,利用行動電話或其他行動設備 (例如 PDA) ,打電話、上網;除了傳送語音之外,還可以傳送數據、影片、電腦遊戲。
IBM Simon 在 1994 年開賣世界上第一台智慧型手機,完全使用觸控式鍵盤,也是第一台以軟體應用程式為賣點的手機。聽起來似乎相當熟悉?現今習以為常的場景,二十年前可是個宏大的理想。
3G 曾經承載著全球電信業的高度期待,2000 年時,英國、德國、法國、義大利和西班牙等國家,開始竟標 3G 牌照和無線頻譜拍賣,各家營運商總計投下約 900 億美元。德國更是創下了高達 458 億美元 3G 牌照的拍賣紀錄。
照理說,高額的投標將來都是要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歐洲的 3G 牌照費約是部署系統的 3 倍,意思是從提供 3G 所產生的非語音收入 (也就是上網費用) ,必須是語音的 3 倍,整個投資才能回本。
在缺乏行動上網的殺手級應用的情況下,顯然是不可能的事情。於是研發者留下了負債和幾近無用的 3G 牌照就離開了,有些公司還試圖與發放牌照的政府打官司。不但後續融資與設備投資舉步維艱、股價重挫,也讓 3G 服務無法如期推出。
歐洲電信業一度處於潰敗的狀態。美國《彭博商業週刊》以“泡沫的故事”、“一場歐陸大災難”來形容歐洲 3G 願景的幻滅。直到四、五年後,歐洲營運商才逐漸恢復元氣,開始建設 3G 網路。
相較於早早燒完錢、以致於在 3G 轉型上慢了一步的歐洲人,美國營運商由於現有頻率占用 問題使得發放牌照時間延遲,直到 2004 年初才能發放 3G 牌照,這反使美國營運商保有更多餘力與資金投入 3G 網路,可以說是因禍得福。
有了完善的 3G 網路後,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就差一部智慧型手機了。
最早的智慧型手機操作系統是微軟在 1996 年發佈的 Windows CE。由於微軟在 PC 操作系統上沒有對手,面對全新的行動通訊市場仍沿用過去 PC 操作系統的思維方式,導致了系統速度緩慢的先天缺陷。
另一方面,英國公司 Psion 和諾基亞、愛立信、摩托羅拉在 1998 年合資成立了 Symbian 公司,研發手機專用的操作系統以抵禦來勢洶洶的微軟。
Windows CE 其實僅是精簡版的 Windows 系統, 而 Symbian 一開始就是為手機而生,穩定度有更出色的表現。
可惜的是,在 1999-2004 年間,Symbian 在發展上仍然以傳統手機功能為主,諾基亞內部的心態總是:最重要的是如何賣出手機,應用程式只是讓手機更好賣。Symbian 也建議過諾基亞在智慧型手機的開發上可以有更多其他的功能,無奈諾基亞就是聽不進去。
此景彷若當時的摩托羅拉從類比向數位手機轉型,當時最賺錢、說話最大聲的部門是有鍵盤、好接聽的功能手機,觸控式螢幕、甚至是最關鍵的 App 生態系並不在 Nokia 高層的認知中。
在 Windows Mobile 與 Symbian 大亂鬥,諾基亞依然一家獨大的情形下,有一個角色正在偷偷地壯大勢力,它的名字叫蘋果 (Apple) 。
2005 年,蘋果收購了一家叫 FingerWorks 的公司,這家公司自 1999 年起便開始研發手勢識別、多點觸控等技術,但在當時這樣的應用並不為人們所看好,也沒人猜到蘋果買它來做什麼。
蘋果要做什麼呢?2007 年 1 月 9 日,賈伯斯發佈了第一代 iPhone。
iPhone 1 主打的 iTunes Music Store、Safari、Email、Camera 等應用,皆以圖形化的方式呈現在簡潔優美螢幕上,搭配多點觸控螢幕技術,iPhone 去除掉了鍵盤、單以一個 Home 鍵和手指即可操作。
“最好的操作界面,就是我們的手指”,賈伯斯在 iPhone 發佈會上強調。iPhone跨時代的創新並不止於此。早期在手機中安裝 App 的方式,都是先從網頁上下載、用接線傳輸到手機,再自行安裝。
2008 年蘋果推出 iOS 2,新增了最重要的應用商店 (App Store) ,可以在該平台上下載安裝應用程式,開始了 App 生態系統的新時代。
你不會利用手機去推銷生態系統,只會利用生態系統去推銷手機。 Symbian 一直在示好並鼓勵第三方開發者,在 iPhone 發佈時,Symbian 平台上已有一萬多款應用程式。然而, Symbian 整整花費了 7 年時間在 App 生態系統上所取得的成績,蘋果在發佈 iOS 第一版的一年多後就超越了。
蘋果的迅速成功和 Symbian 的坎坷命運都是因為同一個原因:應用商店。通過統一平台,蘋果幫助使用者更方便地購買應用程式,只能說缺少應用商店是 Symbian 的一個致命失誤 ─ 沒有資源的人若想自行開發將會非常困難,而開發和維護成本也很高。
儘管智慧型手機不是蘋果發明的,但現在一般認知中的智慧型手機中所包含的四大功能:
多點觸控 (multi-touch screen) 手機操作系統 (Mobile Operating System) 應用程式下載平台 (App Platform) 應用程式 (App)
蘋果成功地將過往各家大廠嘗試的經驗整合起來,一戰成名。真正有遠見的企業家,是提早 10 年看到趨勢並提早佈局,最後在適當時機點推出產品,讓市場爆發性成長。
3G 的部署與網路速度的提升,早在2005年左右便已完工 (若非歐洲破產重整、美國牌照延遲,早在 2000 年時 3G 技術已確立) ,同時,行動上網、應用程式 (App) 、手機操作系統也早已開展。
然而始終像一支蹩腳的足球隊一樣,缺乏臨門一腳,以至於 3G 用戶人數不多,始終無法普及。也因為資源早已備齊,所以才成就了iPhone的成功。
智慧型手機於2005-2007年間起步,2008-2012年爆發性成長,轉折點在於iPhone。智慧型手機的轟動,也成功拉動 3G 用戶暴增,進而迎來 4G 更高速上網時代。
4G :由 OFDM 引發的變局
隨著智慧型手機的發展,行動流量需求上升,W- CDMA 隨後演進出 3.5G 的 HSDPA、3.7 5G 的 HSUPA ,但其中的 CDMA 技術框架沒有改變。而高通 CDMA 後續演進出的 1x EV-DO,於2001年被接受為 3G 技術標準之一。
本來照這樣發展下去,以 CDMA 為核心的技術或許有可能一路稱霸到 4G ,可惜事與願違。
半途中有一號人物,殺進市場將一切計劃打亂,這個傢伙叫 Intel。
Intel的逆襲 – WiMax
先簡單介紹一下授權頻譜那點事。1980年代以前,美國所有的無線設備都得經過頻譜授權。後來美國通訊委員會 (FCC) 將標準放寬,僅限於發射功率較大、容易產生訊號干擾的無線設備需經過頻譜授權,其他低發發射功率的設備可以使用未授權頻譜。
這些未授權頻譜早期無人重視,直到 IEEE 開始進行短距離無線傳輸的研究。WiFi 設備就是在 IEEE 的規定下發射功率不能超過 100mW,實際的發射功率可能也就在 60 到 70mW。
為了能讓各家廠商能根據同一個標準生產兼容的設備,讓通訊器材能有互通性,1999年, IEEE 分別推出了802.11b與802.11a兩種 WiFi 標準,分別使用 2.4G Hz和 5G Hz頻段,彼此標準不相容。 (所以我們才會常常在連 WiFi 時,看到 2.4G 和 5G 兩種頻段)
2003 年, IEEE 引入正交頻分復用技術 (OFDM) ,推出 802.11b 的改進版 802.11G 使傳輸速度從原先的 11Mbps 提升至 54Mbps。
現在我們使用的 WiFi 主要為 802.11n, 與 802.11a、802.11b、802.11G 皆兼容,並採用 MIMO 技術,使傳輸速度及距離都有所提升,速度甚至可達 600Mbps。OFDM+MIMO 技術,解決了多徑干擾,提升了頻譜效率,大幅地增加系統吞吐量及傳送距離。這兩種技術的結合,使得 WiFi 取得了極大的成功。
隨著版圖不斷擴大,IT 業巨頭們開始覬覦起蜂窩行動通訊市場大餅 — 4G 。
WiFi 標準是 IEEE 802.11,IT 巨頭進軍電信業的標準是 802.16 ,稱作 WiMax 。2005 年,Intel 和諾基亞、摩托羅拉共同宣佈發展 802.16 標準,進行行動終端設備、網路設備的互通性測試。
有 Intel 領頭的 WiMax 來勢洶洶,電信產業這邊卻是幾家歡喜幾家愁。
OFDM 說起來也不是新技術,早在 1960 年代貝爾實驗室發明 OFDM 後,技術框架約在 1980 年代便已建立完成。然而當時能支持 OFDM 的硬體不成熟, CDMA 又由高通領軍一時紅火,便淘汰在 3G 標準之外。
簡單來說就是 CDMA 太紅,如果 Intel 和 IT 大廠沒有在 WiFi 上將 OFDM 技術發揚光大,電信業沒有一家注意到早期不被重視的 OFDM 。由於 WiMax 的關係, OFDM 才又重新進入電信業和學術界的視野中。
耶!終於可以不用再被高通的 CDMA 技術揩油了。OFDM 不但能有效消除多徑干擾,複雜度也比 CDMA 小了很多,相較於 CDMA 事實上更有優勢。此時,除了高通以外,眾家電信巨頭都歡樂了起來:終於不用再看高通面子、繳高額的高通稅了!
若能有效將 4G 傳輸速率提升,又能繞過高通的 CDMA 專利陷阱,那是大好不過了! 3G PP 組織立即看風向轉向。 (承相~起風了~~) 2008 年時,3G PP 提出了長期演進技術 (Long Term Evolution,LTE ) 作為 3.9G 技術標準。
又在 2011 年提出了長期演進技術升級版 (LTE -Advanced) 作為 4G 技術標準,準備把 W- CDMA 汰換掉,轉而採用 OFDM 。至於高通這邊當然也看到了 OFDM 的發展前景。
為了不落人後,在 2005 年 WiMax 進軍行動通訊業時,高通耗費了 6 億美元,戰略性收購了專門研發 OFDM 技術的 Flarion 公司。並在 2007 年提出了 UMB (Ultra-Mobile Broadband) 計劃,把 CDMA 和 OFDM 、MIMO 都整入 UMB 標準中,想繼續維持 CDMA 的優勢。可惜各家廠商都怕了高通,以前讓你一人稱山大王四處為虐,現在看你有傾頽之勢還不牆倒眾人推。
況且全球覆蓋率最高的基站正是 W- CDMA ,因此,各大營運商無不紛紛決定採用 LTE -Advanced 當作第四代通訊技術標準。UMB 因為沒人支持而迅速式微了下去,隔年高通就把 UMB 停掉、宣佈加入 3G PP 的 LTE 陣營了。
解決了高通這個難纏的對手後,那 WiMax 呢?不用 3G PP打 WiMax ,這個陣營就先自己出了亂腳。既然 WiMax 是由 WiFi 演進過來的技術,那麼 WiMax 到底是 IT 網路還是電信網路?WiMax 論壇 (WiMax Forum) 的組成份子複雜,各懷鬼胎,在毫無共識的情況下產業發展整個亂了套。
除此之外最關鍵的問題還是電信設備的兼容性。如同高通敗在 W- CDMA 基站的廣覆蓋上, LTE 可兼容 W- CDMA,且利用現有基站配套設備,而 WiMax 基站卻要從頭建起。更何況 LTE 從頭到尾就是電信業主導的通訊標準,輪不到讓 Intel 這種 IT 巨頭分這塊餅。
此時此刻的高通已無法複製 3G 時代的榮景,4G 已經沒有再使用 CDMA 技術了。 (不過由於佈局廣,就算曾經的命脈 CDMA 被大幅削弱重要性,在 OFDM 上還是能收很多專利費)
Intel 也在 2010 年宣佈放棄 WiMax ,加入 LTE 陣營。
5G:改變社會
2G 實現從 1G 的類比時代走向數位時代,3G 實現從 2G 語音時代走向數據時代, 4G 實現 IP 化,數據速率大幅提升。
5G 將會給我們帶來怎樣的改變? 5G 最大的改變就是實現從人與人之間的通訊走向人與物、物與物之間的通訊,實現萬物互聯,推動社會發展。
速率方面:從 4G 的 100M bps 為單位,5G 可高達 10Gps,比 4G 快達 100 倍,輕鬆看 3D 影片或 4K 電影。
容量與能耗方面:為了物聯網 (IoT) 、智慧家庭等應用, 5G 網路將能容納更多設備連接、同時維持低功耗的續航能力;低時延方面:工業 4.0 智慧工廠、車聯網、遠程醫療等應用,都必須超低時延。
5G 的容量是 4G 的 1000 倍,峰值速率 10Gbps-20Gbps,意味著採用更高的頻段,建設更多的基站,並引入 Massive MIMO 等關鍵技術。
低時延和大規模物聯網連接,意味著網路能提供多樣化的服務,這就需要網路更加靈活和分佈,從而需要基於 NFV/SDN 向軟體化/雲化轉型,用 IT 的方式重構網路,實現網路切片。
而虛擬化打通了開源平台,讓更多的第三方和合作夥伴參與進來,從而在已運行多年的成熟的電信網路上激發更多的創新和價值。5G 是商業模式的轉型,也是生態系統的融合。
正如NGMN所定義的:5G 是一個端到端的生態系統,它將打造一個全行動和全連接的社會。 5G 主要包括三方面:生態、客戶和商業模式。它交付始終如一的服務體驗,通過現有的和新的用例,以及可持續發展的商業模式,為客戶和合作夥伴創造價值。
5G 的誕生,將進一步改變我們的生活和社會,推動一場新的訊息革命。就要到來,讓我們拭目以待。
《雪球》授權轉載
https://www.stockfeel.com.tw/1g-%E5%88%B0-5g-%E7%9A%84%E8%89%B1%E8%BE%9B%E6%AD%B7%E7%A8%8B%EF%BC%9A%E4%B8%80%E9%83%A8%E6%B3%A2%E7%80%BE%E5%A3%AF%E9%97%8A%E7%9A%84%E8%A1%8C%E5%8B%95%E9%80%9A%E8%A8%8A%E5%8F%B2/
薤白
2017年9月30日 星期六
2013年11月4日 星期一
2013-07-30 4G執照發放 高通4G CMOS PA /GaAs
2013年02月23日 星期六 高通攻PA 砷化鎵族群受害
2013年02月23日 星期六 《砷化鎵》高通CMOS PA成搶市殺手?言之過早
2013年02月24日 星期日 高通搶食PA 砷化鎵臉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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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執照發放
2013年07月30日 星期二 9月初4G釋照競標 台灣最快明年上路
2013年08月15日 星期四 大陸推動發放4G牌照 三網融合年內全大陸推廣
2013年11月04日 星期一 中國11月發放4G執照 商機釋出達1,500億元
2013年12月04日 星期三 中國正式發布首批4G牌照:三家皆有TD-LTE
2013年12月05日 星期四 中國大陸 4G LTE 執照發放 頻寬打趴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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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03日 星期五 功率放大器
2G手機使用1顆PA、2.5G使用2顆PA、3 G使用4顆PA、3.5G使用6顆PA。
手機應用PA用量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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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5日 星期二 《砷化鎵》RFMD與TriQuint合體,台廠新機會
2014年09月12日 星期五 高通4G殺價搶市 聯發科慘了
2014年09月24日 星期三 搶4G低階市場,聯發科將與三大陸商密切合作
2014年09月24日 星期三 高通4G中國搶先機 衝擊聯發科
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 第二張4G牌照釋出 陸三大電信商備戰
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 NCC 4G頻譜釋出 中華電:最快明年Q2推服務
2015年12月08日 星期二 4G拍出279億 中華電手筆最大
2016年01月31日 星期日 高通射頻器件轉換製程:CMOS轉向砷化鎵
2016年02月02日 星期二 高通巨資建廠為了轉換RF器件工藝?
