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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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1日 星期四

再殺貓原因?台大生陳皓揚壓力大想報復

2016-08-11 11:46 聯合報 記者廖炳棋╱即時報導

曾虐殺貓咪「大橘子」的台灣大學生陳皓揚,犯行曝光被法辦起訴後想要報復,這個月初竟然在臉書及網路獲知北市文山區一家蔬食餐廳「動物誌」有一隻店貓「斑斑」很受歡迎,竟騎乘UBIKE到蔬食店抓貓,打昏後丟到新店溪,儘管陳皓揚並未承認打死「斑斑」,但「斑斑」應已凶多吉少。

台北市警方指出,陳皓揚目前還住在台大宿舍,他日前因為虐殺「大橘子」引起社會軒然大波,台北地檢署在今年五月才因違反動保法起訴陳皓揚;不料陳皓揚被嚇到後竟產生報復心態,因此在臉書與網路搜尋,發現「斑斑」很受愛貓人士歡迎,因此決定殺貓報復。

陳皓揚在接近八月二日凌晨時,在公館租用UBIKE後騎乘到蔬食餐廳,他在餐廳門口徘徊並觀察廿分鐘,發現「斑斑」就窩在店家門口上方平台;陳皓揚從巷口搬來一個可以墊腳的物品後就出手抓貓。

「斑斑」預襲後反抗並抓傷陳皓揚,陳皓揚受傷後下手更兇狠,直接打暈「斑斑」,將「斑斑」放到UBIKE前方置物籃,以外套遮掩後,騎車到自來水廠附近的新店溪丟棄。

店家發現「斑斑」不見,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是有人將「斑斑」擄走,店家沿路調閱監視器,發現陳皓揚涉有重嫌,四日正式向警方報案;警方查出陳皓揚身分,透過台大校方約談陳皓揚8日說明。

不過動保團體自行追查已經發現陳皓揚再度犯案,陳皓揚提前在6日自行前往文山二警分局說明案情,陳皓揚坦承預謀犯案,也表示因為上次的案件,動保團體的動作嚇到他,檢方起訴也後讓他有很大壓力,因此才想再次犯案報復。

陳皓揚在偵訊時並未確認「斑斑」是死是活,只表示「斑斑」被他打暈後就一動也不動,他轉手就將「斑斑」丟到新店溪,警方認為「斑斑」應該已凶多吉少,偵訊後近日將陳皓揚依違反動保法與竊盜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7年共10件隨機殺人案 釀9死36傷悲劇

2016-03-28  16:3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內湖今早驚傳4歲女童當街遭隨機斬殺命案,從98年發生首宗隨機殺人命案後,至今已發生第10件,加上今天4歲女童這一條寶貴性命,7年來已造成9死36傷慘況,但目前僅有犯下首宗隨機殺人案的黃富康,被判死刑定讞,現仍在等候槍決,至於犯下台北捷運屠殺案的鄭捷,二審雖判死刑,但仍未定讞。

台北市環山路28日發生女童命案,民眾前往案發地獻花致哀。(記者方賓照攝)

98年3月9日,失業欠債600萬元的36歲兇嫌黃富康,因迷信日本漫畫中,敘述「殺人可轉運」的內容,竟上網查詢房租出租廣告,列出11組「死亡名單」,造成1死2傷慘況;101年8月,最高法院判他死刑定讞,至今仍未槍決伏法。

98年5月,22歲男子黃信菖只因為求職不順,見1名六旬婦人在公園廁所如廁,竟持美工刀隨機朝婦人割頸,所幸婦人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高等法院後來依殺人未遂罪,判他6年徒刑。

101年4月7日, 曾犯下殺害國中女學生案件的50歲男子邱志明,被判無期徒刑獲得假釋後,染上吸強力膠惡習,竟持剁骨頭用的剁刀,朝正在過馬路的人群狂砍,造成1名56歲婦人重傷,後來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

