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6年6月8日 星期三

南市稅局:依規定檢討房屋標準單價


台灣新生報作者【記者李嘉祥/台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6年6月8日 上午12:00

針對外界質疑臺南市政府調漲房屋稅,南市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房屋標準單價每三年調整一次,今年包括南市在內有多達十二個縣市檢討房屋標準單價,且必須於六月底前完成公告,作為一○六年期房屋稅課稅現值核定依據。稅務局已著手辦理調整作業,預計六月底依時程完成公告程序。

南市稅務局表示,現行房屋標準單價自民國七十三年第一次訂定後迄今未調整,屢遭審計單位糾正,去年政府審計年報亦建議中央督促地方政府妥適調整非新建、增建或改建等房屋構造標準單價。依財政部財政健全方案要求,各地方政府應將房屋標準單價調整至合理造價的40%至50%。

稅務局強調,現行市府辦理房屋徵收係按市價,惟目前房屋稅課徵稅基以五樓透天房屋為例,每坪造價不到九千三百元,與市價比較顯然偏低,稅課收入已不足以支應公共建設。
城市的建設與發展需市民共同投注,始能健全地方財政,此次調整考量財政、稅收、公平性等因素,並反映合理造價後,將選擇對市民衝擊最小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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