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

照地價稅額課一至三倍


空地稅課征標準
照地價稅額課一至三倍
每年分兩期征收

【本報訊】台北市擬自明年元月起課征空地稅,其課征數額是依照地價稅為標準,課以地價稅額的一倍至三倍

地價稅的課征是依申報地價目數,全年課征百分之十五,稅捐處分兩期征收,每期征收申報地價的百分之七點五。課征空地稅時,亦將分為每年兩期征收,每期以地價稅百分之七點五計算,征收一至三倍。台北市課征對象的五萬多公畝空地中,除一萬八千餘公畝由於「三七五」租約解除後,應建設房屋外,三萬九千多公畝是自四十七年七月間市府即已分別通知各地主,依法令規定限於,兩年以內建設房屋否則課征空地稅,其限期至今年六月三日為止,因此,市府為顧到地主的困難,再延限至本年年底。

四十七年七月通知到現在尚未建設房屋的空地三萬九千多公畝中,各區的面積如下:松山區七六四○公畝,大安區三二九一公畝,古亭區六八九公畝,雙國區八八一二公畝,龍山區一四八三公畝,城中區三五五八公畝,建成區一八五一公畝,延平區二四二一公畝,大同區一一三一公畝,中山區六三○一公畝。

市府擬自明年元月起課征空地稅的消息傳出後,本市擁有土地的市民引起激烈的反應,兩天以來紛紛至市府詢問。

據悉:目前本市握有較大土地面積的土地所有權人,其中多數不是原始的地主,而是做地皮生意的商人。很多土地幾年來已一再轉手,數易其主了,商人們投資經營,甚恐政府課征空地稅而致地價跌落,因此紛紛打聽行情。

【1961-10-15 聯合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