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8年1月31日 星期三

全國房價所得比9.22倍 北市購屋壓力仍沉重

內政部營建署今發布去年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全國及六都房價所得比、貸款負擔率均微幅減輕。圖為台中七期經國綠園道周邊房市。(記者徐義平攝)

2018-01-31 19:19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內政部營建署今發布去年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全國及六都房價所得比、貸款負擔率均微幅減輕,主因是此次調查的中位數住宅總價下降,促使購屋負擔壓力也跟著減輕。不過,學者認為,北市房價所得比還是高達15.12倍,仍是全球購屋壓力沉重的前幾名。

從全國及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長期趨勢觀察,台北市、新北市分別自2010年第2季、2013年第1季以來房價負擔能力屬過低等級。

根據內政部不動資訊平台最新發布的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去年第3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22倍,相較上季微幅減輕0.24倍;北市為15.12倍,減輕約0.52倍;新北市為12.48倍,減輕約0.22倍;桃園市為8.22倍,減輕約0.07倍;台中市為9.4倍,減輕約0.21倍;台南市為7.32倍,減輕約0.23倍;高雄市8.32倍,減輕約0.18倍。

至於,全國貸款負擔率為37.84%,減輕約1.06%;台北市為62.08%,減輕約2.21%;新北市為51.21%,減輕約1.12%;桃園市為33.76%,減輕約0.34%;台中市為38.70%,減輕約0.90%;台南市為30.13%,減輕約1.01%;高雄市為34.15%,減輕約0.78%。

該報告表示,去年第3季全國住宅登錄筆數約2萬3209筆,相較上季減少,本季中位數住宅總價較上季些微下降2.05%,較去年同季些微上升0.75%。中位數所得則較上季持平,較去年同季些微上升2.41%。

本季全國房價負擔能力維持於略低等級,各縣市中,雲林縣、基隆市、嘉義市、屏東縣、嘉義縣等5個縣市的房價負擔能力為可合理負擔等級;台中市、彰化縣、新竹縣、宜蘭縣、高雄市、桃園市、苗栗縣、新竹市、花蓮縣、南投縣、台南市等11個縣市房價負擔能力屬略低等級,至於台北市與新北市之房價負擔能力屬過低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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