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外資投資不動產 下周實施
財務困難集團旗下飯店成為熱門標的
遊樂園也將獲得資金挹注
【2002-02-21/經濟日報 記者張婉珍╱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通過「外國人投資國內重大建設取得土地辦法」,攸關外資投資台灣不動產的一大門檻就此消除。在法令的鬆綁下,財務困難集團手中具投資價值的飯店將是外資的首要投資目標;需要龐大資金的遊樂園開發案也將獲得更多資金來源管道。
新通過的辦法中,將觀光旅館、遊樂設施、體育館、住宅大樓開發、公共建設、新市鎮、新社區等,納入未來外人可參與的土地投資建設項目。不過外商不動產顧問業者認為,除了較富投資價值的旅館、遊樂設施等商用不動產,足以吸引外資介入外,住宅產品還是很難獲得青睞。
值得注意的是,遊樂設施項目納入後,台灣一些需要耗費龐大資金的主題樂園開發案,例如遠雄集團花蓮海洋公園、花蓮理想度假村,都能合法獲得外資挹注,資金來源更多元化,是否可能藉此引入外資,將是注意焦點。
戴德梁行不動產顧問公司總經理顏炳立表示,密切評估台灣不動產市場的外資不勝枚舉,不過多半傾向於收購現有資產,而非從頭開發。因為台灣金融業壞帳太多,外資希望直接從銀行業者手中低價承接這些商用不動產,重新經營後,提高其附加價值。承接的金額愈低,獲利率就愈高。
顏炳立說,法令開放後,最先會成為外資眼中標的物者,無非就是財務困難集團手中的商用不動產,例如宏國集團、東帝士集團等。不過,價格能否達成共識還是一大疑問,在外資的標準中,即使打七折,仍然毫無投資誘因。
事實上,銀行業及資產管理業者預估,至少有十家外資等著進入台灣不良資產管理及不動產市場,但外資認為目前價格仍高,還不是介入時機。透過資產管理公司(AMC)低價承接,將會是外資投資台灣不動產的主要模式。
對於金融業不良資產深感興趣的外資,就包括雷曼兄弟、高盛集團、摩根士丹利、德意志銀行等。其中高盛與中信銀合資設立AMC;摩根士丹利與中華開發合資設立AMC;雷曼兄弟也與華南銀行共組AMC,華銀並提出約120億元的不良資產供鑑價。
此外,由美國建高控股公司、北京萬通實業集團及台灣土地開發信託投資公司也共組「富華通投資公司」,將在美國向外資法人募集資金,同樣擬以低價承接的方式,投資台灣與大陸的不動產。
儘管外人投資台灣不動產的基本門檻解除,不過由於「金融資產證券化法草案」未能在立院上一會期審議通過,連帶影響不動產證券化的進度;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草案亦尚在研擬階段,可能會影響外資投資腳步。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 (20)日通過「外國人投資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取得土地辦法」,明定外國人的投資如有助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發展及農牧經營,可依法申請取得國內房地產。這項辦法預定下周起實施。
行政院官員指出,依仲介業者的調查,已有日本、東南亞國家財團有意願來台投資。未來依該辦法提出文件、表格,載明投資地點、投資計畫、土地面積、證明等,即可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表示,所謂有助整體經濟的投資,包括: 觀光旅館、觀光遊樂設施、體育場館的開發;住宅及大樓的開發、工業廠房的開發、工業區、工商綜合區、高科技園區等。
【2002-02-21/經濟日報/2版/經濟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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