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78年5月18日 星期四

北市決定實施容積率


北市決定實施容積率
市政會議通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規定人口四五○萬每人可分五坪面積

【本報訊】
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昨日通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決定實施容積率,規定台北市人口控制密度為四百五十萬人,每人平均可分得五坪面積。

根據此項容積率,台北市政府將訂定建築物之建蔽率、高度比、置前院、後院、側院、招牌廣告及最小基地寬度、深度、連棟住宅之長度,鄰棟間隔等標準規定。

台北市長林洋港在市政會議中表示:如果不實施容積率,目前已公布實施的都市計畫建地,一律蓋至四層樓,台北市將可容納八百萬人口,但公共設施貧乏,居住環境的品質惡劣不堪,再以水資源來說,包括翡翠谷在內,整個台北地區的水源只能供養最多四百萬人口,因此,及早管制實有必要。

林市長說,實施容積率以後,尚有其他優點,如:建物的造型富變化之美,通風、採光良好,建物間的距離增大,火災危險性減小。林市長強調這是一個相當專門性的問題,他要求參加市政會議的局處首長們,繼續研究。

該案預定在七八月間連同都市計畫法本市施行細則修正案,一併請市議會召開臨時大會審議。

【1978-05-1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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