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

征收空地稅 元旦開始實施


征收空地稅 內政部核准
元旦開始實施

【聯新社訊】台北市政府籌劃征收的空地稅,頃經內政部核准,決定於下(一)月一日開始實施,依照市府所訂空地稅征收辦法規定,凡在都市計劃範圍內興予建築而未利用建築之建築用地,一律按照原定地價三倍征收空地稅,征期一月,至一月卅一日截止,至於建地以外的種植農作物之農業用地,則暫不征收。

【1961-12-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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