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稅停徵半年 政院核定.下週實施
【本報訊】
行政院正式核定自本月廿四日起停征證券交易稅半年,不論是上市公司或是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一律適用這項規定。
財政部昨日接獲行政院的核定公文後,立即通知證管會、省市稽征機關自下週一(廿四)日停征證券交易稅六個月。證管會主任委員沈伯齡表示,由於股票市場股價指數由最高峰九六九點跌至七百點以內,跌幅達廿八%,今年一至五月份每日的成交值為五億餘元,較去年的每日平均成交值十一億元減少一半左右,因此決定採取短期振興措施。
沈伯齡表示,根據證管會對股市的分析顯示,半年後的股市情況會較目前改善,停征證券交易稅措施係為儘早恢復景氣,而且這項措施祇宜短期實施,因此對於半年後這項措施到期後是否採取後續措施,目前尚無考慮。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七十四年度政府編列證券交易稅預算稅收為九億三十萬元,到五月底,只徵收五億五千多萬元,若停徵半年證券交易稅,對稅收的損失不會太大。七十五年度這項稅收則編列八億九千三百萬元。
賦稅署表示,過去證券交易稅一個月最高稅收曾達一億零二百多萬元,目前股市交投清淡,一個月稅收只有二千八百多萬元。
【1985-06-22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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