101年12月,30歲男子曾文欽在台南市南區的湯姆熊歡樂世界,犯下隨機殺人命案,當時年僅10歲的方姓男童,在店內廁所遭利刃割喉慘死,曾文欽落網後,還曾囂張嗆說:「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後來一審及二審均判他無期徒刑;此案現仍在台南高分院更審中。

102年3月, 被稱為「周日殺人魔」的36歲男子涂嘉文,吸食強力膠後,幻想自己是殺人如麻的殺手,持刀隨機攻擊路人,造成1死2傷;後來台南地院引用國際兩公約,判他無期徒刑,此案仍上訴中。

103年5月21日,就讀東海大學的21歲男大生鄭捷,搭乘台北捷運時,在列車行經龍山寺站至江子翠站途中,在車廂車持雙刀隨機狂砍,造成4死、22傷的悲劇,當時他落網時還嗆說:「我從小就立志要做一件大事。」;去年10月,高院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判他4個死刑,此案尚未定讞。

104年5月29日,29歲失業的男子龔重安,潛入北投文化國小,在校內公廁中,隨機割喉殺害才就讀小學2年級的女童,女童隔天宣告不治,他落網後聲稱壓力大;士林地院上月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104年7月20日,27歲失業男子郭彥君,只因為被阿姨責罵,心情不好,竟在生日當天,在捷運中山站隨機刺乘客洩憤,造成1男、3女輕傷。

104年7月20日,年僅15歲的國中生,拿菜刀在新北市三峽發狂隨機砍人,造成1男、1女受傷,他落網後竟聲稱:「我要學鄭捷殺人!」

台灣隨機殺人案始祖 槍決名單上總少了他

2016-03-28  16:2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內湖今早驚傳4歲女童遭當街砍殺命案,檢警調查,32歲王姓兇嫌與女童及其家人並不認識,卻犯下隨機殺人的兇殘犯行;經查,台灣史上首件隨機殺人事件,發生在士林區,36歲兇嫌黃富康僅因心情不好,為了要宣洩自己的痛苦而隨機殺人,造成1死、2傷的慘況,黃富康後來被判死刑定讞,現仍在台北看守所等待槍決中。

台灣史上首件隨機殺人事件,發生在士林區,36歲兇嫌黃富康(見圖)僅因心情不好,為了要宣洩自己的痛苦而隨機殺人,造成1死、2傷的慘況。(資料照,記者劉慶侯攝)

98年3月9日,黃富康在北市士林區犯下隨機殺人案,造成1死、2傷;他出庭時指出,因為心情不好,以為將痛苦過給別人,就可以宣洩自己的痛苦,才起意隨機殺人,並揚言有殺害辦案人員的意圖。

101年8月,最高法院維持更二審判決,依殺人罪判黃富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但他至今仍未伏法。

回顧黃富康的殺人動機,當時失業負債600萬元的他,成天躲在漫畫店內看漫畫,直到看完漫畫《銃夢》後,迷信唯有殺人才能改運,並將厄運過給別人的書中內容,竟準備了番刀及鐵鎚,上網搜尋租屋廣告抄錄房東聯絡資訊,列出11組「死亡名單」後犯案。

台灣首起無差別事件 身價2億大地主竟遭盯上喪命






4歲女童遭隨機殺害「砍斷頭」 媽媽目睹全程

2016-03-28  12:4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內湖環山路一段9巷巷口,28日中午驚傳兇殺命案。一名4歲女童在街上行走時,突然遭一名疑似精神異常的33歲男子持菜刀砍殺,身首分離慘死。而帶女童出門的媽媽則目睹一切。

根據媒體報導,被害女童今天上午11時18分,騎乘滑步車在事發地點行走,陪同的媽媽推著娃娃車在旁,兩人均沒注意到兇嫌一直尾隨在後。

警方調查,兇嫌判斷行兇時機成熟後,就突然竄出用菜刀砍殺女童,甚至疑似拿出鋸子,進一步將女童頭顱砍斷。媽媽在現場目睹整個行兇過程,驚嚇崩潰,只能對著女兒身首異處的遺體痛哭。

