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銀行放榜 十五家獲准
記者葉慧心-台北 【1991-06-27 經濟日報】
財政部昨(廿六)日「有條件」核准大安銀行等十五家新銀行設立。財政部限獲准設立的銀行於兩週內,改正、調整缺失後,發給銀行設立許可。這是四十年來政府首次開放民間投資銀行,為我國金融史重要的里程碑。
財政部經過最後會商後,昨天傍晚宣布新銀行核准名單,計為大安銀行、萬泰銀行、遠東國際銀行、大眾銀行、亞太銀行、中興銀行、萬通銀行、玉山銀行、聯邦銀行、華信銀行、寶島銀行、富邦銀行、中華銀行、泛亞銀行及台新國際銀行。
財政部是依新銀行籌備處申請設立時的順序公布此項名單,各家成績如何,財政部昨天一再拒絕透露。據悉,財政部最後的重大加減分,使新銀行核准名單發生不小的變化。 這次未獲核准的四家銀行申請案,為匯通銀行、富國銀行、五洲銀行及蘭陽銀行等。財政部歡迎他們下次再來申請。
財政部長王建 昨天說:「這次從寬核准十五家新銀行設立,除了希望落實金融自由化的理想外,將來這十五家新銀行設立後,藉著金融局充沛的人力,財政部也將不斷監督這些新設立的銀行。」
財政部常次李仲英也表示這次大幅放寬新銀行設立家數,是一個綜合的整體考慮,「只要看起來還算健康、合格者,財政部就讓它參與這次市場開放」。 他表示,政府不希望看到任何新銀行失敗,但無法全然避免,將來用加強金檢來減低問題金融機構發生的機率。
財政部鑑於此次核准的申請案件,都有部分事項與規定不符,所以採有條件的核准做法。各核准銀行應就改善事項確實調整後,才得依規定向證管會申請公開招募。
十五家獲核設立的新銀行,都必須改正一些缺失,這些缺失包括新銀行發起人中有重複投資一家以上者、發起人兼任其他金融機構或證券商負責人者。財政部要求新銀行將有重複投資行為的發起人剔除,對兼任金融機構或證券商負責人的新銀行發起人,要求他從中作一選擇。
另外,新銀行被限期改正的項目,尚包括經理人不合格情形。財政部將要求更換華信銀行預定總經理盧正昕等五位新銀行經理人。 如果新銀行後續一切作業順利,預料皆可在明年初即正式開業,第一批民間新銀行將投入金融市場,參加競爭。
政府在民國五十三年、六十四年,曾政策性特別准許華僑、世華兩家僑資銀行設立外,這次全面開放民間企業及個人投資設立新銀行為政府遷台後第一次。
【1991-06-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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