2016年02月17日 星期三 高通RF由CMOS轉向砷化鎵之後,都影響了誰?
穩懋 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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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執照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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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03日 星期五 功率放大器
2G手機使用1顆PA、2.5G使用2顆PA、3 G使用4顆PA、3.5G使用6顆PA。
手機應用PA用量整理如下:
2G手機使用PA數量:1~2顆。
3G手機使用PA數量:3~4顆。
4G手機使用PA數量:5~7顆。
5G手機使用PA數量:10~14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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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5日 星期二 《砷化鎵》RFMD與TriQuint合體,台廠新機會
2014年09月12日 星期五 高通4G殺價搶市 聯發科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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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4日 星期三 高通4G中國搶先機 衝擊聯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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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17日 星期三 高通RF由CMOS轉向砷化鎵之後,都影響了誰?
| 2012年09月21日 | iPhone 5支援 4G LTE 網路 |
| 2013年08月15日 | 中國國務院:2013年內發放第四代移動通信(4G)牌照。 |
| 2014年02月25日 | RFMD與TriQuint合並 |
| 2014年02月24日 | Galaxy S5 支援 4G網路 |
| 2014年03月25日 | HTC One M8 支援 4G網路 |
| 2014年09月09日 | iPhone 6支援 4G網路 |
| 2015年10月14日 | 4G頻譜釋出 中華電:最快明年Q2推服務 |
| 2016年01月31日 | 高通射頻器件轉換製程:CMOS轉向砷化鎵 |
穩懋 3105
2009年1月7日 星期三
聚焦新經濟:3G牌照發放 大陸電信業再出發
http://www.cdnews.com.tw 2009-01-07 17:34:26
陳恆光/綜合報導
全球最大的電信市場——大陸7日終於發出三張3G牌照。經過電信重組改革的中國三家電信運營商,在一個艱難時刻站在了同一起跑線上,不僅要開啟一個充滿競爭的新時代,也要把大陸帶入一個全新的移動寬頻時代。
根據大陸媒體中新社報導,此刻,運營商或許凝重大於喜悅。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的固網用戶在幾年前就進入了下滑通道,固網收入不增反降。電信重組後,中國電信從聯通手裏拿到CDMA網,中國聯通留下GSM,與中國移動的優質網路相比,這兩張網面臨的首先是補好2G的課,其次才是3G。而被稱為亞洲“賺錢王”的中國移動,與TD-SCDMA同行的日子也並不好過。
金融風暴的來臨,電信業屋漏偏逢連夜雨。電信收入大戶的廣東、浙江等地,中小企業關張倒閉,民工返鄉潮湧動,直接影響到電信業務量和業務收入,剛剛經歷擴張期的移動通信業或迎來生命中第一個打擊。中國移動董事長王建宙表示:“遇到的困難前所未有”。
有政策守護的日子仿如隔世。中國電信尚未拆分的時代,安裝固定電話不僅要交幾千塊錢的初裝費,而且走後門才能裝上,中國移動意氣風發的時代,即使花費高昂,人們也照入網不誤。3G時代,消費者面對的是三個選擇,服務品質和話費水準高低,消費者用腳投票。
不少人預測3G時代競爭會更加激烈,消費者從中更受益。而電信運營商的另一張面孔是中央企業盈利第一梯隊。去年央企利潤降三成,運營商二00九年保持盈利責無旁貸,而且是在爭奪客戶激烈的競爭中,而不是壟斷下取得盈利。
三十年來的電信業大發展,帶來了通信基礎設施的大跨越,解決了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之一。如今全球都在由工業時代向資訊時代邁進,中國也提出以資訊化帶動工業化的發展道路。中國之所以發展3G,不僅出於拉動內需的考慮,更是因為現在的通信技術和帶寬已經滿足不了資訊化的要求,當局期望通過通信基礎設施的改變,幫助處於困境中的工業向資訊化轉型。
經歷了固話大發展和移動通信大發展兩個輪回,新的歷史使命下,新的輪回徐徐展開,而今邁步從頭越。中國現有固網和移動網電信用戶超過十億,基礎設施遍佈城鄉,在發展中國家處於領先地位,在此基礎上發展3G,將呈現出一個新的大格局。但可以預見的是,競爭將更加激烈,而誰將笑到最後,市場會為之打分。
陳恆光/綜合報導
全球最大的電信市場——大陸7日終於發出三張3G牌照。經過電信重組改革的中國三家電信運營商,在一個艱難時刻站在了同一起跑線上,不僅要開啟一個充滿競爭的新時代,也要把大陸帶入一個全新的移動寬頻時代。
根據大陸媒體中新社報導,此刻,運營商或許凝重大於喜悅。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的固網用戶在幾年前就進入了下滑通道,固網收入不增反降。電信重組後,中國電信從聯通手裏拿到CDMA網,中國聯通留下GSM,與中國移動的優質網路相比,這兩張網面臨的首先是補好2G的課,其次才是3G。而被稱為亞洲“賺錢王”的中國移動,與TD-SCDMA同行的日子也並不好過。
金融風暴的來臨,電信業屋漏偏逢連夜雨。電信收入大戶的廣東、浙江等地,中小企業關張倒閉,民工返鄉潮湧動,直接影響到電信業務量和業務收入,剛剛經歷擴張期的移動通信業或迎來生命中第一個打擊。中國移動董事長王建宙表示:“遇到的困難前所未有”。
有政策守護的日子仿如隔世。中國電信尚未拆分的時代,安裝固定電話不僅要交幾千塊錢的初裝費,而且走後門才能裝上,中國移動意氣風發的時代,即使花費高昂,人們也照入網不誤。3G時代,消費者面對的是三個選擇,服務品質和話費水準高低,消費者用腳投票。
不少人預測3G時代競爭會更加激烈,消費者從中更受益。而電信運營商的另一張面孔是中央企業盈利第一梯隊。去年央企利潤降三成,運營商二00九年保持盈利責無旁貸,而且是在爭奪客戶激烈的競爭中,而不是壟斷下取得盈利。
三十年來的電信業大發展,帶來了通信基礎設施的大跨越,解決了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之一。如今全球都在由工業時代向資訊時代邁進,中國也提出以資訊化帶動工業化的發展道路。中國之所以發展3G,不僅出於拉動內需的考慮,更是因為現在的通信技術和帶寬已經滿足不了資訊化的要求,當局期望通過通信基礎設施的改變,幫助處於困境中的工業向資訊化轉型。
經歷了固話大發展和移動通信大發展兩個輪回,新的歷史使命下,新的輪回徐徐展開,而今邁步從頭越。中國現有固網和移動網電信用戶超過十億,基礎設施遍佈城鄉,在發展中國家處於領先地位,在此基礎上發展3G,將呈現出一個新的大格局。但可以預見的是,競爭將更加激烈,而誰將笑到最後,市場會為之打分。
2003年10月1日 星期三
3G牌照發放多波折電信四強苦等多時
by 數位時代 2003.10.01
對歐洲3G泡沫延續至今的慘痛教訓,主管資訊產業的官員們,並未改變要在明年年中發放3G牌照的初衷。來自信產部的內部消息顯示,多數主管3G業務的信產部官員仍傾向於在明年電信日(即2004年5月17日),同時發出4張3G牌照,並以「選秀」方式進行。
波折1 申請費周章,今年拿不到
此一想法仍需獲得「發改委」(中國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和國務院的認可才能實現,但離發改委所希望的明年下半年發放3G牌照時間表,已相差無幾,而且和中國聯通董事長王建宙所估計的「2005年是啟動3G合適時機」相符合。因為在明年年中得到3G牌照後,營運商至少仍需花上半年時間來構建新的移動網路。
據知情人士透露,信產部已於近期內向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發出通知,要求最遲於本周內向信產部各自提交一份3G發展報告,報告內容涵蓋3G使用頻率、標準及市場開展計劃;信產部將根據營運商提交的報告,制定3G牌照的發放計劃。
不過,知情人士認為,即使營運商的申請報告得到資訊產業部的批准,到信產部再向發改委和國務院上報計劃,最少也需要兩個月的時間,今年已幾乎不可能發出設備商寄予重望的3G牌照。
毫無疑問的是,中國移動、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應該都會在報告中傾向於採用WCDMA標準(由GSM延伸而出的3G標準之一),而中國聯通則會使用CDMA2000(由CDMA演變發展而成)。
還有消息來源指出,從下月初開始,包括中國鐵通和中國衛通在內的6家國內營運商,都將在信產部的指導下開始大規模的3G商品化實驗。
波折2 人民幣問題,美國緊緊咬
就整體環境來看,確實也存在著其他促使中國政府儘快發放3G牌照的因素。
不久前,美國財政部長史諾(John Snow)剛結束在中國的訪問。他此行的主要目的,便是敦促中國放棄固定匯率機制。由於美國總統大選即將來臨,布希的競爭對手一直指責,中國的匯率制度是導致美國失業率上升的因素之一,製造商為此向布希政府施加壓力。
雖然作為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成員國,中國最後還是得開放匯率,但出於穩定經濟和政治的考量,中國政府仍不願倉促變動匯率。
問題是,人民幣已成為美國國會集中攻擊的對象。去年美國對中國的貿易逆差總額增至1030億美元,占其貿易逆差總額的22%。外界估計,要保持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維持在現有水平,中國政府就必須採取措施縮減對美貿易順差幅度,以降低人民幣的升值壓力。
有信產部官員認為,作為縮減對美貿易順差的措施之一,政府可能會儘快啟動中國的3G市場,以減輕製造商對美國政府施加的出口壓力。預計在市場規模將達1兆元人民幣的中國3G市場上,WCDMA和CDMA2000將成為營運商的主流選擇。因此,無論是收取專利費的高通也好,還是出售設備的摩托羅拉(MOTOROLA)、北電網絡(NORTEL)、朗訊(Lucent)和思科(Cisco)也好,都將因此而獲益匪淺。「目前影響3G牌照發放時間的諸多因素中,這是最不確定的一個,也可能是影響最大的一個。」
摩托羅拉(中國)電子有限公司全球電訊運營方案部總經理吳達光對這種觀點表示贊同。他認為,中國儘快開放3G市場,將會有助於降低美國製造商要求人民幣升值的呼聲。「從工程升級的角度來看,營運商邁向3G的過渡時期,傾向於讓原有2G網路的製造商進行。「摩托羅拉目前在中國GSM網路設備的市場占有率位居第2,僅次於易立信。」
波折3 3G標準多,商品化緩慢
這看來和當初中國聯通選擇CDMA標準時一樣。作為中美入世談判的主要籌碼之一,聯通在1998年就被指定為唯一使用CDMA標準的國內營運商,但伴隨著中美雙邊貿易談判的起起落落,聯通CDMA項目也一波三折。一直到1999年11月,中美雙方終於簽訂貿易協議,歷經磨難的CDMA才順利在中國落地。最終,聯通CDMA網路建設的大部分訂單都已落入美國設備商之手。
「不光是美國,中國今年已成為歐盟最大的貿易逆差國,」商務部一位律師說,「國外要求人民幣升值的聲浪很高,」他指出,從目前的情況分析,中國政府讓人民幣升值的可能性很小,除採取一些技術手段如加快步伐履行逐漸放開資本帳戶的承諾、降低出口補貼等之外,開出大筆採購訂單也是減少壓力的一種手段。「中國政府之前已和波音與空中客車都簽訂了巨額訂單,接下來的採購方向可能會集中在農業、電信和能源這些領域,」他說。
中銀國際首席經濟學家曹遠征也認為,採購的壓力是存在的。但他同時指出,與當初政府出於打破中國電信壟斷和「入世」的雙重考慮而使用CDMA標準不同,3G是一個全新的產業,建議政府從產業政策考慮現在就給TD-SCDMA(由大唐移動和德國西門子合作開發的全新3G標準)標準發放試驗牌照,以扶持國內設備製造商。中銀國際目前正幫助最先提出TD-SCDMA標準的大唐移動進行海外私募和分拆上市。
「美國政府單純提出要求加大電信設備採購的可能性並不大,但無論3G牌照的發放時間是否會因人民幣的匯率問題而提前,最重要的是保證國產設備商,在營運商的招標中能取得主導地位,」那位發改委下屬研究機構的電信專家感歎道。在此之前,聯通CDMA高達數百億的採購訂單中,技術水準並不落伍的國產設備反而市占率只有不到10%,這種窘境使得政府不得不多加考慮國產廠商在3G市場上所處的地位。市場人士推測,之前一直讓中國政府在發放3G牌照上猶豫不決的主要因素,就在於TD-SCDMA商品化進程過於緩慢。
波折4 市場未成熟,專家不支持
然而,即使是到2004年中才發出首張3G牌照,也有專家認為太過倉促。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7研究所、信產部3G專家組成員李進良教授撰文指出,「建議3G牌照以在2005年發放為宜。」
這份名為《推遲發放牌照加速推進中國3G標準產業化》的研究報告認為,由於技術不成熟、市場不成熟、全球商品化進程受挫等因素影響,中國3G市場前途將呈現「發展第一階段3G是不必要的,發展第二階段3G是必要的,但並不緊迫」的景象。
該報告指出,「從中國市場來分析,2005年以前的電信市場主要還是電話業務,未來幾年潛在的2億多電話用戶主要是地處郊區和農村的低端用戶,他們的經濟承受能力不可能接受價格高昂的3G產品,這就給予價廉物美的2G系統一個延長壽命的時間。而市場對於行動多媒體業務的需求,要透過2.5G的推廣應用來進行較長的培育過程。