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驚悚影像倒帶 法官搭捷運不敢睡

驚悚影像倒帶 法官搭捷運不敢睡
中時電子報作者林偉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10月31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為了解鄭捷行凶過程,高院法官勘驗北捷車廂內的監視器畫面,看到鄭捷將乘客當成「獵物」,在封閉車廂內來回狙殺,甚至以鋒利的鈦鋼刀刺入絞動,把死者的內臟都拉出,法官氣得痛罵鄭捷凶殘至極,還說自己搭捷運,不像以往會瞇一下,反而精神集中注意周遭。

高院合議庭成員被分案審鄭捷案後,先花了許多時間閱覽歷次偵審筆錄,逐一比對相關證據,發現鄭捷相當狡詐,對犯案供述前後不一、避重就輕,於是法官們決定勘驗影像,釐清鄭捷殺人的動機及過程。

監視錄影畫面是由車廂各角度的鏡頭拍攝,整個過程宛如恐怖殺人電影的情節,有法官事後坦言,一開始還不太相信這是真實事件,因為影像太過驚悚、令人駭異,鄭捷還似乎在玩遊戲般,玩弄被害人,離去後趁對方不注意,轉身再補上幾刀。

法官還看到鄭捷拿出刀後,迅速地逐一刺向附近乘客的要害,一名乘客遭刺中腹部,他還絞動刀子硬把其腸子拉出;有些乘客逃離中跌倒遭他追上刺殺,還有人央求他放過仍遭刺殺,遇到被害人抵抗無法快速殺死,他就轉換對象,提升殺人效率。

不僅如此,鄭捷犯後接受檢方偵訊時,直接嗆聲他沒有後悔殺人,也不覺得有做錯事,顯見鄭捷犯後態度惡劣至極。

此外,高院開庭審理時,被鄭捷砍掉一邊乳房的傷者史艾芙琳當庭崩潰痛哭表示,「活著的折磨比死更痛苦」;死者張正翰的母視泣訴每天都哭著找兒子,她們聲淚俱下的哭喊,讓法官們紅了眼眶,但鄭捷卻一臉漠然,法官們直斥,鄭捷的性格已泯滅人性,如同豺狼一般凶殘無情,不判死對不起良心。


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勘驗鄭捷行凶畫面後 法官搭捷運不敢睡

勘驗鄭捷行凶畫面後 法官搭捷運不敢睡

中央社中央社 – 2015年10月30日 下午1:36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台北捷運殺人案,鄭捷二審仍判死刑。高院合議庭指出,勘驗鄭捷血染車廂畫面,感觸很深,之後搭捷運,不像以往會瞇一下,變得精神集中

鄭捷於去年5月21日在捷運板南線龍山寺到江子翠站間持刀殺人,造成4死22傷。一審3月6日宣判,判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今天就鄭捷對1名少年砍殺右手肘部分,涉犯殺人未遂罪,撤銷原判,改加重刑度6個月,其餘上訴駁回,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院合議庭表示,勘驗捷運車廂的監視器畫面,感觸很深,鄭捷血洗車廂畫面驚悚,不像電影是假的,這是真實發生案件,其中鄭捷對一名被害人,凶殘砍殺並扭轉刀子,印象深刻;導致自己之後若有搭乘捷運,不會像以往習慣在車內壓低帽子瞇一下,反而是精神集中。

合議庭說,鄭捷審理期間,沒有任何一個被害人或死者家屬願意原諒鄭捷,曾經給鄭捷向被害人道歉的機會,當時訊問鄭捷「死者家屬及被害人今天都在場,有沒有話要說」,但鄭捷僅回答「有證據,(庭上)沒有調查」,直到9月22日辯論庭(最後一次開庭)時,鄭捷跟律師討論後,才首次當庭向被害人道歉;對於鄭捷道歉是否真心存疑。

