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台灣看天下》電信自由化也有「春天」與「利多」
星、韓、菲的例子
【1996-01-16/聯合報 王小惠╱博士候選人(北縣中和)】
電信三法,今將在立法院「決戰」。
電信事業自由化、民營化遭工會杯葛反對,幾乎是許多國家都曾面臨過的關卡。
一九八四年英國電信公司首開電信事業民營化的先河,工會反彈聲勢絕對不輸台灣今日的電信員工。
到了九○年代初,許多亞太國家如新加坡、南韓的獨占電信事業也陸續著手進行民營化改制,當然不免有來自國際的壓力以及國內企業要求服務提升。但就企業體本位而言,充分的溝通,促使工會明確了解民營化是可以有「春天」(如保障工作權益)與「利多」(如精算出上市後每階段股價攀升的期望值),讓優先認股的持股員工能提早預見公司成長的遠景。
即使在歐洲非常尊重工作權的國家,如荷蘭國營電信軍業的民營化,因抱持「化危機為轉機」的共同理念,工會體認到國營時代已告結束,不但沒有任何反彈情緒,更全力調整工作態度,配合企業體質的更新;改制後短期內公司即賺錢,員工加薪,民眾及商戶更因電信事業效率的提高及市場競爭,獲得低價、多元且高科技的電信服務,這是全盤皆贏的例子。
事實上,亞太各國更不乏轉型成功的例證,亞洲貨幣雜誌去年評估亞太各國最具經營潛力的「十大」,九○年初才進行民營化的新加坡電信、南韓電信及失去獨占優勢的菲律賓電信都是該國名列前五名的最賺錢事業體。
公司化改為國營的「中華電信公司」仍握有穩賺不賠的本錢,享有許多先天上的資源及獨占項目(如第一類基本電話服務),在如此優厚的競爭條件下,平心而論,只要電信全體員工「正常化」其工作理念,將心比心,能有一顆民營企業的工作心,未嘗不能換來「全體皆贏」的結果。
【1996-01-16/聯合報/15版/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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