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90年12月31日 星期一

起碼300件搭上最後一班車

 爭取適用獎投優惠 廠商申請核備案件最近兩週湧入工業局

其中以資訊電子、消費性電子業及零組件廠商逾二百件最多。

【記者曾增勳╱台北報導】
【1991-01-01 聯合報 濟新聞‧大家談】

獎勵投資條例實施三十年,昨天屆滿,功成身退,自今年起由「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接替,繼續推動我國產業升級及經濟發展。

最近兩週,申請核備適用獎投條例優惠的申請案件湧向經濟部工業局,估計超過三百件。其中以資訊電子業申請案比例最高,約佔六成;另有一些大型及特殊的投資計畫,如台塑六輕計畫、燁隆集團鋼鐵廠計畫、日商東芝會社投資冷媒壓縮機計畫及日商夏普會社擴大在台灣的投資計畫。獎投條例係自民國四十九年九月十日公告實施。工業局說,廠商申請適用獎投條例的投資計畫,只要掛號郵戳日期在昨天(含)以前,均符合規定。不過,廠商需在六個月內補齊計畫文件,並於民國八十二年前完成建廠。

工業局統計,獎投條例即將結束的最後一個月內,趕搭最末班車的產業廠商中,屬於鋼鐵、機械、汽機車產業及其零組件廠商有三十多件。其中包括燁隆及燁興公司鋼鐵廠計畫、長銘公司生產鋼鐵產品計畫、元富公司汽車車輛零組件計畫。

資訊電子、消費性電子業及零組件廠商,提出申請案已有兩百多件。其中包括聲寶與泰瑞投資的瑞智生產壓縮機案、日商東芝與東元投資東芝精密生產壓縮機案、日商夏普擴充台灣夏普生產液晶顯示器(LCD)及電視調節器案、日商Teac音響公司擴充台灣蒂雅克投資資訊電子產品、日商富士電機申請在台投資電子電機產品。

石化業廠商提出申請案已有二十多件,包括台塑六輕計畫、成國化學公司的擴充計畫、長春石化公司的工程塑膠計畫、台灣石化合成公司的擴充計畫。

工業局官員表示,以上已送達工業局的申請案件,加上廠商在昨天限期前寄發,還未到達工業局申請適用獎投優惠的案件,估計申請案總數將超過三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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