目前中國移動從2002年10月才開始提供多媒體簡訊業務,還要繼續加大GPRS業務的開發。中國聯通也在2003年開展彩e業務,起碼也要經過一年多的市場推廣,才能達到一定用戶規模,數據業務市場還需要大力培育。從3G業務上來看,除了可視電話業務和流媒體業務之外,其他所有的業務都可以在二代網路中實現。」
李教授的觀點並非孤立無援,實際上,大多數反對「3G速決論」的專家,無一例外都以數據市場不成熟為由,拒絕過早接受3G。
但情況正悄然改變中。 在歐洲,由英國伏得風(Vodafone)和香港和記黃埔等修建的3G網路,比傳統蜂窩式電話網路的經營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因此,雖然這些已經在3G網路中投入數十億美元的移動電話公司未能吸引到高費率用戶,但至少可以用「通話費低廉」吸引用戶,從而引發與傳統電話業者間殘酷的價格戰。
英國和記3G公司近期調降了語音通話費用,目前其通話費還不到英國競爭者費率的一半。得益於其廉價的3G通話費,該公司在英國的3G用戶出現大幅增長,經銷商Carphone Warehouse GroupPLC報告,每週有3000至4000人成為英國和記3G的用戶。「3G市場就是語音通訊,而不是昂貴的多媒體服務,」荷蘭銀行分析師Rodney Sherrington說。
中金公司一位電信分析師估計,一個3G網路在全負荷通話時的語音傳輸成本僅僅相當於2G網路成本的四分之一,因此,在用戶對數據服務需求並不很大的初始階段,新進入3G領域的營運商照樣能依靠成本上的優勢搶奪用戶,還能解決二代網路頻寬不足的問題。
市場預計,中國今年手機用戶數量將成長25%、到達2億5800萬戶,巨大的用戶數量使得營運商不得不耗費巨資升級原有的2代網路。半個月前,易立信就與廣東移動簽署總價值高達6億美元GSM網路擴容框架協議。「對於現在的中國市場來說,3G和2G並無本質上的區別,都是為用戶提供語音服務,」這位分析師說。
波折5 發放牌照前,問題已不少
這種認知並非WCDMA設備商的奇怪理論,它實際上為研發進程落伍的TD-SCDMA標準贏得了寶貴的時間,有助於中國政府先發給它一張完整的牌照。信產部一位技術官員指出,營運商可以先使用TD-SCDMA標準搭建語音通訊網路,等技術成熟後再提供高速數據服務,這也避免了TD-SCDMA和另兩種較為領先的3G標準交鋒時處於下風。
但並不是所有人都相信,僅靠語音服務就能幫助中國快速駛上3G的快車道。香港工商東亞的電信分析師徐國熙指出,如果只是提供廉價的語音服務,3G不過是一張信號好、能漫遊的小靈通網路而已。真是這樣,對希望依靠行動業務提升ARPU(用戶每人平均貢獻營收)值的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來說幫助並不大,特別是在回收小靈通網路投資的2005年之前。
徐國熙說,問題在於,想要從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手中搶得利潤最為豐厚的10%高端用戶,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就必須冒險去提供更為吸引人的服務。「而在這一方面,新興的3G營運商還未顯示出任何優勢來,」他表示。從和記黃埔歐洲3G的發展狀況看,多數用戶使用3G服務,只是看中營運商免費贈送的3G手機;於是,在低成本3G手機大規模向市場供貨前,營運商就會面臨強大的財務壓力。根據和記黃埔自己的估計,要達到在3G項目上的現金流量平衡需要等到2005年,而實現盈利則是2008年後的事了。因此,「選擇正確方式切入3G市場,對於同樣沒有2G用戶基礎的中國電信和網通來說至關重要。」
另外,北京的市場人士認為,在決定發放3G牌照前,資訊產業部還必須著手解決諸如互聯、互通、費用管制和3G內容監管等諸多問題。「在何時、以何種方式發放3G牌照的問題上,中國政府恐怕更需考慮如何以此形成全新的市場格局,」徐國熙說。
中國政府仍有時間調整3G策略,也很有可能避免當初歐洲3G的悲慘命運。
對歐洲3G泡沫延續至今的慘痛教訓,主管資訊產業的官員們,並未改變要在明年年中發放3G牌照的初衷。來自信產部的內部消息顯示,多數主管3G業務的信產部官員仍傾向於在明年電信日(即2004年5月17日),同時發出4張3G牌照,並以「選秀」方式進行。
波折1 申請費周章,今年拿不到
此一想法仍需獲得「發改委」(中國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和國務院的認可才能實現,但離發改委所希望的明年下半年發放3G牌照時間表,已相差無幾,而且和中國聯通董事長王建宙所估計的「2005年是啟動3G合適時機」相符合。因為在明年年中得到3G牌照後,營運商至少仍需花上半年時間來構建新的移動網路。
據知情人士透露,信產部已於近期內向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發出通知,要求最遲於本周內向信產部各自提交一份3G發展報告,報告內容涵蓋3G使用頻率、標準及市場開展計劃;信產部將根據營運商提交的報告,制定3G牌照的發放計劃。
不過,知情人士認為,即使營運商的申請報告得到資訊產業部的批准,到信產部再向發改委和國務院上報計劃,最少也需要兩個月的時間,今年已幾乎不可能發出設備商寄予重望的3G牌照。
毫無疑問的是,中國移動、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應該都會在報告中傾向於採用WCDMA標準(由GSM延伸而出的3G標準之一),而中國聯通則會使用CDMA2000(由CDMA演變發展而成)。
還有消息來源指出,從下月初開始,包括中國鐵通和中國衛通在內的6家國內營運商,都將在信產部的指導下開始大規模的3G商品化實驗。
波折2 人民幣問題,美國緊緊咬
就整體環境來看,確實也存在著其他促使中國政府儘快發放3G牌照的因素。
不久前,美國財政部長史諾(John Snow)剛結束在中國的訪問。他此行的主要目的,便是敦促中國放棄固定匯率機制。由於美國總統大選即將來臨,布希的競爭對手一直指責,中國的匯率制度是導致美國失業率上升的因素之一,製造商為此向布希政府施加壓力。
雖然作為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成員國,中國最後還是得開放匯率,但出於穩定經濟和政治的考量,中國政府仍不願倉促變動匯率。
問題是,人民幣已成為美國國會集中攻擊的對象。去年美國對中國的貿易逆差總額增至1030億美元,占其貿易逆差總額的22%。外界估計,要保持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維持在現有水平,中國政府就必須採取措施縮減對美貿易順差幅度,以降低人民幣的升值壓力。
有信產部官員認為,作為縮減對美貿易順差的措施之一,政府可能會儘快啟動中國的3G市場,以減輕製造商對美國政府施加的出口壓力。預計在市場規模將達1兆元人民幣的中國3G市場上,WCDMA和CDMA2000將成為營運商的主流選擇。因此,無論是收取專利費的高通也好,還是出售設備的摩托羅拉(MOTOROLA)、北電網絡(NORTEL)、朗訊(Lucent)和思科(Cisco)也好,都將因此而獲益匪淺。「目前影響3G牌照發放時間的諸多因素中,這是最不確定的一個,也可能是影響最大的一個。」
摩托羅拉(中國)電子有限公司全球電訊運營方案部總經理吳達光對這種觀點表示贊同。他認為,中國儘快開放3G市場,將會有助於降低美國製造商要求人民幣升值的呼聲。「從工程升級的角度來看,營運商邁向3G的過渡時期,傾向於讓原有2G網路的製造商進行。「摩托羅拉目前在中國GSM網路設備的市場占有率位居第2,僅次於易立信。」
波折3 3G標準多,商品化緩慢
這看來和當初中國聯通選擇CDMA標準時一樣。作為中美入世談判的主要籌碼之一,聯通在1998年就被指定為唯一使用CDMA標準的國內營運商,但伴隨著中美雙邊貿易談判的起起落落,聯通CDMA項目也一波三折。一直到1999年11月,中美雙方終於簽訂貿易協議,歷經磨難的CDMA才順利在中國落地。最終,聯通CDMA網路建設的大部分訂單都已落入美國設備商之手。
「不光是美國,中國今年已成為歐盟最大的貿易逆差國,」商務部一位律師說,「國外要求人民幣升值的聲浪很高,」他指出,從目前的情況分析,中國政府讓人民幣升值的可能性很小,除採取一些技術手段如加快步伐履行逐漸放開資本帳戶的承諾、降低出口補貼等之外,開出大筆採購訂單也是減少壓力的一種手段。「中國政府之前已和波音與空中客車都簽訂了巨額訂單,接下來的採購方向可能會集中在農業、電信和能源這些領域,」他說。
中銀國際首席經濟學家曹遠征也認為,採購的壓力是存在的。但他同時指出,與當初政府出於打破中國電信壟斷和「入世」的雙重考慮而使用CDMA標準不同,3G是一個全新的產業,建議政府從產業政策考慮現在就給TD-SCDMA(由大唐移動和德國西門子合作開發的全新3G標準)標準發放試驗牌照,以扶持國內設備製造商。中銀國際目前正幫助最先提出TD-SCDMA標準的大唐移動進行海外私募和分拆上市。
「美國政府單純提出要求加大電信設備採購的可能性並不大,但無論3G牌照的發放時間是否會因人民幣的匯率問題而提前,最重要的是保證國產設備商,在營運商的招標中能取得主導地位,」那位發改委下屬研究機構的電信專家感歎道。在此之前,聯通CDMA高達數百億的採購訂單中,技術水準並不落伍的國產設備反而市占率只有不到10%,這種窘境使得政府不得不多加考慮國產廠商在3G市場上所處的地位。市場人士推測,之前一直讓中國政府在發放3G牌照上猶豫不決的主要因素,就在於TD-SCDMA商品化進程過於緩慢。
波折4 市場未成熟,專家不支持
然而,即使是到2004年中才發出首張3G牌照,也有專家認為太過倉促。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7研究所、信產部3G專家組成員李進良教授撰文指出,「建議3G牌照以在2005年發放為宜。」
這份名為《推遲發放牌照加速推進中國3G標準產業化》的研究報告認為,由於技術不成熟、市場不成熟、全球商品化進程受挫等因素影響,中國3G市場前途將呈現「發展第一階段3G是不必要的,發展第二階段3G是必要的,但並不緊迫」的景象。
該報告指出,「從中國市場來分析,2005年以前的電信市場主要還是電話業務,未來幾年潛在的2億多電話用戶主要是地處郊區和農村的低端用戶,他們的經濟承受能力不可能接受價格高昂的3G產品,這就給予價廉物美的2G系統一個延長壽命的時間。而市場對於行動多媒體業務的需求,要透過2.5G的推廣應用來進行較長的培育過程。
目前中國移動從2002年10月才開始提供多媒體簡訊業務,還要繼續加大GPRS業務的開發。中國聯通也在2003年開展彩e業務,起碼也要經過一年多的市場推廣,才能達到一定用戶規模,數據業務市場還需要大力培育。從3G業務上來看,除了可視電話業務和流媒體業務之外,其他所有的業務都可以在二代網路中實現。」
李教授的觀點並非孤立無援,實際上,大多數反對「3G速決論」的專家,無一例外都以數據市場不成熟為由,拒絕過早接受3G。
但情況正悄然改變中。 在歐洲,由英國伏得風(Vodafone)和香港和記黃埔等修建的3G網路,比傳統蜂窩式電話網路的經營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因此,雖然這些已經在3G網路中投入數十億美元的移動電話公司未能吸引到高費率用戶,但至少可以用「通話費低廉」吸引用戶,從而引發與傳統電話業者間殘酷的價格戰。
英國和記3G公司近期調降了語音通話費用,目前其通話費還不到英國競爭者費率的一半。得益於其廉價的3G通話費,該公司在英國的3G用戶出現大幅增長,經銷商Carphone Warehouse GroupPLC報告,每週有3000至4000人成為英國和記3G的用戶。「3G市場就是語音通訊,而不是昂貴的多媒體服務,」荷蘭銀行分析師Rodney Sherrington說。
中金公司一位電信分析師估計,一個3G網路在全負荷通話時的語音傳輸成本僅僅相當於2G網路成本的四分之一,因此,在用戶對數據服務需求並不很大的初始階段,新進入3G領域的營運商照樣能依靠成本上的優勢搶奪用戶,還能解決二代網路頻寬不足的問題。
市場預計,中國今年手機用戶數量將成長25%、到達2億5800萬戶,巨大的用戶數量使得營運商不得不耗費巨資升級原有的2代網路。半個月前,易立信就與廣東移動簽署總價值高達6億美元GSM網路擴容框架協議。「對於現在的中國市場來說,3G和2G並無本質上的區別,都是為用戶提供語音服務,」這位分析師說。
波折5 發放牌照前,問題已不少
這種認知並非WCDMA設備商的奇怪理論,它實際上為研發進程落伍的TD-SCDMA標準贏得了寶貴的時間,有助於中國政府先發給它一張完整的牌照。信產部一位技術官員指出,營運商可以先使用TD-SCDMA標準搭建語音通訊網路,等技術成熟後再提供高速數據服務,這也避免了TD-SCDMA和另兩種較為領先的3G標準交鋒時處於下風。
但並不是所有人都相信,僅靠語音服務就能幫助中國快速駛上3G的快車道。香港工商東亞的電信分析師徐國熙指出,如果只是提供廉價的語音服務,3G不過是一張信號好、能漫遊的小靈通網路而已。真是這樣,對希望依靠行動業務提升ARPU(用戶每人平均貢獻營收)值的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來說幫助並不大,特別是在回收小靈通網路投資的2005年之前。
徐國熙說,問題在於,想要從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手中搶得利潤最為豐厚的10%高端用戶,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就必須冒險去提供更為吸引人的服務。「而在這一方面,新興的3G營運商還未顯示出任何優勢來,」他表示。從和記黃埔歐洲3G的發展狀況看,多數用戶使用3G服務,只是看中營運商免費贈送的3G手機;於是,在低成本3G手機大規模向市場供貨前,營運商就會面臨強大的財務壓力。根據和記黃埔自己的估計,要達到在3G項目上的現金流量平衡需要等到2005年,而實現盈利則是2008年後的事了。因此,「選擇正確方式切入3G市場,對於同樣沒有2G用戶基礎的中國電信和網通來說至關重要。」
另外,北京的市場人士認為,在決定發放3G牌照前,資訊產業部還必須著手解決諸如互聯、互通、費用管制和3G內容監管等諸多問題。「在何時、以何種方式發放3G牌照的問題上,中國政府恐怕更需考慮如何以此形成全新的市場格局,」徐國熙說。
中國政府仍有時間調整3G策略,也很有可能避免當初歐洲3G的悲慘命運。