合議庭指出,審案期間,收到3、4封信,不是鄭捷的父母來信,是民眾一面倒要求快點判鄭捷死刑,有些是鼓勵性質,要求還被害人公道,有些則是騷擾性質,要法官們去「吃屎」、「滾蛋」,幹嘛還要傳喚鄭捷的老師作證?是否與鄭捷律師勾結?快點判死刑。

合議庭表示,根據台大醫院的鑑定與鄭捷國小、國中、高中及部隊同學等人的證詞,以及被害人、死者家屬每次淚灑法庭,認定鄭捷心思縝密,計劃犯案,行凶時未達精神喪失及耗弱,鑑定結果已無教化可能性,求其生而不可得,因此判處死刑。

此外,鄭捷的父母教養孩子,與一般人沒有不同,並沒有虐待鄭捷,鄭捷也不是受虐兒;鄭捷供稱發誓要報復殺害國小2名女同學,卻找不到人,並不合理,且供稱因這樣的負面情緒累積,導致最後將誓言移轉到捷運上犯案,堅持實現的作法,更讓法官感到匪夷所思。1041030

2015年1月23日 星期五

《家暴法》增訂「恐怖情人」條款 防情人暴力相向

立院三讀「恐怖情人」條款,防範未同居伴侶暴力;圖為不滿女友分手,怒殺47刀的台大宅王張彥文。

2015年01月23日22:09    

鑑於「恐怖情人」案件頻傳,去年更發生台大宅王張彥文,狂殺欲分手女友47刀情殺案!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將立委稱為「恐怖情人」條款的條文入法;規定被害人年滿16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的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準用《家暴法》訂定的保護措施,並能聲請保護令。

「恐怖情人」條款中,所定義的「親密關係伴侶」,指雙方以情感或性行為做基礎,發展親密社會互動關係。該條文並於公布後一年施行。

為加強推動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相關工作,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基金。《家暴法》明定,基金來源包括政府預算撥充、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金等收入。並載明挹注基金的緩起訴處分金和認罪協商金,以不超過來自家庭成員間暴力及性侵害案件,所支付的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金總額為限。

為保護「目睹兒」的權益,《家暴法》中,亦將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納入核發保護令範圍。為對家暴受害者保護更周延,三讀條文並通過,將現行家暴保護令效期最長一年,且僅能延長一次的規定,修法為效期最高二年,並視情況得再延長。

另外,三讀條文也規定,家暴罪或是違反保護令的加害者,若經由認定構成要件不足獲釋,警察機關及家暴防治中心應在接獲通知時,立即通知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員。(黃信維/台北報導)

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2014-11-20 台大高材生涉殺女友 檢求處極刑

發稿時間:2014/11/20 10:53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0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張彥文砍殺女友案,今天偵查終結,依殺人等罪起訴張彥文,並求處極刑。

檢警調查,張彥文9月22日上午7時許持刀前往女友林姓女子的租屋處表達希望兩人復合意願,但因林女未理會,忽然猛砍林女後再自殘,遭警方當場逮捕。1031120

台大宅王殺女友 檢斥毫無悔意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0日電)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台大畢業生張彥文砍死女友案,認定他至少砍47刀手段凶殘且無悔意,依殺人等6項罪名起訴並求處死刑。

檢方指出,暱稱「宅王」的張彥文與女友林姓女子感情陷入低潮,兩人在9月赴日本旅遊希望挽回戀情。但林女不滿赴日期間遭張彥文兩度性侵,還被拍下裸照,回國後提分手。

張男因此由愛生恨,在9月14日侵入林女位於台北市松山區的租屋處,以裸照要脅林女與他上床,才能取回照片,林女不從且要求他離開。

張男心情難以平復而不願放手,在同月22日預藏刀子前往林女租屋外,嗆聲自己有刀「想在人生最後一天,要妳當我最後一天的女友」。林女嚇得推開他,張男見狀憤而當街狂砍林女頭部、頸胸、四肢至少47刀,林女香消玉殞。張男還脫下林女內褲,以嘴巴碰觸對方下體,路人發現報警。

