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2年2月6日 星期一

北市財局決定明年三月徵空地稅 今天開始查定工作


北市財局決定明年三月徵空地稅 今天開始查定工作

【本報訊】
台北市第一批開征的空地稅,財政局已擬定為該批土地地價稅的二倍,將送市政會議通過之後實施,定明年三月開征。

依照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第廿四條及同條例台北市施行細則第七十七條規定,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區域內,土地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佔基地申報地價百分之十之土地視為空地,可征收該宗土地地價稅二倍至五倍的空地稅。

市府高級官員說:第一批空地稅初步決定為該宗土地地價稅的二倍,是基于賦稅從輕,不使私有空地所有權人的負擔過重,同時也達到促進都市土地利用之目的。

台北市第一批開征的空地稅,包括五十七年十二月一日公告限於五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以前申請建築使用和第二期第一年于五十八年十二月一日公告,限五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以前申請建築使用者。

台北市第一批開征空地稅的私有空地查定工作,市府工務局,地政處、稅捐稽征處等有關單位,預定今天起展開,預定在一個月之內完成,然後根據實地調查之資料,併同五十九年度地價稅,于明年三月間開征。

台北市第一期公告限期在五十九年十一月卅日以前申請建築使用或改建,增建,重建之空地面積共計一三九、五一八公頃,四千九百卅二筆,其中松山區五五.八五五二公頃,大安區一六.一一七九八公頃,古亭區四.四四三四公頃,雙園區二五.一六二九公頃,龍山區一.二一六四公頃,城中區三.二一三八公頃,建成區○.二三七九公頃,延平區一.九三一一五公頃,大同區四.六二四八公頃,中山區二六.八八五一公頃。

第二期第一年于五十八年十二月一日公告、限于五十九年十一月卅日以前申請重建,改建,增建及建築使用者有:(1)中山北路自中山橋至忠孝路,(2)中山南路自忠孝路至愛國西路,(3)民權東路自中山北路至敦化北路,(4)民權西路自中山北路到重慶北路,(5)南京東路自中山北路到基隆路,(6)仁愛路目敦化南路到中山南路,(7)敦化北路自八德路到民權東路,(8)敦化南路自八德路到仁愛路,(9)忠孝西路自中華路到中山南路,(10)中華路自忠孝路到愛國西路,(11)愛國西路自中華路到中山南路,(12)羅斯福路自愛國路到公。

市府官員說:台北市限期使用的私有空地,到今年十一月卅日申請建築使用及增建,改建,重建的,大約有三分之二。確實的數字將在查定後公布。

【1970-12-21/經濟日報/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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