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14 由 高工鋰電網 發表于汽車
農曆新年來臨之際,期待多時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調整方案終於"靴子落地"。
2月13日,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四部委發布了「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明確2018年國家相關部門將從提高技術門檻要求、完善補貼標準、分類調整運營里程要求等方面進行調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具體來看,2018年新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做出了以下調整:
一是,對非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申請財政補貼的運營里程要求從「3萬公里」調整為「2萬公里」。同時,車輛銷售上牌後將按申請撥付一部分補貼資金,達到運營里程要求後全部撥付,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車輛獲得行駛證年度執行。
二是,破除地方保護,建立統一市場。各地不得採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護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設置地方目錄或備案、限制補貼資金發放、對新能源汽車進行重複檢驗、要求生產企業在本地設廠、要求整車企業採購本地零部件等措施。
二是,除了燃料電池汽車補貼力度保持不變之外,新能源客車、專用車補貼標準均有所下降,而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標準則按照按照成本變化等情況進行優化。各類車型補貼標準如下:
新能源乘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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