2002年2月7日 星期四
3G決標落幕 五張執照總標金近489億
中國時報 焦點新聞 910207
黃如萍/台北報導 經過十九天、一百八十回合的鏖戰,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三G)執照昨日下午三時決標,五張執照總標金近四百八十九億元,為交通部公告競價底價的一點四六倍,交通部認為標價結果合理。得標業者表示,最快明年初就可陸續局部提供三G通信服務。
三G執照昨日上午開始第一百七十三回合競標作業,世界全通電信公司在累計棄權四次後競標資格確定被廢止,五張三G執照得標者正式確定;分別為遠致電信、聯邦電信、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及亞太行動寬頻。
五張執照總標金共為四百八十八億九千九百萬元,比交通部公告競價底價總金額三百三十六億多出一百五十二億九千九百萬元,共有四張執照得標價超過一百億元,平均每張執照得標價均約比底價多出三十多億元。
交通部政務次長蔡堆表示,電信專家曾指出,三G執照競標總金額若在底價的一點三三倍至一點五倍之間,表示競價結果成功且合理,國內三G執照總標金為底價的一點四六倍,因此,國內三G執照競標回合數雖打破德國保持的一百七十三回合世界記錄,但是競價結果卻是相當合理。
蔡堆舉例指出,我國三G執照每張得標單價約為歐洲的六分之一,為香港、韓國及新加坡的一半,因此,我國三G執照競標價格對業者的經營壓力不大,而且,五家得標業者均為上市公司,財務相當健全,不致發生外界擔憂的財務經營困難問題。
五張三G得標者及得標金分別為遠致電信取得A執照,得標價為一百零一億六千九百萬元;聯邦電信取得B執照,得標價為七十七億元;台灣大哥大取得C執照,得標價為一百零二億八千一百萬元;中華電信公司取得D執照,得標價為一百零一億七千九百萬元;亞太行動寬頻取得E執照,得標價為一百零五億七千萬元。
得標業者均表示,將於最短的時間內開台營運。亞太行動寬頻及聯邦電信公司則明確指出,預計明年初就可陸續於北部局部地區開始提供通信服務,明年底完成全島通信服務。
黃如萍/台北報導 經過十九天、一百八十回合的鏖戰,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三G)執照昨日下午三時決標,五張執照總標金近四百八十九億元,為交通部公告競價底價的一點四六倍,交通部認為標價結果合理。得標業者表示,最快明年初就可陸續局部提供三G通信服務。
三G執照昨日上午開始第一百七十三回合競標作業,世界全通電信公司在累計棄權四次後競標資格確定被廢止,五張三G執照得標者正式確定;分別為遠致電信、聯邦電信、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及亞太行動寬頻。
五張執照總標金共為四百八十八億九千九百萬元,比交通部公告競價底價總金額三百三十六億多出一百五十二億九千九百萬元,共有四張執照得標價超過一百億元,平均每張執照得標價均約比底價多出三十多億元。
交通部政務次長蔡堆表示,電信專家曾指出,三G執照競標總金額若在底價的一點三三倍至一點五倍之間,表示競價結果成功且合理,國內三G執照總標金為底價的一點四六倍,因此,國內三G執照競標回合數雖打破德國保持的一百七十三回合世界記錄,但是競價結果卻是相當合理。
蔡堆舉例指出,我國三G執照每張得標單價約為歐洲的六分之一,為香港、韓國及新加坡的一半,因此,我國三G執照競標價格對業者的經營壓力不大,而且,五家得標業者均為上市公司,財務相當健全,不致發生外界擔憂的財務經營困難問題。
五張三G得標者及得標金分別為遠致電信取得A執照,得標價為一百零一億六千九百萬元;聯邦電信取得B執照,得標價為七十七億元;台灣大哥大取得C執照,得標價為一百零二億八千一百萬元;中華電信公司取得D執照,得標價為一百零一億七千九百萬元;亞太行動寬頻取得E執照,得標價為一百零五億七千萬元。
得標業者均表示,將於最短的時間內開台營運。亞太行動寬頻及聯邦電信公司則明確指出,預計明年初就可陸續於北部局部地區開始提供通信服務,明年底完成全島通信服務。
2002年2月6日 星期三
3G執照競標拍板定案,總標金488.99億元
若從每張執照所使用的頻段價格來看,亞太行動寬頻是這場3G競標賽的大贏家,以每MHz約2.6425億元最便宜,而聯邦電信則以每MHz約3.08億元的最高代價取得,算是最不漂亮的贏家。
文/賴綾章 | 2002-02-06發表
激戰19天、總計180回合的第三代行動通訊(3G)競標賽終於塵埃落定,在世界全通於今(6)日四度放棄出價後,便正式由遠致電信、聯邦電信、臺灣大哥大、中華電信與亞太行動寬頻取得5張3G執照,總標金為488億9900萬元,估計業者最快於2003年便可提供3G服務。
隨著3G競標進入第18天,A、C、D、E等4張執照皆突破百億元價位,因此為了因應日益飆漲的執照價格,電信總局還於今日上午邀集各家競標團隊研商,討論調高押標金的可能性及過年競標日期事宜。誰知人算不如天算,世界全通在今日第173及176回合競標時,已有2次放棄出價的紀錄,在第177回合時,還出手104.65億元壓住E執照,而亞太行動寬頻則在第178回合,再以105.70億元奪回E執照,自此以後,世界全通便不再出價,直至第180回合,確定世界全通出局,長達19天的3G競標馬拉松宣告結束。
5張執照得標情況為,由遠致電信標到執照A,標價為101.69億元;聯邦電信則取得B執照,標價為77億元;臺灣大哥大奪得執照C,標價為102.81億元;執照D則由中華電信守住,標價為101.79億元;亞太行動則是標到E執照,標價為105.7億元,總計執照標金達488.99億元,較底價增加152.99億元。
若從每張執照所使用的頻段價格來看,亞太行動寬頻是這場3G競標賽的大贏家,以每MHz約2.6425億元最便宜,遠致電信則居第2,競標策略也是運用得宜,中華電信次之,臺灣大哥大再次之,而聯邦電信則以每MHz約3.08億元的代價取得,算是最不漂亮的贏家。
至於3G競標的付款方式,交通部指出,自公告執照得標業者名單及得標金後,業者需選擇以一次繳清或分期繳交方式,如選定一次繳清者,得標者應自交通部公告日起30日內完成繳交;若選定分期繳交者,則需在公告日起30日內,繳交得標金30%(必要時,可再延長90日),其餘分10年攤還。
市場人士表示,世界全通中箭落馬雖不意外,但也深覺可惜,尤其世界全通是由大眾集團、東元及霖園集團組合而成,財力不容小覷,且世界全通於2000年9月便籌組成立,規劃競爭3G執照已近2年,最後卻礙於資金有限選擇退出3G競標,讓大眾集團的IT佈局彷如缺了一根桌腳,而未來大眾電信及東信電訊的市場發展動向,也將值得市場觀注。
針對聯邦電信以黑馬姿態取得B執照,聯邦電信董事長吳建璋說,聯邦電信下一步將進行公司增資,並敲定由現任仁寶電腦董事長許勝雄持股新公司的15%,成為未來聯邦電信的董事長,其他現有股東如裕隆國際、中華開發也將轉入新公司中,預計最快2003年將提供3G服務。
金寶、仁寶集團董事長許勝雄,對電信業界並不陌生,過去曾投資多家通訊相關公司,包括宏遠電信、臺亞衛星、華寶通訊等,稍早前電信業界也傳出,儘管由許勝雄主導的全民電信沒有取得固網執照,但原班人馬仍有意角逐3G市場競標,而這項消息一直未經證實,今日則由聯邦電信現任董事長吳建璋口中得到印證,顯示許勝雄仍然對電信市場情有獨鐘。
文/賴綾章 | 2002-02-06發表
激戰19天、總計180回合的第三代行動通訊(3G)競標賽終於塵埃落定,在世界全通於今(6)日四度放棄出價後,便正式由遠致電信、聯邦電信、臺灣大哥大、中華電信與亞太行動寬頻取得5張3G執照,總標金為488億9900萬元,估計業者最快於2003年便可提供3G服務。
隨著3G競標進入第18天,A、C、D、E等4張執照皆突破百億元價位,因此為了因應日益飆漲的執照價格,電信總局還於今日上午邀集各家競標團隊研商,討論調高押標金的可能性及過年競標日期事宜。誰知人算不如天算,世界全通在今日第173及176回合競標時,已有2次放棄出價的紀錄,在第177回合時,還出手104.65億元壓住E執照,而亞太行動寬頻則在第178回合,再以105.70億元奪回E執照,自此以後,世界全通便不再出價,直至第180回合,確定世界全通出局,長達19天的3G競標馬拉松宣告結束。
5張執照得標情況為,由遠致電信標到執照A,標價為101.69億元;聯邦電信則取得B執照,標價為77億元;臺灣大哥大奪得執照C,標價為102.81億元;執照D則由中華電信守住,標價為101.79億元;亞太行動則是標到E執照,標價為105.7億元,總計執照標金達488.99億元,較底價增加152.99億元。
若從每張執照所使用的頻段價格來看,亞太行動寬頻是這場3G競標賽的大贏家,以每MHz約2.6425億元最便宜,遠致電信則居第2,競標策略也是運用得宜,中華電信次之,臺灣大哥大再次之,而聯邦電信則以每MHz約3.08億元的代價取得,算是最不漂亮的贏家。
至於3G競標的付款方式,交通部指出,自公告執照得標業者名單及得標金後,業者需選擇以一次繳清或分期繳交方式,如選定一次繳清者,得標者應自交通部公告日起30日內完成繳交;若選定分期繳交者,則需在公告日起30日內,繳交得標金30%(必要時,可再延長90日),其餘分10年攤還。
市場人士表示,世界全通中箭落馬雖不意外,但也深覺可惜,尤其世界全通是由大眾集團、東元及霖園集團組合而成,財力不容小覷,且世界全通於2000年9月便籌組成立,規劃競爭3G執照已近2年,最後卻礙於資金有限選擇退出3G競標,讓大眾集團的IT佈局彷如缺了一根桌腳,而未來大眾電信及東信電訊的市場發展動向,也將值得市場觀注。
針對聯邦電信以黑馬姿態取得B執照,聯邦電信董事長吳建璋說,聯邦電信下一步將進行公司增資,並敲定由現任仁寶電腦董事長許勝雄持股新公司的15%,成為未來聯邦電信的董事長,其他現有股東如裕隆國際、中華開發也將轉入新公司中,預計最快2003年將提供3G服務。
金寶、仁寶集團董事長許勝雄,對電信業界並不陌生,過去曾投資多家通訊相關公司,包括宏遠電信、臺亞衛星、華寶通訊等,稍早前電信業界也傳出,儘管由許勝雄主導的全民電信沒有取得固網執照,但原班人馬仍有意角逐3G市場競標,而這項消息一直未經證實,今日則由聯邦電信現任董事長吳建璋口中得到印證,顯示許勝雄仍然對電信市場情有獨鐘。
2002年2月1日 星期五
2002 3G
2000年11月16日 星期四 台灣3G設備採購金額逾五百億元
2001年11月07日 星期三 諾基亞:3G將於2003底年大幅成長
2002年02月06日 星期三 3G執照競標拍板定案,總標金488.99億元
2002年02月07日 星期四 3G決標落幕 五張執照總標金近489億
2003年10月01日 星期三 3G牌照發放多波折電信四強苦等多時
2009年01月07日 星期三 聚焦新經濟:3G牌照發放 大陸電信業再出發
2017年09月30日 星期六 1G 到 5G 的艱辛歷程:一部波瀾壯闊的行動通訊史
2001年11月07日 星期三 諾基亞:3G將於2003底年大幅成長
2002年02月06日 星期三 3G執照競標拍板定案,總標金488.99億元
2002年02月07日 星期四 3G決標落幕 五張執照總標金近489億
2003年10月01日 星期三 3G牌照發放多波折電信四強苦等多時
2009年01月07日 星期三 聚焦新經濟:3G牌照發放 大陸電信業再出發
2017年09月30日 星期六 1G 到 5G 的艱辛歷程:一部波瀾壯闊的行動通訊史
2001年11月7日 星期三
諾基亞:3G將於2003底年大幅成長
工商時報 901107 何伯陽/台北報導
在台灣市場締造GSM系統及手機銷售佳績後,諾基亞3G系統行銷暨業務副總裁Rene Svendsen-Tune近日特別來台,了解政府年底釋照的作業狀況,以爭取商機。業者表示,雖然目前電信市場人氣渙散、壞消息充斥,不過諾基亞仍持續看好電信市場後市,除了十月份3G基地台的生產量已達四千座以外,明年下半年將推出GSM和WCDMA雙模手機,預估全球3G市場將於二○○三年底開始大幅成長。
面對國際及國內大哥大業者普遍放慢第三代行動通訊(3G)的建置時程,Rene Svendse n-Tune表示,雖然國際電信大環境不景氣,不過國際大型的電信業者,並未延遲3G系統建置時程,而是放慢擴張的速度。在系統技術方面,諾基亞在全球已簽下二十五個3G系統合約,並且開始進行包括終端設備、基地台和轉換系統的測試,3G基地台到今年十月的出貨量,每個月可達四千座,並將於明年一月開始按業界標準進行商業量產。
目前諾基亞在全球GSM系統的市場佔有率為三成,GPRS系統則有三成五,台灣的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和信電訊都是諾基亞的用戶群,預估未來諾基亞在全球3G系統的市佔率也可達到三成五。
在3G手機部份,諾基亞將於明年下半年開始生產GSM(含GPRS)和WCDMA的雙模手機。手機將具有高解析度的彩色螢幕手機,同時大量的發展Java作業平台,以加速應用服務發展,同時也會內建新型XHTML格式瀏灠器,以方便有、無線網路上資訊瀏覽。
在台灣市場締造GSM系統及手機銷售佳績後,諾基亞3G系統行銷暨業務副總裁Rene Svendsen-Tune近日特別來台,了解政府年底釋照的作業狀況,以爭取商機。業者表示,雖然目前電信市場人氣渙散、壞消息充斥,不過諾基亞仍持續看好電信市場後市,除了十月份3G基地台的生產量已達四千座以外,明年下半年將推出GSM和WCDMA雙模手機,預估全球3G市場將於二○○三年底開始大幅成長。
面對國際及國內大哥大業者普遍放慢第三代行動通訊(3G)的建置時程,Rene Svendse n-Tune表示,雖然國際電信大環境不景氣,不過國際大型的電信業者,並未延遲3G系統建置時程,而是放慢擴張的速度。在系統技術方面,諾基亞在全球已簽下二十五個3G系統合約,並且開始進行包括終端設備、基地台和轉換系統的測試,3G基地台到今年十月的出貨量,每個月可達四千座,並將於明年一月開始按業界標準進行商業量產。
目前諾基亞在全球GSM系統的市場佔有率為三成,GPRS系統則有三成五,台灣的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和信電訊都是諾基亞的用戶群,預估未來諾基亞在全球3G系統的市佔率也可達到三成五。
在3G手機部份,諾基亞將於明年下半年開始生產GSM(含GPRS)和WCDMA的雙模手機。手機將具有高解析度的彩色螢幕手機,同時大量的發展Java作業平台,以加速應用服務發展,同時也會內建新型XHTML格式瀏灠器,以方便有、無線網路上資訊瀏覽。
2000年11月16日 星期四
台灣3G設備採購金額逾五百億元
工商時報 891116
