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簽署《戰略夥伴關係》 的前因後果:
- 正式發表日期1998-06-27 在 北京人民大會堂,由 中共中央主席 江澤民 與 美國總統 比爾・柯林頓(Bill Clinton) 共同宣布:中美雙方同意建立「建設性戰略夥伴關係」(Constructive Strategic Partnership),以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為目標。強調在氣候變化、反恐、金融穩定、核不擴散等全球議題上擴大合作。
- 64天安門事件(1989): 美國對中國實施經濟制裁,兩國關係陷入低潮。
- 人權與最惠國待遇(MFN): 美國總統柯林頓上任初期,曾將中國的人權狀況與「最惠國待遇」(貿易優惠)掛鉤,使關係持續緊張。
- 臺海危機(1995-1996): 1995 年李登輝訪問美國康乃爾大學,導致北京強烈不滿,隨後在 1996 年臺灣總統大選前夕舉行大規模軍事演習。美國的強硬回應: 柯林頓政府派遣兩艘航空母艦戰鬥群進入臺灣海峽附近巡弋示警,使中美關係達到自建交以來的冰點。
- 「三不」政策的公開承諾(對臺灣影響深遠)
一不:不支持「臺灣獨立」
二不:不支持「一中一台」、「兩個中國」
三不:不支持臺灣加入任何必須由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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