檢方偵查後認定,張彥文涉犯強制性交、恐嚇罪、妨害秘密、侵入住宅、殺人、污辱屍體等罪。張彥文事後辯稱,案發時其實想自殺,他是一時情緒激動犯下大錯。

但檢方斥責他只因感情不順遂,竟萌生殺意,砍殺柔弱女子至少47刀,其中6刀是致命傷,手段殘酷泯滅人性,視人命如草芥,造成家屬無法彌補傷痛,且犯後毫無悔意,因此建請法院判處死刑。


2014年9月24日 星期三

張彥文行兇後…脫女友褲舔屍


2014-09-24

親下體「向她吻別」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為情殘殺林姓前女友的兇嫌張彥文,涉嫌在命案現場猥褻林女下體,張嫌向檢方供稱「女友的下體從沒被其他男人親過,她是我專屬的!」行兇後為「重溫跟女友做愛的感覺」及「拿回佔有的東西」,因此當街脫去林女褲子,連吻下體三次向她「吻別」,驚人供詞令檢警瞠目結舌。

持刀砍死前女友的二十九歲兇嫌張彥文,昨天傍晚出院接受警訊,身上仍看得到自戕造成的傷口。(記者方賓照攝)

持刀砍死前女友的二十九歲兇嫌張彥文,昨接受檢方偵訊時,坦承殺害林女後曾脫去其褲子親吻下體,再將褲子穿回,北市消防局救護車拍到張嫌當時疑似進行猥褻動作。(記者吳岳修翻攝)

上網搜尋學鄭捷買刀
張嫌供稱,自己原本沒有打算殺害林女,他只打算買刀在林女面前自殺,於是上網尋找刀械的訊息,看到捷運殺人魔鄭捷揮刀逞兇的舊聞以及其它網路訊息,後來決定就近到自家附近的超市買了廚房用刀。

台北市消防局救護車廿二日清晨七時趕抵情殺現場時,行車紀錄器拍下張彥文行兇及揮刀自殘(其實是用刀背)的驚悚畫面;另外拍到倒在路上的林女下身赤裸,張嫌一度把頭埋在林女下腹部前,疑似進行猥褻動作。

救護車的警笛聲驚醒沉醉在自我幻想世界的張嫌,他發現附近有路人探頭張望,為了「不想女友被人看到」,趕緊替林女穿回短褲。

面對外界指責殺人又辱屍,張嫌冷靜地告訴檢警,他非常愛林女,絕沒有污辱她的意思,林女曾說過「除了我以外,下體從未被其他男人親過」,他吻下體是為了跟「專屬我」的林女吻別。

張嫌殺林女後脫其褲並舔下體,因無目擊者,監視器也沒有拍到,檢警除了採驗林女下體DNA,也正釐清林女遭辱時是否死亡,若林女當時未死,張嫌則涉刑法強制猥褻罪;若林女已死亡,張嫌則涉及刑法污辱屍體罪嫌。

2013年10月30日 星期三

扯包養掰不倫 心機用盡反露餡

【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2013.10.30 04:03  am

謝依涵在法院審理期間聲稱遭陳進福性侵,之後被包養,因即將和男友結婚,她不想繼續維持不正常關係,才順著陳進福殺妻的「計中計」殺害兩人;這種動機論死者家屬不能接受,法官也逐一反駁。

