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81年12月27日 星期日
張克東顯有惡性倒閉之嫌 立委促追究失職官員責任
張克東顯有惡性倒閉之嫌 立委促追究失職官員責任
【台北訊】
立法委員雷渝齊昨天說,華美關係企業負責人張克東顯有惡性倒閉之嫌,主管官署對其違法經營方式視若無睹,不無姑息包庇之處,行政院應追究失職人員的責任。
雷渝齊向行政院質詢說,張克東蓄意從事經濟犯罪,而主管官署又不及時制止之事例甚多,如:
(一)開設地下錢莊,非法吸收社會游資,竟在公司二樓公然為之,主管官署居然不予制止,致許多民眾誤以為華美投資公司與一般信託公司性質相同,安心將金錢存入。由於主管官署之姑息,致此次受害人多達五千餘人。張克東所付之利息很高,對其員工存款,三個月的定期存款付息三分;六個月者付息三分一;一年期者,付息三分三;至於員工所吸收之民間存款,則按二分五、二分六、二分七付息,另付每月五厘之佣金子員工為獎金,且按其存款期間一次付清獎金。張克東此舉,不僅公然違法,而且支付利息超過其企業盈利之能力,顯然早己具倒閉之意念。
(二)非法創辦「持分產權」:民國六十四年(1975年),張克東興建石門芝酒店時,便違法舉辦「持分產權」作為號召,且公開宣傳五年三倍還本。主管官署不聞不問,致張克東於民國六十六年興建金像獎戲院及台北芝麻酒店時,又如法炮製,證管會始依法移送地檢處提起公訴,最後判刑三月,准予易科罰金了事。六十四年何以不移送法辦?六十六年既己移送法辦,且經判刑確定,何以主管官署不協助購買持分者解決民事問題?
(三)轉移資金至國外:據聞,張克東已有大量資金移至國外,且其曾在公司週會上公開表示,華美公司已向美國進軍,請員工安心存款。
他要求政府查明張克東經濟犯罪事實,依法嚴懲,並追查失職官員的責任。
【1981-12-27 聯合報】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