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83年2月7日 星期一
丸億跳票事件震撼股市
丸億跳票事件震撼股市
【光遠隨筆】股市不幸接二連三的產生不虞之變;但其中最為令人驚研的乃是丸億實業公司傳出跳票事件。大眾投資人無不有受了欺騙之感,益為台灣股票市場是「喫人市場」,再一次加添了新的註解。主要原因當然是丸億在不久前的一月十七日,剛剛完成現金增資二億元,差不多十足收進;增資率達百分之六十,每千股認購六百股。如果在僅經十五天的短暫時日,發行公司就以週轉不靈而退票,豈非彷佛是被人捲逃似的?使投資大眾有「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之憾,天下不平事,寧有逾此者乎?!
按照報載說法,丸億實業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它的財務報表頗有「虛盈實虧」之嫌。此又是投資大眾缺乏知的權利之一例。然則,誰有權力和責任去尋求「知」呢?今日情形之下,當然是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了。
聽說丸億增資案在證管會審查時本來是通不過的,由於有人代為力爭;如此看來這個力爭的推動者,就不可以簡單視之了。白主委風骨峻嶙,幸勿為人所累,今後處事要十分注意「異常」的意見;遇有此種情形,不妨先付之調查。
據說丸億之退票,係因外商銀行抽回貸款,而本國銀行則落井下石。外銀的舉動或許是津津和合發事件所受刺激,而採取逐漸的報復行動。
當民企界資金短絀,抱著「有奶就是娘」的得過且過態度之際,政策上又值構想設立自由金融中心,好像實在無法擺脫對外商銀行的倚賴。但財政部不可漠視此種情勢,若任其有計畫的施展下去,國內工商社會實將受害匪淺!我不知道應運用何種對策?想來財金當局若肯深入思考,辦法終是有的。至少限度應嚴令制止本國銀行在此中推波助瀾,要使他們知道「既有今日,何必當初」?!
現在,看股市趨勢,丸億事件必須迅速產生善後之策,不然可能日益惡化。證管會第一步應查明現任董監持股情形依法處理;第二步應查明現金增資二億元的流向,如有違法挪用情形應即移送司法機關偵辦;第三步禁止其董事長、總經理以及重要董事出境。健全股票市場,此事關係甚大。
【1983-02-0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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