何伯陽/斯德哥爾摩十五日專電 雖然政府開放第三代行動通訊執照規則未明,不過由於新舊電信業者都得投下巨額資金,用於網路系統的佈建和擴充容量,國際主要的電信設備供應商幾乎都到台灣報到,尋找可能的合作機會,預估明年第二季各團隊和供應商的合作關係將更為明確,而國內採購三G設備系統金額也將高達新台幣五百億元以上。
根據瑞典易利信公司表示,現今在歐洲地區已有二十個國家開放三G執照,平均每個國家釋出四張三G執照,在未來一年內全球將再釋出九十張執照,總計明年底以前全球將至少有一百七十家行動通訊業者將陸續採購三G系統設備。另外,阿爾卡特總裁兼財務長Jean-Pie rreHalborn也表示,依產業觀察家的預估,在未來五年內光是全球UMTS(歐規的GSM部份)的基礎架構,市場規模便將超過六百億美元。
至於台灣部份,政府預計明年第二季公告三G管理規則並受理申請,有意爭取三G執照的團隊和電信設備供應商的合作關係,屆時也將更為明確。
依照各團隊本身的評估,如果是個全新業者取得三G執照,則其投資三G設備的採購金額,大約是在新台幣一百五十億到二百億元;若是舊有電信業者取得三G執照,則視舊業者現有系統是經EDGE升級到WCDMA、或是由 GPRS直接升級WCDMA、或是尋找現有二G業者合作而有所不同。
目前大哥大業者每年大約要投資五十到一百億元資金,用於GSM系統的擴充和 GPRS系統的升級。若以明年國內釋出四-六張三G執照來計算,則明年三G業者採購設備金額將也至少有五百億元。
何伯陽/斯德哥爾摩十五日專電 雖然政府開放第三代行動通訊執照規則未明,不過由於新舊電信業者都得投下巨額資金,用於網路系統的佈建和擴充容量,國際主要的電信設備供應商幾乎都到台灣報到,尋找可能的合作機會,預估明年第二季各團隊和供應商的合作關係將更為明確,而國內採購三G設備系統金額也將高達新台幣五百億元以上。
根據瑞典易利信公司表示,現今在歐洲地區已有二十個國家開放三G執照,平均每個國家釋出四張三G執照,在未來一年內全球將再釋出九十張執照,總計明年底以前全球將至少有一百七十家行動通訊業者將陸續採購三G系統設備。另外,阿爾卡特總裁兼財務長Jean-Pie rreHalborn也表示,依產業觀察家的預估,在未來五年內光是全球UMTS(歐規的GSM部份)的基礎架構,市場規模便將超過六百億美元。
至於台灣部份,政府預計明年第二季公告三G管理規則並受理申請,有意爭取三G執照的團隊和電信設備供應商的合作關係,屆時也將更為明確。
依照各團隊本身的評估,如果是個全新業者取得三G執照,則其投資三G設備的採購金額,大約是在新台幣一百五十億到二百億元;若是舊有電信業者取得三G執照,則視舊業者現有系統是經EDGE升級到WCDMA、或是由 GPRS直接升級WCDMA、或是尋找現有二G業者合作而有所不同。
目前大哥大業者每年大約要投資五十到一百億元資金,用於GSM系統的擴充和 GPRS系統的升級。若以明年國內釋出四-六張三G執照來計算,則明年三G業者採購設備金額將也至少有五百億元。
1997年7月29日 星期二
類比式大哥大三年內全面數位化 兩種規格廠商展開角力
類比式大哥大三年內全面數位化 兩種規格廠商展開角力
【1997-07-29/經濟日報 記者費家琪/台北】
中華電信公司數位式行動電話(DCS)系統設備決標後,國際電信大廠開始運作下一波類比式系統數位化的商機,由於三年內類比式大哥大將全面數位化,引發數位類比式(D─AMPS)或劃碼多路進階(CDMA)兩種規格支持者爭雄的局面。
中華電信數位無線電話(DCS)大哥大系統建設案由北方電訊得標,第一波行動電話大餅大勢已定,國際電信大廠開始朝下一波類比式行動電話數位化的大餅切入。
由於全球這個頻段的規格並沒有統一,目前可採用的規格有兩種:D-AMPS與CD-MA,兩種規格支持的廠商各自不同,因此兩方在角力當中。
中華電信公司委託電信研究所成立規畫小組,正在評估中,該採用何種系統目前尚未定案,但是初步觀察,以全新的系統而言,CDMA號稱較為便宜,目前普及情況、通話品質也較佳。
目前兩方支持的廠商分別是,在D-AMPS部分供應商為易利信、休斯、北方電訊、朗訊,全球已有35個國家,超過500萬用戶使用中,逐年成倍數成長,預估年底將有超過50個國家、1,500萬用戶使用。
CDMA部分供應商為奎爾(Qualcomm)、摩托羅拉、北電、朗訊、韓國的SK Telecom等主要系統供應商,目前韓國已有200萬用戶的容量,另商用化的香港和記也有10萬以上的用戶。韓國是當初大膽引進CD-MA的先驅者,因此韓國沒有GSM系統,傾全力發展CD-MA,希望能由電信服務業帶動產業一起邁進。
支持D─AMPS的易利信公司指出,採用D─AMPS的系統可以更有效的使用頻寬,只要少於原有20兆赫的頻寬,即可服務現有使用類比式電話的客戶群,剩餘的頻寬可應用於直接再擴充D─AMPS系統,或引進其他行動電話糸統CDMA、甚至更新的第三代行動通信系統IMT-2000,同時還可以改善現有系統的缺失,解決類比式電話盜拷問題,讓以往不能漫遊的類比式行動電話用戶,可走向國際漫遊,同時可在最短時間內、以最經濟的方式達到網路重整。
【1997-07-29/經濟日報/27版/產業3】
【1997-07-29/經濟日報 記者費家琪/台北】
中華電信公司數位式行動電話(DCS)系統設備決標後,國際電信大廠開始運作下一波類比式系統數位化的商機,由於三年內類比式大哥大將全面數位化,引發數位類比式(D─AMPS)或劃碼多路進階(CDMA)兩種規格支持者爭雄的局面。
中華電信數位無線電話(DCS)大哥大系統建設案由北方電訊得標,第一波行動電話大餅大勢已定,國際電信大廠開始朝下一波類比式行動電話數位化的大餅切入。
由於全球這個頻段的規格並沒有統一,目前可採用的規格有兩種:D-AMPS與CD-MA,兩種規格支持的廠商各自不同,因此兩方在角力當中。
中華電信公司委託電信研究所成立規畫小組,正在評估中,該採用何種系統目前尚未定案,但是初步觀察,以全新的系統而言,CDMA號稱較為便宜,目前普及情況、通話品質也較佳。
目前兩方支持的廠商分別是,在D-AMPS部分供應商為易利信、休斯、北方電訊、朗訊,全球已有35個國家,超過500萬用戶使用中,逐年成倍數成長,預估年底將有超過50個國家、1,500萬用戶使用。
CDMA部分供應商為奎爾(Qualcomm)、摩托羅拉、北電、朗訊、韓國的SK Telecom等主要系統供應商,目前韓國已有200萬用戶的容量,另商用化的香港和記也有10萬以上的用戶。韓國是當初大膽引進CD-MA的先驅者,因此韓國沒有GSM系統,傾全力發展CD-MA,希望能由電信服務業帶動產業一起邁進。
支持D─AMPS的易利信公司指出,採用D─AMPS的系統可以更有效的使用頻寬,只要少於原有20兆赫的頻寬,即可服務現有使用類比式電話的客戶群,剩餘的頻寬可應用於直接再擴充D─AMPS系統,或引進其他行動電話糸統CDMA、甚至更新的第三代行動通信系統IMT-2000,同時還可以改善現有系統的缺失,解決類比式電話盜拷問題,讓以往不能漫遊的類比式行動電話用戶,可走向國際漫遊,同時可在最短時間內、以最經濟的方式達到網路重整。
【1997-07-29/經濟日報/27版/產業3】
1997年1月14日 星期二
大哥大執照放榜 六廠商奪標
大哥大執照放榜 六廠商奪標
遠傳電信最大贏家 東榮取得中南台灣市場 電信事業進入新紀元
【1997-01-14/經濟日報 記者費家琪/台北】
八張行動電話執照得主昨(13)日放榜,1,800兆赫全區執照由太平洋通用電訊與遠傳電信奪得,遠傳電信又奪得最有經營價值、競爭最激烈的900兆赫北區執照,成為這次大哥大爭奪戰中最大贏家。
預估半年後,消費者即可享用新民營業者帶來的行動電話新服務。
其餘1,800兆北區執照由和信電訊奪牌,中區與南區由東榮國際電信取得兩項執照,900兆赫中區由東信電訊取得執照,900兆赫南區由泛亞電信奪牌。
自去年2月電信三法通過之後,電信業務上千億元商機即成為各大企業集團爭奪的目標,尤其是大哥大八張執照,吸引17個集團42件申請案競標的局面,昨天開標之後,也象徵台灣電信事業進入新紀元。
這八張民營大哥大執照釋出,交通部保守預估將會為全台帶來420萬用戶數,加上原有中華電信的100萬用戶數,以及新增的130萬新大哥大門號,未來全台省將有600萬至700萬用戶數,行動電話普及率將提升到25%以上,與工業先進國家相當。
大哥大審議委員會經過12天的審議,昨天並連夜審議,直到凌晨6時30分完成評分作業。交通部次長許介圭要求審議委員一氣呵成,提前開標,臨時通知29家入圍廠商參與履約保證金開標,至昨晚9時許結束開標作業。
最受矚目的1,800兆赫全區執照,入圍廠商共有五家,形成五搶二的戰局,最後由太平洋電線電纜主導的太平洋通用電訊與遠東企業主導的遠傳電信奪牌,其中太平洋通用在委員會評分、履約保證金兩方面都是最高分,尤其履約保證金高達60億元,較金額第二高的遠傳電信19.8億元,多出二倍多,力霸以些微差距飲恨。
1,800兆赫北區由和信電訊與力霸電信形成拉鋸戰,最後和信電訊以1.2分險勝。1,800兆赫中南區都由東榮國際電信奪牌,特別是南區,東榮的事業申請書得分低於亞太國際電信,但以較高的履約保證金得標,讓東榮奪得中南台灣的大哥大市場。
角逐家數最多、11搶一張執照的900兆赫北區執照由遠東企業再下一城。900兆赫中區執照由東元電機主導的東信電訊奪牌。900兆赫南區則由泛亞電信取得。(相關新聞見第3版)
【1997-01-14/經濟日報/01版/要聞】
遠傳電信最大贏家 東榮取得中南台灣市場 電信事業進入新紀元
【1997-01-14/經濟日報 記者費家琪/台北】
八張行動電話執照得主昨(13)日放榜,1,800兆赫全區執照由太平洋通用電訊與遠傳電信奪得,遠傳電信又奪得最有經營價值、競爭最激烈的900兆赫北區執照,成為這次大哥大爭奪戰中最大贏家。
預估半年後,消費者即可享用新民營業者帶來的行動電話新服務。
其餘1,800兆北區執照由和信電訊奪牌,中區與南區由東榮國際電信取得兩項執照,900兆赫中區由東信電訊取得執照,900兆赫南區由泛亞電信奪牌。
自去年2月電信三法通過之後,電信業務上千億元商機即成為各大企業集團爭奪的目標,尤其是大哥大八張執照,吸引17個集團42件申請案競標的局面,昨天開標之後,也象徵台灣電信事業進入新紀元。
這八張民營大哥大執照釋出,交通部保守預估將會為全台帶來420萬用戶數,加上原有中華電信的100萬用戶數,以及新增的130萬新大哥大門號,未來全台省將有600萬至700萬用戶數,行動電話普及率將提升到25%以上,與工業先進國家相當。
大哥大審議委員會經過12天的審議,昨天並連夜審議,直到凌晨6時30分完成評分作業。交通部次長許介圭要求審議委員一氣呵成,提前開標,臨時通知29家入圍廠商參與履約保證金開標,至昨晚9時許結束開標作業。
最受矚目的1,800兆赫全區執照,入圍廠商共有五家,形成五搶二的戰局,最後由太平洋電線電纜主導的太平洋通用電訊與遠東企業主導的遠傳電信奪牌,其中太平洋通用在委員會評分、履約保證金兩方面都是最高分,尤其履約保證金高達60億元,較金額第二高的遠傳電信19.8億元,多出二倍多,力霸以些微差距飲恨。
1,800兆赫北區由和信電訊與力霸電信形成拉鋸戰,最後和信電訊以1.2分險勝。1,800兆赫中南區都由東榮國際電信奪牌,特別是南區,東榮的事業申請書得分低於亞太國際電信,但以較高的履約保證金得標,讓東榮奪得中南台灣的大哥大市場。
角逐家數最多、11搶一張執照的900兆赫北區執照由遠東企業再下一城。900兆赫中區執照由東元電機主導的東信電訊奪牌。900兆赫南區則由泛亞電信取得。(相關新聞見第3版)
【1997-01-14/經濟日報/01版/要聞】
1996年10月10日 星期四
民營大哥大執照 42搶8
民營大哥大執照 42搶8
昨截止收件 僧多粥少 全區與北區競爭激烈 中區東榮電信奪牌有望
【1996-10-01/經濟日報 記者費家琪/台北】
交通部將釋出八張民營大哥大執照,昨(30)日截止收件,共有16家業者送出42件申請案,形成42搶8的競爭盛況。其中全區與北區競爭都相當激烈,而1,800兆赫頻段中區執照只有東帝士集團東榮電信提出申請,奪牌希望濃厚。
此次釋出八張大哥大執照中,分為GSM900兆赫與DCS1800兆赫兩個頻段,其中有二張為全區執照,其餘為分區執照。東帝士集團的東榮電信是申請案中手筆最大的業者,一口氣申請七個項目,顯示其拿牌志在必得的氣勢,尤其在DCS中區中,只有東榮一家申請,雖然需要審議委員會的評審,但在沒有對手、執照又必須釋出的情況下,拿牌有望。
在各類別申請案中,以DCS全、北區與GSM北區競爭最為激烈,DCS全區形成十家業者搶二張執照;DCS北區則是九家業者搶1張執照;GSM北區為11家業者搶1張執照的空前盛況。競爭較不激烈的地區,除DCS中區外,還有DCS南區,只有兩家廠商申請。
其餘申請案中,較值得注意的是太平洋通用電信公司,原本業界認為會大手筆提出申請案的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卻只有提出全區執照申請案。
較特別的是華榮企業,採用兩家公司名義提出申請,分別與不同的外資結合,在台資部分則結合多家上市公司共同奪牌。此外,允通電信的組合也相當值得注意,原本股東之一的國民黨投資事業台灣電訊網路公司,卻在最後時刻退出該投資案。東和鋼鐵董事長侯貞雄說,允通各股東股份都相當平均,而台訊本身擁有外資成份,超過法定20%的規定,因此台訊最後退出。
昨天業者送件時,多家送件者主要負責人都在場,業者為爭取審議委員的第一印象,在申請案包裝上都別出心裁,其中遠傳電信公司的申請文件箱還到大陸訂做14個酸枝木木箱,方便審議委員會翻閱。
上週四(26日)提出的三家企業財團為:泛亞電信、耀星電信與和信電訊。昨天提出申請的13家企業財團包括:太平洋電線電纜領軍的太平洋通用、華新麗華主導的彩虹星、新光集團主導的台新、東帝士主導的東榮、統聯客運領軍的長達、遠東企業主導的遠傳、東和鋼鐵統籌的允通、力霸企業負責的力霸電信、華榮企業主導兩個電信公司分別是國際聯合與亞太聯合、東元集團負責的東信、卜蜂集團的亞訊電信、三福企業的嘉惠、日商住友集團組成的台友。
【1996-10-01/經濟日報/02版/要聞】
昨截止收件 僧多粥少 全區與北區競爭激烈 中區東榮電信奪牌有望
【1996-10-01/經濟日報 記者費家琪/台北】
交通部將釋出八張民營大哥大執照,昨(30)日截止收件,共有16家業者送出42件申請案,形成42搶8的競爭盛況。其中全區與北區競爭都相當激烈,而1,800兆赫頻段中區執照只有東帝士集團東榮電信提出申請,奪牌希望濃厚。
此次釋出八張大哥大執照中,分為GSM900兆赫與DCS1800兆赫兩個頻段,其中有二張為全區執照,其餘為分區執照。東帝士集團的東榮電信是申請案中手筆最大的業者,一口氣申請七個項目,顯示其拿牌志在必得的氣勢,尤其在DCS中區中,只有東榮一家申請,雖然需要審議委員會的評審,但在沒有對手、執照又必須釋出的情況下,拿牌有望。
