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吸收員工存款不准上巿
企業吸收員工存款不准上巿
交易所要求已送件五家改善
【記者黃貴華/台北報導】
台灣證券交易所為配合銀行法有關「吸收存款」的新規定,將不核准吸收員工存款的公司上市申請案。目前已送件申請上市而有開辦員工存款的公司包括中國電器、春源鋼鐵等五家,交易所將去函要求改善,否則將停止審核。
交易所上市部表示,由於企業吸收員工存款,與新銀行法「吸收存款」的定義有所牴觸,因此交易所擬引用銀行法相關法規,於下次修改「有價證券申請上市審查準則」中予以明文規定。
據了解,目前上市部審核的案例中計有中國電器、春源鋼鐵、新興航運、國泰化工及興農農藥等五家開辦員工存款業務,交易所除暫停審核外,並將去函前述五家公司要求改善,否則停辦其上市審查業務。
至於已通過交易所上市審議會審核,但有開辦員工存款的大東紡織,及上市的大同公司,交易所表示,這兩家公司在新規定實施前即定案,交易所將不追究。
【1989-08-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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