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5年《印花稅法案》
1773年《茶葉法案》
東印度公司到北美殖民地銷售積壓茶葉的專利權,免繳高額的進口關稅,只徵收輕微的茶稅。條例明令禁止殖民地販賣"私茶"。由於擁有茶葉生意的壟斷權,英國東印度公司獲得了巨大的利潤。
這個法案引起了殖民地居民的強烈不滿,他們通過不喝茶或改喝別的飲料來抵制該法案。
然而,還沒有人發現任何能與真正的中國茶一樣可口美味的東西。於是一些著名城市如波士頓、紐約、費城、格林威治等地人民團體紛紛組織抗茶會。
茶迷們寧願放棄飲茶嗜好,改飲咖啡與其他代用品,或宣布停止飲茶;並提出凡為東印度公司藏茶,裝卸茶葉,出售茶及買茶者,當視為公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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