在各類別申請案中,以DCS全、北區與GSM北區競爭最為激烈,DCS全區形成十家業者搶二張執照;DCS北區則是九家業者搶1張執照;GSM北區為11家業者搶1張執照的空前盛況。競爭較不激烈的地區,除DCS中區外,還有DCS南區,只有兩家廠商申請。
其餘申請案中,較值得注意的是太平洋通用電信公司,原本業界認為會大手筆提出申請案的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卻只有提出全區執照申請案。
較特別的是華榮企業,採用兩家公司名義提出申請,分別與不同的外資結合,在台資部分則結合多家上市公司共同奪牌。此外,允通電信的組合也相當值得注意,原本股東之一的國民黨投資事業台灣電訊網路公司,卻在最後時刻退出該投資案。東和鋼鐵董事長侯貞雄說,允通各股東股份都相當平均,而台訊本身擁有外資成份,超過法定20%的規定,因此台訊最後退出。
昨天業者送件時,多家送件者主要負責人都在場,業者為爭取審議委員的第一印象,在申請案包裝上都別出心裁,其中遠傳電信公司的申請文件箱還到大陸訂做14個酸枝木木箱,方便審議委員會翻閱。
上週四(26日)提出的三家企業財團為:泛亞電信、耀星電信與和信電訊。昨天提出申請的13家企業財團包括:太平洋電線電纜領軍的太平洋通用、華新麗華主導的彩虹星、新光集團主導的台新、東帝士主導的東榮、統聯客運領軍的長達、遠東企業主導的遠傳、東和鋼鐵統籌的允通、力霸企業負責的力霸電信、華榮企業主導兩個電信公司分別是國際聯合與亞太聯合、東元集團負責的東信、卜蜂集團的亞訊電信、三福企業的嘉惠、日商住友集團組成的台友。
【1996-10-01/經濟日報/02版/要聞】
1996年1月17日 星期三
電信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條文
電信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條文
【1996-01-17/經濟日報 資料來源﹕立法院(明日待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健全電信發展,增進公共福利,保障通信安全及維護使用者權益,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左:
一、電信:指利用有線、無線,以光、電磁系統或其他科技產品發送、傳輸或接收符號、信號、文字、影像、聲音或其他性質之訊息。
二、電信設備:指電信所用之機械、器具、線路及其他相關設備。
三、電信服務:指利用電信設備所提供之通信服務。
四、電信事業:指經營電信服務供公眾使用之事業。
五、專用電信:指公私機構、團體或國民所設置,專供其本身業務使用之電信。
六、公設專用電信:指政府機關所設置之專用電信。
第三條 電信事業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
交通部為監督、輔導電信事業並辦理電信監理,設電信總局,其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前項電信總局應訂定整體電信發展計畫,督導電信事業,促進資訊社會發展,以增進公共福利。
第四條 電信事業之資產及設備,非依法律不得檢查、徵用或扣押。
第五條 地方政府、軍、憲、警機關及人員負保護電信設備之責。電信事業有被侵害之危險時,地方政府、軍、憲、警機關及人員應依電信事業及其服務入員之請求,迅為防止或作救護之措施。
第六條 電信事業與專用電信處理之通信,他人不得盜接、盜錄,或以其他非法之方法侵犯其秘密。電信事業並應採適當並必要之措施,以保障其處理通信之秘密。
第七條 電信事業或其服務人員對於電信之有無及其內容,應嚴守秘密;退職人員亦同。
前項規定於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為調查或蒐集證據,經依法定程序查詢者不適用之。
第八條 電信之內容及其發生之效果或影響,均由使用電信人負其責任。
以提供妨害公井秩序及善良風俗及電信內容為營業者,電信事業得停止其使用。
第九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使用電信之行為,對於電信事業,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但因使用電信發生之其他行為,不在此限。第十條 主管機關為發展電信事業,得商同教育部設立電信學校或在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增設有關科、系、所,造就電信人才;並得要求電信事業自其營業額提撥一定比例金額從事研究發展。
第二章 電信事業之經營
第十一條 電信事業分為第一類電信事業及第二類電信事業。
第一類電信事業指設置電信機線設備,提供電信服務之事業。
前項電信機線設備指連接發信端與受信端之網路傳輸設備、與網路傳輸設備形成一體而設置之交換設備、以及二者之附屬設備。
第二類電信事業指第一類電信事業以外之電信事業。
第十二條第一類電信事業應經交通部特許並發給執照,始得營業。
第一類電信事業以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第一類電信事業之董事長及半數以上之董事、監察人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外國人持有股份總數不得超過五分之一。
第一類電信事業業務範圍之開放時程、開放家數,由行政院公告。
第一類電信事業之營業項目、營業區域、技術規範與審驗項目、申請特許程序及特許執照有效期間等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交通部訂定之。
第十三條 經營第一類電信事業,應檢具申請書、事業計畫書及其他規定文件,向交通部申請籌設。
前項事業計畫書,應載明左列各款事項:
一、營業項目。
二、營業區域。
三、通訊型態。
四、電信設備概況。
五、財務結構。
六、技術能力及發展計畫。
七、收費標準及計算方式。
八、人事組織。
九、預定開始經營日期。
前項第三款屬無線電通訊者,應詳載無線電頻率之使用規劃。
第一項申請籌設應具備之文件不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備者,交通部應定期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而仍不完備者,不予受理。第十四條 申請經營第一類電信事業者,經審查核可,由交通部發給籌設同意書。
前項申請者取得籌設同意書,應按指定之區域與期間籌設完成,並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其無法於指定期間設立並依法登記者,得於期限屆滿前敘明理由向交通部申請展期。
依前項規定籌設完成者,應向交通部申請技術審驗,經審驗合格後,發給第一類電信事業特許執照。
第一類電信事業應自取得特許執照之日起,六個月內開始營業,逾期撤銷其特許。
第十五條第一類電信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先經交通部核准:
一、暫停或終止其全部或一部之營業者。
二、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
三、第一類電信事業間相互投資或合併。
第十六 條第一類電信事業相互間,有一方要求與他方之網路接續時,他方不得拒絕;其接續之方式及費率計算等辦法,由電信總局訂定之。
第十七條、經營第二類電信事業,應向電信總局申請許可,經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後,發給許可執照,始得營業。
第二類電信事業之技術規範與審驗項目及申請許可程序等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交通部訂定之。
第十八條 經營第二類電信事業,應檢具申請書、事業計畫書及其他規定文件,向電信總局申請許可。
前項申請書應載明左列各款事項:
一、.申請人之名稱及住所;其為法人者,並記載代表人之姓名及主事務所。
二、營業項目。
三、營業區域。
四、通訊型態。
五、電信設備概況。
前項申請許可應具備之文件不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備,電信總局應定期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而仍記載不完備者,不予受理。
第十九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兼營第二類電信事業,應分別計算盈虧,不得交叉補貼。
第二十條 為增進國民基本通信權益,交通部得指定第一類電信事業提供電話或數據通信或電話與數據通信之普及服務。
為達前項普及服務目的,第一類及第二類電信事業應提繳一定比例金額,成立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
提供普及服務之電信事業得申請補助;其補助費用由前項基金支出。
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之資金提繳方式、運用及管理辦法,由交通部訂定之。
第二十一條 電信事業應公平提供服務,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得為差別處理。
第二十二條 電信事業非依法律不得拒絕電信之接受與傳遞。但對於電信之內容顯有危害國家安全或妨害治安者,得拒絕或停止其傳遞。
租用電信業務作國際通信之用戶,得使用國際通用之商用密碼或自編密碼、密語本,除涉及軍事、外交事項外,應向電信事業登記,並將自編之密碼或密語本副本送電信事業存查。其自編之密碼或密語本有變更時亦同。
前項用戶得向電信事業申請,經電信總局核准加裝電信保密器,其設置及管理辦法由交通部訂定之。
第二十三條 用戶使用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因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而造成損害時,其所生損害,電信事業不負賠償責任,但應扣減所收之費用。
第二十四條 電信事業因災害或其他重大事故致電信機線設備發生故障時,得公告暫停其全部或一部之通信。
第二十五條 電信事業對左列通信應予優先處理:
一、於發生天災、事變或其他緊急情況或有發生之虞時,為預防災害、進行救助或維持秩序之通信。
二、對於陸、海、空各種交通工具之遇險求救及飛航氣象等交通安全之緊急通信。
三、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有緊急進行必要之其他通信。第二十六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之計算公式由電信總局擬訂,報請交通部核轉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定之;變更時亦同。
第一類電信事業之主要資費.由第一類電信事業按前項資費公式計算.報請電信總局核轉交通部核定後實施;次要資費,由電信總局核定;變更時亦同。
第二類電信事業之資費,由第二類電信事業訂定。
第二項所稱第一類電信事業之主要資費及次要資費,其項目由電信總局定之。
第二十七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應就其服務有關之條件,訂定營業規章,報請電信總局轉請交通部核准後公告實施;變更時亦同。
第二類電信事業應就其服務有關之條件,訂定營業規章,於實施前報請電信總局備查;變更時亦同。
第二十八條 前條第一項之營業規章實施後,因情事變更而顯失公平時.電信總局得限期命第一類電信事業變更。
電信事業之營運管理未能確保通信秘密或電信服務之提供,電信總局得限期命其改善之。
第二十九 條電信事業提供用戶租用之電信機線設備,除宅內移動外,用戶或他人不得擅自變更其性能、用途或裝設地址。
第三十條交通部為經營電信事業,設國營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其設置管理另以法律定之。
第三章 電信建設與管理
第一節 土地之取得與使用
第三十一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建設所需土地,得依土地法及其有關法律規定徵收之。
第三十二條、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之架空、地下、水底線路及公用終端設備得無償擇宜建設,其因通過私人土地或建築物致發生實際損失者,應付與相當之補償。其工程鉅大者,庫經所有人或占有人之同意,如有不同意時,由地方政府協調處理。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因無線電信工程之需要,得無償使用河川、堤防、道路、公有林地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設置無線電基地臺,但以不妨礙其原有效用為限,並應於事先徵求其管理機關同意。
第三十三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所需交換機房,如當地都市計畫尚未配合其分區設置需要預留電信公共設施用地者,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得視社區發展及居民分佈情形,選擇適當地點,報請交通部核准,函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准予先行建築,不受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限制。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因無線電通信工程之需要,得有償使用建築物屋頂,設置無線電基地臺。但以不妨礙原有建築物安全為限。
第三十四條 為使衛星通信及微波通信等重要無線電設備之天線發射電波保持暢通,得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選擇損害最少之方法或處所劃定範圍,報經行政院核定,公告禁止或限制妨害電波暢通之任何建築。
輸電、配電系統對電信設備產生有害之感應電壓者.由交通部會商有關機關管理限制之。
