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77年1月5日 星期三

建物實施容積率管制 會不會發生搶建情形﹖

建物實施容積率管制 會不會發生搶建情形﹖

【張志雄】建築物實施容積率管制,已經行政院正式核定,今後令人關心的問題是:實施的標準、實施的步驟,以及最重要的:「會不會發生搶建的情形?

實施的標準與步驟,根據行政院的指示,應依都市計畫的程序,即要經由各地都市計畫委員會,先擬定草案再送請內政部核定,因此目前尚難逆料。

至於「搶建」的情形是否發生,要先看看是否值得搶建。

前年六月(1975)政府草擬實施容積率計畫的時候,曾發生搶建情形,每天申請建築執照的案件超過平日的三倍,顯然現在的搶建情形仍然不能避免,惟可預料的是,搶建的情況不會像六十四年那麼嚴重。

六十四年曾訂七月一日為實施期,與被「發覺」要實施的日期約只一星期左右,因此很多已大致設計完成的建築計畫,及時或者趕工提早在七月一日以前提出申請建築執照,那時主要是為避免全盤改變計畫的麻煩,包括建築設計圖、銷售計畫,與地主合建者,還要請求地主改變契約內容等,所以在前年因要實施容積率,而造成大量搶建的現象。

至於今年的情形,由於要先公告再實施,而且是先擇區試辦,再分期分區全面辦理,往例將不致重現,可是搶情形仍然存在。

現在可能搶建的原因,則係擁有土地者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在未管制容積率之前,在同一地皮上,協蓋出更多的樓地板面積,因此可以預料的情形是,在短時間之內,各建設公司與地主不易洽談成功的建築計畫,為了雙方的共同利益,將會很快的達成協議,盡早提出申請。

據有關人士指出,世界各國實施容積率之前,都難免發生搶建的情形,我們也無法完全避免,可是重要的是,如何在執行的技巧上,盡量的避免因實施容積率管制,而破壞了原本實施容積率所欲達到的目標。(張志雄)

【1977-01-0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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