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2013.10.30 04:03 am
謝依涵在法院審理期間聲稱遭陳進福性侵,之後被包養,因即將和男友結婚,她不想繼續維持不正常關係,才順著陳進福殺妻的「計中計」殺害兩人;這種動機論死者家屬不能接受,法官也逐一反駁。
檢方偵辦期間,謝依涵聲稱,二○一○年九月開始接受陳進福的金錢資助,隔年陳在果汁內下藥,迷昏她後性侵;她因缺錢,和陳有了「援交」般的關係。謝依涵說,她曾向張翠萍反映,希望張翠萍能約束丈夫,對方卻不理睬。檢方認為這是狡辯之詞,沒有採信,不料,謝依涵在法院審理時「加碼」。
她供稱,遭「性侵」沒報警,首要考量是現實的經濟因素,再來也怕男友知情,第三則擔心陳進福在外面說她「做援交」,她才隱忍,後來還遭陳進福用牙刷及原子筆戳下體;強調自己也是被害人。
法官調查後只認定謝依涵與陳進福交情匪淺,陳進福會不定期金錢資助或送禮物給謝依涵,但並無下藥性侵、猥褻、親吻、擁抱等不倫關係;陳進福意圖殺害張翠萍、她施以計中計更是胡扯。.
合議庭指出,經彙算比對謝依涵往來銀行存入金額及薪資總額,可佐證謝依涵不定期受陳進福金錢資助;謝依涵授權陳進福得全權代理其元大證券帳戶進行交易,陳進福亦將與謝依涵之關係記載為親戚,兩人關係匪淺,但搜找陳家與謝女住處,謝女房內未驗出陳的毛髮與體液,陳家採集的毛髮,也沒有與謝依涵DNA相符之微物跡證。
雖然,謝依涵稱陳進福身上很有多老人斑,且有白色胸毛,大腿處有不明傷口疤痕,但法官認為,陳進福年屆八旬,身上有老人斑、白色胸毛本屬常情,而陳進福身上並無任何老舊疤痕,難由兩人交情匪淺、金錢資助而推定有不倫關係。
【2013/10/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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