第三十五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入員於執行職務時,經過道路關津,如遇阻滯,得憑證優先通行。
第三十六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人員為線路之勘測、施工或維護.遇有道路阻礙,除設有柵欄、圍牆者外,對於田園、宅地皆得通行。但因此致損害建築物或種植物時,應由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查明確實後付以相當之補償,如有不同意時,由地方政府協調處理。
第三十七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於實施線路之勘測、施工或維護時,對造成線路障礙或有造成障礙之虞之植物,得通知所有人後砍伐、修剪或移植之。但情形急迫時,不在此限。
前項之砍伐、修剪或移植,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或方法為之,如因而造成損害者.應由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查明確實後付與相當之補償,如有不同意時,由地方政府協調處理。
第三十八條用戶建築物應預留裝置電信設備空間,以利電信事業提供高品質之電信服務.有關屋內、外機線設備裝置之各項規則,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訂定之。資料來源:立法院(明日待續)
【1996-01-17/經濟日報/15版/產業2】
【1996-01-17/經濟日報 資料來源﹕立法院(明日待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健全電信發展,增進公共福利,保障通信安全及維護使用者權益,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左:
一、電信:指利用有線、無線,以光、電磁系統或其他科技產品發送、傳輸或接收符號、信號、文字、影像、聲音或其他性質之訊息。
二、電信設備:指電信所用之機械、器具、線路及其他相關設備。
三、電信服務:指利用電信設備所提供之通信服務。
四、電信事業:指經營電信服務供公眾使用之事業。
五、專用電信:指公私機構、團體或國民所設置,專供其本身業務使用之電信。
六、公設專用電信:指政府機關所設置之專用電信。
第三條 電信事業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
交通部為監督、輔導電信事業並辦理電信監理,設電信總局,其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前項電信總局應訂定整體電信發展計畫,督導電信事業,促進資訊社會發展,以增進公共福利。
第四條 電信事業之資產及設備,非依法律不得檢查、徵用或扣押。
第五條 地方政府、軍、憲、警機關及人員負保護電信設備之責。電信事業有被侵害之危險時,地方政府、軍、憲、警機關及人員應依電信事業及其服務入員之請求,迅為防止或作救護之措施。
第六條 電信事業與專用電信處理之通信,他人不得盜接、盜錄,或以其他非法之方法侵犯其秘密。電信事業並應採適當並必要之措施,以保障其處理通信之秘密。
第七條 電信事業或其服務人員對於電信之有無及其內容,應嚴守秘密;退職人員亦同。
前項規定於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為調查或蒐集證據,經依法定程序查詢者不適用之。
第八條 電信之內容及其發生之效果或影響,均由使用電信人負其責任。
以提供妨害公井秩序及善良風俗及電信內容為營業者,電信事業得停止其使用。
第九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使用電信之行為,對於電信事業,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但因使用電信發生之其他行為,不在此限。第十條 主管機關為發展電信事業,得商同教育部設立電信學校或在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增設有關科、系、所,造就電信人才;並得要求電信事業自其營業額提撥一定比例金額從事研究發展。
第二章 電信事業之經營
第十一條 電信事業分為第一類電信事業及第二類電信事業。
第一類電信事業指設置電信機線設備,提供電信服務之事業。
前項電信機線設備指連接發信端與受信端之網路傳輸設備、與網路傳輸設備形成一體而設置之交換設備、以及二者之附屬設備。
第二類電信事業指第一類電信事業以外之電信事業。
第十二條第一類電信事業應經交通部特許並發給執照,始得營業。
第一類電信事業以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第一類電信事業之董事長及半數以上之董事、監察人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外國人持有股份總數不得超過五分之一。
第一類電信事業業務範圍之開放時程、開放家數,由行政院公告。
第一類電信事業之營業項目、營業區域、技術規範與審驗項目、申請特許程序及特許執照有效期間等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交通部訂定之。
第十三條 經營第一類電信事業,應檢具申請書、事業計畫書及其他規定文件,向交通部申請籌設。
前項事業計畫書,應載明左列各款事項:
一、營業項目。
二、營業區域。
三、通訊型態。
四、電信設備概況。
五、財務結構。
六、技術能力及發展計畫。
七、收費標準及計算方式。
八、人事組織。
九、預定開始經營日期。
前項第三款屬無線電通訊者,應詳載無線電頻率之使用規劃。
第一項申請籌設應具備之文件不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備者,交通部應定期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而仍不完備者,不予受理。第十四條 申請經營第一類電信事業者,經審查核可,由交通部發給籌設同意書。
前項申請者取得籌設同意書,應按指定之區域與期間籌設完成,並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其無法於指定期間設立並依法登記者,得於期限屆滿前敘明理由向交通部申請展期。
依前項規定籌設完成者,應向交通部申請技術審驗,經審驗合格後,發給第一類電信事業特許執照。
第一類電信事業應自取得特許執照之日起,六個月內開始營業,逾期撤銷其特許。
第十五條第一類電信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先經交通部核准:
一、暫停或終止其全部或一部之營業者。
二、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
三、第一類電信事業間相互投資或合併。
第十六 條第一類電信事業相互間,有一方要求與他方之網路接續時,他方不得拒絕;其接續之方式及費率計算等辦法,由電信總局訂定之。
第十七條、經營第二類電信事業,應向電信總局申請許可,經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後,發給許可執照,始得營業。
第二類電信事業之技術規範與審驗項目及申請許可程序等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交通部訂定之。
第十八條 經營第二類電信事業,應檢具申請書、事業計畫書及其他規定文件,向電信總局申請許可。
前項申請書應載明左列各款事項:
一、.申請人之名稱及住所;其為法人者,並記載代表人之姓名及主事務所。
二、營業項目。
三、營業區域。
四、通訊型態。
五、電信設備概況。
前項申請許可應具備之文件不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備,電信總局應定期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而仍記載不完備者,不予受理。
第十九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兼營第二類電信事業,應分別計算盈虧,不得交叉補貼。
第二十條 為增進國民基本通信權益,交通部得指定第一類電信事業提供電話或數據通信或電話與數據通信之普及服務。
為達前項普及服務目的,第一類及第二類電信事業應提繳一定比例金額,成立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
提供普及服務之電信事業得申請補助;其補助費用由前項基金支出。
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之資金提繳方式、運用及管理辦法,由交通部訂定之。
第二十一條 電信事業應公平提供服務,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得為差別處理。
第二十二條 電信事業非依法律不得拒絕電信之接受與傳遞。但對於電信之內容顯有危害國家安全或妨害治安者,得拒絕或停止其傳遞。
租用電信業務作國際通信之用戶,得使用國際通用之商用密碼或自編密碼、密語本,除涉及軍事、外交事項外,應向電信事業登記,並將自編之密碼或密語本副本送電信事業存查。其自編之密碼或密語本有變更時亦同。
前項用戶得向電信事業申請,經電信總局核准加裝電信保密器,其設置及管理辦法由交通部訂定之。
第二十三條 用戶使用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因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而造成損害時,其所生損害,電信事業不負賠償責任,但應扣減所收之費用。
第二十四條 電信事業因災害或其他重大事故致電信機線設備發生故障時,得公告暫停其全部或一部之通信。
第二十五條 電信事業對左列通信應予優先處理:
一、於發生天災、事變或其他緊急情況或有發生之虞時,為預防災害、進行救助或維持秩序之通信。
二、對於陸、海、空各種交通工具之遇險求救及飛航氣象等交通安全之緊急通信。
三、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有緊急進行必要之其他通信。第二十六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之計算公式由電信總局擬訂,報請交通部核轉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定之;變更時亦同。
第一類電信事業之主要資費.由第一類電信事業按前項資費公式計算.報請電信總局核轉交通部核定後實施;次要資費,由電信總局核定;變更時亦同。
第二類電信事業之資費,由第二類電信事業訂定。
第二項所稱第一類電信事業之主要資費及次要資費,其項目由電信總局定之。
第二十七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應就其服務有關之條件,訂定營業規章,報請電信總局轉請交通部核准後公告實施;變更時亦同。
第二類電信事業應就其服務有關之條件,訂定營業規章,於實施前報請電信總局備查;變更時亦同。
第二十八條 前條第一項之營業規章實施後,因情事變更而顯失公平時.電信總局得限期命第一類電信事業變更。
電信事業之營運管理未能確保通信秘密或電信服務之提供,電信總局得限期命其改善之。
第二十九 條電信事業提供用戶租用之電信機線設備,除宅內移動外,用戶或他人不得擅自變更其性能、用途或裝設地址。
第三十條交通部為經營電信事業,設國營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其設置管理另以法律定之。
第三章 電信建設與管理
第一節 土地之取得與使用
第三十一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建設所需土地,得依土地法及其有關法律規定徵收之。
第三十二條、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之架空、地下、水底線路及公用終端設備得無償擇宜建設,其因通過私人土地或建築物致發生實際損失者,應付與相當之補償。其工程鉅大者,庫經所有人或占有人之同意,如有不同意時,由地方政府協調處理。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因無線電信工程之需要,得無償使用河川、堤防、道路、公有林地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設置無線電基地臺,但以不妨礙其原有效用為限,並應於事先徵求其管理機關同意。
第三十三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所需交換機房,如當地都市計畫尚未配合其分區設置需要預留電信公共設施用地者,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得視社區發展及居民分佈情形,選擇適當地點,報請交通部核准,函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准予先行建築,不受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限制。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因無線電通信工程之需要,得有償使用建築物屋頂,設置無線電基地臺。但以不妨礙原有建築物安全為限。
第三十四條 為使衛星通信及微波通信等重要無線電設備之天線發射電波保持暢通,得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選擇損害最少之方法或處所劃定範圍,報經行政院核定,公告禁止或限制妨害電波暢通之任何建築。
輸電、配電系統對電信設備產生有害之感應電壓者.由交通部會商有關機關管理限制之。
第三十五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入員於執行職務時,經過道路關津,如遇阻滯,得憑證優先通行。
