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5 18:36中央社 台北25日電
財政部今公告,對中、韓等6國進口鋼品涉傾銷案已完成終判,認定有傾銷,同時移請經濟部作損害最終調查認定,最晚於明年農曆年後對涉案廠商分別課以4.02%至80.5%的反傾銷稅。
日前中鋼、燁輝等6家國內鋼鐵業者向財政部提出兩宗課徵反傾銷稅申請案,一宗是申請對自中國大陸、韓國進口的特定鍍鋅、鋅合金扁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另一宗是申請對自巴西、中國大陸、印度、印尼、韓國與烏克蘭進口的碳鋼鋼板課徵反傾銷稅。
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上述6國鋼鐵廠去年進口兩項鋼品總額高達新台幣115.5億元,其中鍍鋅鋼品進口市占率以中國大陸的67.3%最多,碳鋼鋼板則以韓國的34.2%最多。
財政部根據涉案外國鋼鐵業者的反傾銷應訴與調查結果做出終判,認定6國涉案廠商皆有傾銷事實,今天公告終判結果。涉案廠商分別遭課以4.02%至80.5%不等的反傾銷稅。
受罰的6國廠商中,以韓國的碳鋼鋼板POSCO業者遭課4.02%反傾銷稅最低,同樣也是韓國碳鋼鋼板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被課80.5%的反傾銷稅最高。
關務署副署長謝鈴媛表示,今年8月22日起,已先針對涉案廠商課以為期4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期間有江陰宗承、福建凱景、天津海鋼等業者申請市場經濟地位認定,關務署接受其所提資料,因此在終判時降低傾銷差率。
至於原本被認定無傾銷事實的寶山鋼鐵,則遭課以5.13%反傾銷稅。
謝鈴媛說,為配合財政部終判稅率的調整,關務署已通知各關自今日起,改依終判稅率課徵臨時反傾銷稅,有關涉案廠商自8月22日至今所提供的擔保或保證金,將等經濟部產業損害認定結果出爐並發函財政部,完成課徵反傾銷稅的最終核定後,再依規定辦理退還。
謝鈴媛表示,依規定,經濟部應於接獲財政部通知隔日起40天內(可延長20天),完成該傾銷案是否造成台灣鋼鐵業損害的最終調查認定,並評估此傾銷案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的影響,將結果通知財政部。
財政部則於接獲經濟部通知隔日起10天內,提交關稅稅率委員會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因此最晚在明年農曆春節後,就會對6國涉案鋼鐵業者課徵反傾銷稅,為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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