檢方偵辦期間,謝依涵聲稱,二○一○年九月開始接受陳進福的金錢資助,隔年陳在果汁內下藥,迷昏她後性侵;她因缺錢,和陳有了「援交」般的關係。謝依涵說,她曾向張翠萍反映,希望張翠萍能約束丈夫,對方卻不理睬。檢方認為這是狡辯之詞,沒有採信,不料,謝依涵在法院審理時「加碼」。

她供稱,遭「性侵」沒報警,首要考量是現實的經濟因素,再來也怕男友知情,第三則擔心陳進福在外面說她「做援交」,她才隱忍,後來還遭陳進福用牙刷及原子筆戳下體;強調自己也是被害人。

法官調查後只認定謝依涵與陳進福交情匪淺,陳進福會不定期金錢資助或送禮物給謝依涵,但並無下藥性侵、猥褻、親吻、擁抱等不倫關係;陳進福意圖殺害張翠萍、她施以計中計更是胡扯。.

合議庭指出,經彙算比對謝依涵往來銀行存入金額及薪資總額,可佐證謝依涵不定期受陳進福金錢資助謝依涵授權陳進福得全權代理其元大證券帳戶進行交易,陳進福亦將與謝依涵之關係記載為親戚,兩人關係匪淺,但搜找陳家與謝女住處,謝女房內未驗出陳的毛髮與體液,陳家採集的毛髮,也沒有與謝依涵DNA相符之微物跡證。

雖然,謝依涵稱陳進福身上很有多老人斑,且有白色胸毛,大腿處有不明傷口疤痕,但法官認為,陳進福年屆八旬,身上有老人斑、白色胸毛本屬常情,而陳進福身上並無任何老舊疤痕,難由兩人交情匪淺、金錢資助而推定有不倫關係。  

【2013/10/30  聯合報】

2013年3月6日 星期三

2013-03-06 淡水八里 媽媽嘴 謝依涵 殺人棄屍

副教授夫婦命案 咖啡店長坦承下藥
2013年03月06日 15:10   澳洲日報

實踐大學副教授張翠萍和丈夫陳進福上月十六日失蹤后陳屍淡水河,檢警解剖發現兩人是死后落水且有刀傷,查出「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店長謝依涵涉嫌迷昏洗劫殺害兩人,昨搜索約談十一人。

  警方依強盜殺人罪嫌將呂炳宏、店長謝依涵及呂的友人歐石城鐘典峰移送士林地檢署,相關人都否認犯罪,僅謝依涵坦承受呂指示下藥,但不知兩人遇害;檢察官復訊后,以重罪、有串證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四人。

  陳進福(七十八歲)及張翠萍(五十七歲)今年二月廿六日、三月二日先后被發現陳屍淡水河畔,警方調查陳姓夫妻家境不錯,未與人結怨,家中也無財物損失,一度以為是失足落水意外。

  但法醫解剖發現死者頸、胸部有多處刀傷,兩人的蝶竇、氣管也沒進水,顯然是死后落水,研判遭殺害后棄屍淡水河。

  檢方調閲監視器,發現死者生前最后出現在新北市八裡的「媽媽嘴」咖啡店,監控懷疑老闆呂炳宏、店長謝依涵及呂的友人歐石城、鐘典峰涉有重嫌,昨天搜索約談並拘提涉案人到案。謝女的男友、呂的弟弟也以證人身分,被約談協查。

  檢方調查,陳姓夫婦常到「媽媽嘴」咖啡店消費,結識女店長謝依涵,陳有意認謝女當乾女兒。呂炳宏因資金周轉不靈,透過謝女得知陳姓夫婦剛在日本賣房,家境富裕,上月十六日晚間伙同謝女及其友人計画犯案。

