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六法 三讀通過
四年內設1400億金融重建基金
問題金融機構存款理賠不限一百萬 金控法 月起施行 金融集團將更趨大型化國際化
【記者郭瓊俐╱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昨天順利通過金融控股公司法等六項金融改革法案。未來四年金融營業稅將全數充撥金融重建基金,政府將成立一千四百億元基金,透過資產重整機制(RTC)解決問題金融機構,問題金融機構存款戶的理賠金額不限一百萬元。在興利方面,金控法實施將擴張金融集團版圖,金融集團將更趨大型化、綜合化及國際化。
總統府昨天傍晚已收到立院回覆總統的咨文,立院將在兩日內將六項法案內容送至總統府,請總統公布。
陳水扁總統以「好的一步」形容金融六法順利過關,行政院長張俊雄也重申,六法對健全金融體質,提振整體經濟景氣,有一定助益。
立法院長王金平則在臨時會結束後罕見地發表談話,指臨時會之所以需要召開,是行政院事前既未規畫立法,又疏於與黨團溝通所致;王金平的談話駁斥了行政院長張俊雄前天「到立法院報告是不計毀譽
」的強硬措詞。
經總統咨請,立法院前天召開臨時會審議「金融六法」,首日通過存款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及保險法修正案。昨天上午一口氣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及票券金融管理法三法。
但在野黨立委鑑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後,九十五年起免徵金融業營業稅將造成地方政府收入短少,因此提出復議,並在下午通過復議案,在法案中增列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文,明定中央政府應補足地方政府減少的稅收。
至於最有爭議的金融控股公司法,朝野立委對於是否訂定「日出條款」明定金控法施行時間,幾度協商皆未達成共識,在野聯盟一度發出動員令打算付諸表決,不過下午四時朝野終於達成共識,決議金控法自今年十一月一日施行,做為金控法監督機制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則列為立院下會期最優先處理法案,並限十月底前完成立法。隨後院會快馬加鞭審查金控法,在傍晚順利完成三讀。
【2001-06-28/聯合報/1版/要聞】
RTC
卡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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