第三十六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人員為線路之勘測、施工或維護.遇有道路阻礙,除設有柵欄、圍牆者外,對於田園、宅地皆得通行。但因此致損害建築物或種植物時,應由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查明確實後付以相當之補償,如有不同意時,由地方政府協調處理。
第三十七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於實施線路之勘測、施工或維護時,對造成線路障礙或有造成障礙之虞之植物,得通知所有人後砍伐、修剪或移植之。但情形急迫時,不在此限。
前項之砍伐、修剪或移植,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或方法為之,如因而造成損害者.應由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查明確實後付與相當之補償,如有不同意時,由地方政府協調處理。
第三十八條用戶建築物應預留裝置電信設備空間,以利電信事業提供高品質之電信服務.有關屋內、外機線設備裝置之各項規則,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訂定之。資料來源:立法院(明日待續)
【1996-01-17/經濟日報/15版/產業2】
1996年1月16日 星期二
《從台灣看天下》電信自由化也有「春天」與「利多」
《從台灣看天下》電信自由化也有「春天」與「利多」
星、韓、菲的例子
【1996-01-16/聯合報 王小惠╱博士候選人(北縣中和)】
電信三法,今將在立法院「決戰」。
電信事業自由化、民營化遭工會杯葛反對,幾乎是許多國家都曾面臨過的關卡。
一九八四年英國電信公司首開電信事業民營化的先河,工會反彈聲勢絕對不輸台灣今日的電信員工。
到了九○年代初,許多亞太國家如新加坡、南韓的獨占電信事業也陸續著手進行民營化改制,當然不免有來自國際的壓力以及國內企業要求服務提升。但就企業體本位而言,充分的溝通,促使工會明確了解民營化是可以有「春天」(如保障工作權益)與「利多」(如精算出上市後每階段股價攀升的期望值),讓優先認股的持股員工能提早預見公司成長的遠景。
即使在歐洲非常尊重工作權的國家,如荷蘭國營電信軍業的民營化,因抱持「化危機為轉機」的共同理念,工會體認到國營時代已告結束,不但沒有任何反彈情緒,更全力調整工作態度,配合企業體質的更新;改制後短期內公司即賺錢,員工加薪,民眾及商戶更因電信事業效率的提高及市場競爭,獲得低價、多元且高科技的電信服務,這是全盤皆贏的例子。
事實上,亞太各國更不乏轉型成功的例證,亞洲貨幣雜誌去年評估亞太各國最具經營潛力的「十大」,九○年初才進行民營化的新加坡電信、南韓電信及失去獨占優勢的菲律賓電信都是該國名列前五名的最賺錢事業體。
公司化改為國營的「中華電信公司」仍握有穩賺不賠的本錢,享有許多先天上的資源及獨占項目(如第一類基本電話服務),在如此優厚的競爭條件下,平心而論,只要電信全體員工「正常化」其工作理念,將心比心,能有一顆民營企業的工作心,未嘗不能換來「全體皆贏」的結果。
【1996-01-16/聯合報/15版/民意】
星、韓、菲的例子
【1996-01-16/聯合報 王小惠╱博士候選人(北縣中和)】
電信三法,今將在立法院「決戰」。
電信事業自由化、民營化遭工會杯葛反對,幾乎是許多國家都曾面臨過的關卡。
一九八四年英國電信公司首開電信事業民營化的先河,工會反彈聲勢絕對不輸台灣今日的電信員工。
到了九○年代初,許多亞太國家如新加坡、南韓的獨占電信事業也陸續著手進行民營化改制,當然不免有來自國際的壓力以及國內企業要求服務提升。但就企業體本位而言,充分的溝通,促使工會明確了解民營化是可以有「春天」(如保障工作權益)與「利多」(如精算出上市後每階段股價攀升的期望值),讓優先認股的持股員工能提早預見公司成長的遠景。
即使在歐洲非常尊重工作權的國家,如荷蘭國營電信軍業的民營化,因抱持「化危機為轉機」的共同理念,工會體認到國營時代已告結束,不但沒有任何反彈情緒,更全力調整工作態度,配合企業體質的更新;改制後短期內公司即賺錢,員工加薪,民眾及商戶更因電信事業效率的提高及市場競爭,獲得低價、多元且高科技的電信服務,這是全盤皆贏的例子。
事實上,亞太各國更不乏轉型成功的例證,亞洲貨幣雜誌去年評估亞太各國最具經營潛力的「十大」,九○年初才進行民營化的新加坡電信、南韓電信及失去獨占優勢的菲律賓電信都是該國名列前五名的最賺錢事業體。
公司化改為國營的「中華電信公司」仍握有穩賺不賠的本錢,享有許多先天上的資源及獨占項目(如第一類基本電話服務),在如此優厚的競爭條件下,平心而論,只要電信全體員工「正常化」其工作理念,將心比心,能有一顆民營企業的工作心,未嘗不能換來「全體皆贏」的結果。
【1996-01-16/聯合報/15版/民意】
1996年1月10日 星期三
1996電信自由化 2G
1996年01月07日 星期日 電信法修正草案衝突抗爭中完成一讀
1996年01月16日 星期二 《從台灣看天下》電信自由化也有「春天」與「利多」
1996年01月17日 星期三 電信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條文
1996年01月17日 星期三 三法三讀通過電信市場邁入全面自由化
1996年02月06日 星期二 美電信法翻修 週邊行業好運到
(直銷公司和零售業者將不需再郵寄一大堆成本昂貴的廣告型錄,而可利用費率低廉的頻道來傳播商品和服務內容。金融服務業和保險業也可以利用這個行銷管道來銷售產品。
郵寄廣告型錄費用 > 電訊費用
大都會地區鋪設高科技的光纖網路。
將使電話業、無線電業、電腦業、媒體業和娛樂業加速進行整合。)
1996年05月05日 星期日 讓網路來提高行政效率
1996年10月10日 星期四 民營大哥大執照 42搶8
1997年01月14日 星期二 大哥大執照放榜 六廠商奪標
1997年02月23日 星期日 全球大哥大兩大系統對決 CDMA技高一籌
1997年07月29日 星期二 類比式大哥大三年內全面數位化 兩種規格廠商展開角力
1997年09月20日 星期六 CDMA將成無線通訊主流 美國Jacobs博士來台主講
1997年12月11日 星期四 李焜耀 明碁總經理 明碁將挑戰全球前五大GSM品牌
*******************************************************************
釋出了七張執照,分別由六家民營業者所持有
二張是GSM1800全區執照(台灣大哥大、遠傳)
二張GSM1800單區執照(北區和信、南區東榮)
三張GSM900單區執照(北區遠傳、中區東信、南區泛亞)
*******************************************************************
1999年12月23日 星期四 今周刊:打開WTO大門 大陸電訊市場大鳴大放
2000年01月27日 星期四 中華電信釋股大家搶
1996電信法案 2002世界通訊破產
1996 2G
1996 電信法
1996law
1996年01月16日 星期二 《從台灣看天下》電信自由化也有「春天」與「利多」
1996年01月17日 星期三 電信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條文
1996年01月17日 星期三 三法三讀通過電信市場邁入全面自由化
1996年02月06日 星期二 美電信法翻修 週邊行業好運到
(直銷公司和零售業者將不需再郵寄一大堆成本昂貴的廣告型錄,而可利用費率低廉的頻道來傳播商品和服務內容。金融服務業和保險業也可以利用這個行銷管道來銷售產品。
郵寄廣告型錄費用 > 電訊費用
大都會地區鋪設高科技的光纖網路。
將使電話業、無線電業、電腦業、媒體業和娛樂業加速進行整合。)
1996年05月05日 星期日 讓網路來提高行政效率
1996年10月10日 星期四 民營大哥大執照 42搶8
1997年01月14日 星期二 大哥大執照放榜 六廠商奪標
1997年02月23日 星期日 全球大哥大兩大系統對決 CDMA技高一籌
1997年07月29日 星期二 類比式大哥大三年內全面數位化 兩種規格廠商展開角力
1997年09月20日 星期六 CDMA將成無線通訊主流 美國Jacobs博士來台主講
1997年12月11日 星期四 李焜耀 明碁總經理 明碁將挑戰全球前五大GSM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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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出了七張執照,分別由六家民營業者所持有
二張是GSM1800全區執照(台灣大哥大、遠傳)
二張GSM1800單區執照(北區和信、南區東榮)
三張GSM900單區執照(北區遠傳、中區東信、南區泛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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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23日 星期四 今周刊:打開WTO大門 大陸電訊市場大鳴大放
2000年01月27日 星期四 中華電信釋股大家搶
1996電信法案 2002世界通訊破產
1996 2G
1996 電信法
1996law
1996年1月7日 星期日
電信法修正草案衝突抗爭中完成一讀
電信法修正草案衝突抗爭中完成一讀
保留第3﹑11條條文 本週可能排入立院議程逕付院會二讀
【1996-01-07/經濟日報 記者白富美/台北】
電信法修正草案昨(6)日在國民黨全力動員下,在立法院交通及司法聯席委員會闖關成功,並可能在本週排入立法院院會議程,進行二讀、三讀程序。
立法院交通及司法聯席會議昨天審查電信法修正案,議場外有近5,000名電信員工激烈抗爭;議場內國民黨和民進黨立委爆發肢體及語言衝突。不過,國民黨立委劉政鴻等人提案保留電信法第3、11條條文,12條以後各條文行政院再修正版通過,經出席委員表決,在十票贊成、九票反對的結果下,使這項法案草草完成一讀審查程序,將送交立法院會逕付二讀。
行政院為推動台灣成為亞太電信中心,全力推動電信法修正案完成立法。國民黨將再全力動員,使這項法案可以在立法院休會前,完成二、三讀,以提供交通部在本月底開放五項電信業務的法源依據。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指出,電信法修正草案可望在本週二進入程序委員會討論,最快可以在本週五進入院會二讀討論。
電信工會昨天以「誓死捍衛四兆公產」布條,加上鞭炮及號角,會議開會以前,國民黨籍立委饒穎奇、廖福本、曾永權、黃政一、劉政鴻、王國清、韓國瑜,以及陳健民等人就到場簽名,湊齊開會的法定人數。
9時05分,聯席會議順利開議,但民進黨籍立委不斷要求發言;9時20分,主席曹爾忠在混亂中宣布結束發言,進入審議程序;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葉菊蘭等表示,電信法修正草案拖到週六才審議,國民黨目的就是要「包裹過關」。
電信法修正草案最關鍵的條文有二:電信分類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民進黨立委先以冗長發言,阻撓審議進度;場外電信工會爭取的員工在中華電信公司應擁有三分之一董事席位的「產業民主」條款,也在張俊雄和蘇煥智等立委的發言中,帶入法案審查。
不過,交通部次長毛治國強調,訂立產業民主條款將發生擴散效應,不利企業投資。上午11時30分,劉政鴻上台發言,並提案保留第3、11條兩項具有爭議性的關鍵條款,其餘逕送院會二讀。
【1996-01-07 經濟日報 04版 焦點新聞】
保留第3﹑11條條文 本週可能排入立院議程逕付院會二讀
【1996-01-07/經濟日報 記者白富美/台北】
電信法修正草案昨(6)日在國民黨全力動員下,在立法院交通及司法聯席委員會闖關成功,並可能在本週排入立法院院會議程,進行二讀、三讀程序。
立法院交通及司法聯席會議昨天審查電信法修正案,議場外有近5,000名電信員工激烈抗爭;議場內國民黨和民進黨立委爆發肢體及語言衝突。不過,國民黨立委劉政鴻等人提案保留電信法第3、11條條文,12條以後各條文行政院再修正版通過,經出席委員表決,在十票贊成、九票反對的結果下,使這項法案草草完成一讀審查程序,將送交立法院會逕付二讀。
行政院為推動台灣成為亞太電信中心,全力推動電信法修正案完成立法。國民黨將再全力動員,使這項法案可以在立法院休會前,完成二、三讀,以提供交通部在本月底開放五項電信業務的法源依據。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指出,電信法修正草案可望在本週二進入程序委員會討論,最快可以在本週五進入院會二讀討論。
電信工會昨天以「誓死捍衛四兆公產」布條,加上鞭炮及號角,會議開會以前,國民黨籍立委饒穎奇、廖福本、曾永權、黃政一、劉政鴻、王國清、韓國瑜,以及陳健民等人就到場簽名,湊齊開會的法定人數。
9時05分,聯席會議順利開議,但民進黨籍立委不斷要求發言;9時20分,主席曹爾忠在混亂中宣布結束發言,進入審議程序;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葉菊蘭等表示,電信法修正草案拖到週六才審議,國民黨目的就是要「包裹過關」。
電信法修正草案最關鍵的條文有二:電信分類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民進黨立委先以冗長發言,阻撓審議進度;場外電信工會爭取的員工在中華電信公司應擁有三分之一董事席位的「產業民主」條款,也在張俊雄和蘇煥智等立委的發言中,帶入法案審查。
不過,交通部次長毛治國強調,訂立產業民主條款將發生擴散效應,不利企業投資。上午11時30分,劉政鴻上台發言,並提案保留第3、11條兩項具有爭議性的關鍵條款,其餘逕送院會二讀。
【1996-01-07 經濟日報 04版 焦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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