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97年3月27日 星期四

網路現代化 業務民營化 電信市場將完全開放

網路現代化 業務民營化 電信市場將完全開放

【1997-03-27/經濟日報 費家琪】

台灣要成為亞太營運中心,首先要以亞太電信中心為骨幹網路,以帶動其餘五大中心,交通部全盤規畫電信自由化與網路現代化的藍圖,繼去年第一波民營化電信開放後,1998年開放基本電信網路,讓我國電信市場成為完全開放的天空。

政府推動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的目標,促使交通部率先建設電信中心的成立,電信中心具有骨幹建設的效應,將為台灣帶來便利、品質佳、價格低廉的通訊環境,鼓勵跨國中心來台設立營運中心,才能帶動其他五大中心的成立。

因此行政院、立法院1996年全力推動電信三法通過,讓台灣電信自由化起步走,隨即在去年7月將電信總局一分為二,成為電信總局與中華電信公司,分別擔任電信裁判與球員的角色,再開放一連串民營化業務。

交通部長蔡兆陽說,交通部依加值業務、無線通信及基本電信業務三階段開放民營,加值業務已在1989年開放;無線通信在今年初陸續開放,包括大哥大、呼叫器、行動數據與中繼式無線電話四項業務,共計釋出53張執照,已為民間電信服務市場注入千億元商機;基本電信民營業務預定在入1998年年開始公告受理申請,2001年邁入營運。

在加值業務部分,目前申請家數已相當多,更由於國際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多家業者從事網際網路的加值服務,更導致業者大幅投入加值業務。?

在無線通信部分,大哥大八張執照分別由六家民營業者分食,包括太平洋通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東榮國際電信、東信電訊與泛亞電信公司。呼叫器八張執照由八張業者取得,包括大眾傳呼、中華國際傳呼、聯華電信、宏遠電信、捷通電信、迅達電訊、南方電信與長榮電信。

基本電信民營業務包括:市內電話、長途電話、國際電話、電路出租業務、寬頻交換通信、高速數據交換通信六大業務,將再為民營電信市場帶來數千億元的商機。

因此民國90年7月將是台灣電信自由化的重要里程碑,固定通信網路業務全面開放,開放家數另訂,市內、長途與國際電話(含整體服務數位網路業務)不再由中華電信公司獨占;電路出租業務同時開放,但承租者不得進行語音單純轉售;寬頻交換通信及數據交通信業務也在開放範圍。

此外在衛星通訊部分,交通部鑑於行動通信業務用戶愈來愈多,使用衛星系統的需求大增,交通部計畫最近將公告「衛星廣播節目中繼出租業務」,最預計今年將釋出25張執照,屆時專業的中繼公司即可從事代客上鏈的服務。同時明年將公告「衛星行動通信與固定通信業務」,受理業者申請,預計1999年發出執照。

同時交通部有鑑於行動通訊系統日新月異,目前已成立「電信自由化推動指導小組」,隨時了解新行動通訊的發展,準備開放新頻道、引進新系統,目前已積極了解個人行動通信系統(PCS)、泛歐通訊系統(DECT)與日系通訊系統(PHS)的情況,以為台灣再增新通訊工具。

蔡兆陽說,目前全球有75%的國家已完成、或正在進行電信自由化,1996年年全球通訊產業產值已躍居世界第二大產業,僅次於金融業,國際間電信資訊公司也產生併購風潮,可見電信資訊業是當前的明星產業。

依照電信法規定,電信事業分為第一類基本電信及第二類加值電信,目前第二類已完全開放競爭,允許百分之一百的外資介入,申請第二類加值電信的廠商數目也在不斷增加中;而第一類電信事業分為固定通信網路、行動通信網路與衛星通信網路三大類,必須經過交通部特許後,才能開放經營。?

此外,為配合電信中心,獨占固定網路的中華電信也有一連串動作,今年4月中旬電信資費大幅降價是第一步,其次基礎網路的建設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中華電信公司繼去年市內電話客戶達到1,000萬戶後,已喊出2,000萬客戶的目標,要努力衝刺市話建設,同時在網路建設上,配合國家資訊通信基本建設(NII)三年300萬網路用戶的目標,中華電信投入168億元全力以赴,建設完整基礎骨幹網路,推動台灣成為亞太電信中心。

【1997-03-27/經濟日報/42版/1997春季電子展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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