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正式啟動
【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吳父鄉/台北報導】2012.12.12 04:59 am
人民幣清算行 中行台北分行獲選 / 戴佳儀
大陸中國人民銀行昨(11)日公告,授權中國銀行台北分行,擔任台灣的人民幣清算行,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正式啟動。中國銀行行長李禮輝昨晚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中行台北分行已作充分準備,估計台灣的外匯指定銀行(DBU),「今年底前,應該可以開辦人民幣業務」。
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啟動後,金管會最快今天就會發布函令,開放銀行DBU可從事人民幣存款、匯款、放款等業務。
央行行務委員宋秋來表示,在金管會法令開放後,DBU實際上何時可開辦人民幣業務,目前沒辦法估計,仍有些程序要走,不是我央行可以單方控制。
李禮輝認為,兩岸清算模式的安排,可能與香港不同,至於人行會給台北中行多少人民幣清算額度,目前還沒接到通知,但「額度並不是最重要的議題」,他相信,人行會根據兩岸清算業務往來的實質需求,做出安排,額度方面一定會基於兩岸經貿往來所需,滿足各方面需求。
李禮輝認為,台灣銀行和中國銀行,都得到各自央行的授權,要為兩岸金融往來與兩岸跨境清算,安排高品質的服務,「這才是最重要的事」,中行台北分行已作了充分準備,「今年底離現在還有兩個禮拜,有可能今年底前開辦」。
李禮輝說,人民幣要國際化,必需跨境使用達到一定規模,兩岸每年經貿往來數量龐大,雙邊貿易金額每年約1,600億美元,台灣對大陸出超將近900億美元,這是很大的實體與數量。
有此基礎,企業與民眾有需求,銀行可提供實質服務,這過程,除了台灣本身可以得到好處,也有助人民幣的國際化步伐。
他認為,台灣加入人民幣跨境使用的行列有助人民幣國際化,而人民幣的國際化又可以和大陸境內的匯率、利率的市場化改革,以及資本帳可自由兌換等同步進行,不論對台灣或大陸而言,可謂互蒙其利。
新聞辭典》兩岸貨幣清算協定
貨幣清算協定可視為兩國或兩地為貨幣供應或回收無虞,所建立的保險機制。由於新台幣和人民幣都不是國際貨幣,不像美元、日圓與歐元,可隨時到國際市場賣出或買回,必須簽署貨幣清算協定。
兩岸簽署貨幣清算協定,主要是為了開放外匯指定銀行(DBU)辦理人民幣業務,確保人民幣流動性不成問題。當國內各銀行開辦人民幣業務,銀行收了過多人民幣,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得以保證會回收多餘的人民幣資金。
相反地,當台灣境內的人民幣出現短缺,有了貨幣清算協定,大陸央行會保證供應所需的人民幣資金,讓國銀無後顧之憂。
【2012/12/1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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