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5 事發時 遊覽車超速20公里
〔記者陳薏云、吳政峰、邱俊福、陳紜甄、鄭瑋奇/台北報導〕蝶戀花旅行社翻覆的遊覽車,因未裝設行車影像記錄器,警方鎖定並找出俗稱「大餅」的行車記錄器(Tachograph),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昨晨在殘破不堪的車體內尋獲,檢視行車記錄,發現出事時的時速是六十公里,事故現場的匝道限速是四十公里,警方表示超速廿公里,至於是單純超速或另有原因,須進一步調查。為保全證物,警方已將遊覽車殘骸拖至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木柵工務段保管。
事故現場匝道限速是40公里,引道有減速慢行的標示,警方昨晨在殘破不堪的車體尋獲行車記錄器,檢視行車記錄,遊覽車出事時的時速是60公里。(記者吳政峰攝)
疲勞駕駛或機械因素 待釐清
但是否為疲勞駕駛或其他機械因素,仍待檢閱相關跡證釐清。另據悉,駕駛康育薰並未酒駕,但是否有其他藥毒物反應,也待檢方解剖遺體相驗後才能得知。
旅行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李奇嶽昨天說明發生重大車禍的蝶戀花賞櫻團行程,他表示,遊覽車十三日早上九點從旅行社出發,到達武陵農場大約是下午一點,離開農場時是下午四點卅分,晚上六點半抵宜蘭鑫滿園餐廳用餐,七點十五分用完餐離開,晚上九點四分警方接獲出
車禍報案,「回程的路上發生這樣的車禍,我也非常悲痛」。
他表示,整個行程都有按照觀光局的規定,每個人投保責任險,一個人兩百萬元。至於外界質疑是否是遊覽車車齡老舊造成的車禍?李奇嶽表示,蝶戀花旅行社是向車行租借,該車為volvo,等級比一般遊覽車高,而且這台車剛驗完車,沒有問題。另,發生事故的遊覽車也經過監理所審核沒有問題。事故發生原因,警方正在調查。
旅行公會改口:司機休兩天有誤
昨早,李奇嶽陪同蝶戀花旅行社負責人召開記者會,一度宣稱罹難駕駛在事發前曾連休兩天,卻遭駕駛家屬打臉、指證駕駛已連續出團十多天而未能休假;李奇嶽昨晚對此致歉並改口表示,發生重大旅遊意外,旅行公會第一時間緊急向旅行社詢問狀況,回應媒體時便以旅行社先前口頭告知「司機有休息兩天」的說法回應,但後來有接獲不同訊息,再請旅行社查證,發現他先前的說法是錯誤的,對此他向司機家屬與大眾致歉,最終判定依警方公布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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