  當晚謝女邀陳姓夫妻到店內喝咖啡,藉故騙兩人上車,由呂、鐘持水果刀逼迫交出包包內的存摺、提款卡及提款帳密;兩人拒絶后遭持刀刺殺,失血過多致死。

  呂等人犯后曾藏屍,並在二月廿五日、三月一日先后把陳姓夫妻棄屍河畔,讓謝女報案佯稱發現無名屍;還在案發后持死者提款卡、印章到銀行提款,但因帳號密碼不對提款失敗。

  謝女為掩人耳目,取款前還特別到百貨公司「變裝」,戴上假髮及墨鏡,佯裝女教授到銀行提款,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

淡水八里 媽媽嘴 謝依涵 殺人棄屍
淡水八里 媽媽嘴 謝依涵 殺人棄屍

聰明反被聰明誤
PTSD
海馬迴
Hippocampus



2012年8月16日 星期四

只因鬱悶隨機殺人 黃富康死刑定讞


中廣新聞網中廣新聞網 – 2012年8月16日 下午5:53

台北市士林區曾發生隨機殺人事件,當年還曾經造成社會恐慌。失業的黃富康認為殺人可以解厄,所以上租屋網隨機約出房東進而殺害,然後再追到房東家打算殺死房東的妻兒。最高法院認為,黃富康泯滅人性,有與世永遠隔絕的必要,今天判決黃富康死刑定讞。(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長期失業的黃富康因為投資失敗,積欠上百萬元債務,心情鬱悶又屢遭妻子責罵,結果竟模仿日本漫畫,認為隨機殺人可解除厄運,因此在民國九十八年三月間,黃富康隨機找上有意出租房屋的簡姓房東,雙方相約在台北市德行東路的租屋處看屋,結果簡姓房東當場被黃富康預藏的榔頭和番刀砍殺身亡,隨後他還查出死者的住處,轉而砍殺簡姓房東的妻兒,簡姓死者的家屬當時奮力抵抗並且向外呼救,這才逃過一劫。案發後,警方在醫院逮捕黃富康,他向檢警供稱,因為心情不好才會行凶。

一審判處他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更一審則認為他手法兇殘,而且不屬於自首,所以又改判死刑。直到今年五月底,更二審也認為,黃富康手段兇殘、泯滅人性,而且審理期間,他恐嚇檢察官害他妻離子散,如果沒被羈押就要對檢察官不利等話,顯見毫無悔意,因此再判死刑。最高法院現在也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黃富康成為第六十個定讞的死刑犯。

2012年5月29日 星期二

學漫畫《銃夢》殺人改運 黃富康更二審仍判死刑

2012年05月29日 18:56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2012年05月29日 18:56

男子黃富康投資失敗後,受日本漫畫《銃夢》情節影響,以為「將痛苦過給別人」就可宣洩痛苦,竟隨機租屋砍殺房東及其家人致1死2傷,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29日判處黃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男子黃富康因投資失敗欠下巨額債務失業,看日本暴虐漫畫《銃夢》相信「殺人可以改運」,2009年3月在網路租房廣告抄錄電話,以租屋為名,隨機打電話邀簡姓屋主,從南投北上一見面即殺害簡姓屋主,再到簡家砍殺簡男的妻子及兒子,母子負傷抵抗,黃受傷逃逸在醫院落網。在案發後,出版社特地聲明澄清,該漫畫無「殺人可以轉運」的描述。

警方在黃男身上搜出一份「殺人名單」,上列30多人資料,其中死者簡姓男子排在第四位,前面幾人均未回電話,案發當天,死者不巧回了電話而釀致殺身之禍。

黃男於檢察官訊問時稱,因為心情不好,所以殺人;法院一審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時法官以他自首且曾表示願賠被害家屬等理由,認為他有悔意,改判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要求查明黃富康的自首是否真有悔意。

更一審法官調查認為,黃男手法凶殘,且是受傷就醫,被警方查獲後無法脫身,才向警方自首,被收押後還曾嗆聲說,檢察官害他妻離子散,如果他人在外面,大家應該知道他會怎麼做,黃男的自首並非出於悔悟,再改判他死刑。這次更二審再度維持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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