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73年4月1日 星期日

央行 採五項穩定金融措施

央行 採五項穩定金融措施
廠商得向銀行申借台幣結匯進口,進口保證金成數一律提高百分之五,部份外銷貸款照現行辦法減按百分八十貸放。

【本報訊】
中央銀行總裁俞國華三十一日正式宣佈,目四月一日起,以五項金融措施,加以收縮信用,穩定金融及避免物價壓力的增加。

五項重要金融措施是:

(一)停止接受國外銀行及供應商一年以下之融資及遠期信用狀,除規定應結匯部分外,國內商得向銀行申借新台幣結匯進口,此項台幣借款之利息為年息七厘五,其貸款期限與遠期信用狀同。

(二)各廠商向外購買機器設備,萬價值在美金三百萬元以下,及還款時期在五年以內者,應一律採用現款購買方式,其所需結匯之新台幣,除自行結匯百分之二十外,其餘百分之八十可向銀行申借,其利息為年息七厘半,其餘條件均同政府最近公布提供外匯採購機器之辦法。

(三)進口結匯之保證金成數一律提高百分之五,即:

(1)即期信用狀二五%

(2)遠期信用狀一五%

(3)原幣結匯一五%。

(4)分期付款進口二○%。

為安定物價,經濟部特准進口之大宗物資仍祇先行結匯百分之十。

(四)其已核准匯入之國外週轉資金(即折成台幣使用者),到期後應如數匯出,其有特殊困難者,經中央銀行核准後得予展期。

(五)除機械工業外,外銷貸款照現行貸款辦法減按百分之八十貸放。

另由財政部發行業經核准之各種公債及國庫券,由中央銀行發行儲蓄券,以收縮通貨。其詳細辦法正由財政部及中央銀行會商中。

俞國華係在昨天上午十時三十分的記者招待會上,宣佈上述措施,並對背景加以說明。他說:自六十一年七月以來,由於對外貿易出超遞增,同時外資大量流入,致使貨幣額增加甚速,至六十一年終止,較之六十年底,計增百分之卅三,中央銀行鑒於國內信用鬆弛,銀行呈現大量超額準備之情況,已自去年八月起,除停止接受國外銀行匯入之週轉資金外,并採取以下各項之緊縮措施:(1)繼續接受郵儲存款,并增收合作金庫轉存之定期存款。(2)自八月起對各銀行發售定期存單,大量收縮各銀行之超額準備。(3)出售美金予各指定外匯銀行作為外匯週轉之用。(4)減少對銀行業之融通。由於本行採取上述各項措施,總計收縮效果約達一百二十六億元以上。

本年初由於春節關係,貨幣供給額變動不定,最高時計增加百分之四十六,最低時仍達百分之廿六以上,近則漸趨穩定,雖本行繼續採取緊縮信用政策,惟最近三週來,貨幣供給額則有顯著之增如,研究其原因,厥為外匯之繼續大量增加,其主要原因則為貿易出超加大及大量利用國外銀行及供應商之短期融資。

【1973-04-0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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