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6年7月21日 星期四

循扁模式打貪腐 美將沒收大馬總理322億元資產

聯合新聞網作者編譯田思怡╱綜合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6年7月21日 上午5:12

美國司法部的「貪腐政府高層資產追回計畫」(Kleptocracy Asset Recovery Initiative)小組沒收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用不法賄款在美國購買的房產,現在準備循相同模式,於廿日提起民事訴訟,沒收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家人和親信挪用政府主權財富基金在美國購買的資產,包括房地產、藝術品和其他奢侈品,價值逾十億美元(台幣三百二十二億元),將成為美國司法部沒收外國貪腐高層資產的最大案件。

紐約時報報導,國際調查人員懷疑馬來西亞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高層挪用資金,利用空殼公司在海外洗錢數十億美元,在美國洗錢的逾十億美元,只是其中一部分。這個基金由納吉監管。

美國司法部廿日提出的「沒收資產訴狀」中提到三個人,分別為納吉的繼子、曾任電影「華爾街之狼」製片的阿濟之(Riza Aziz)、與納吉家族過從甚密的華裔金融家劉德祖(Jho Low),以及阿布達比政府基金高層奎拜希(Khadem al-Qubaisi),他參與馬來西亞主權基金的交易。納吉的名字不會列在訴狀上。

紐約時報去年的調查報導揭露,劉德祖介入一馬發展公司與一家小石油公司PetroSaudi國際公司的交易,透過空殼公司在美國購置紐約曼哈坦、洛杉磯比佛利山的豪華房產,總值約一點五億美元,並購買幾件藝術品,再把這些資產轉手給阿濟之控股的空殼公司,並投資阿濟之的製片公司。

這篇報導引起國際間對馬來西亞主權基金的調查,除了美國之外,馬來西亞、新加坡和瑞士都已展開調查。

在今春「巴拿馬文件」曝光後,貪腐政府高層利用空殼公司在海外藏錢備受矚目。美國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和其他形態的空殼公司管理不嚴,納吉的親信就是利用德拉瓦州的空殼公司洗錢。

沒收資產官司過程冗長,法庭必須決定用來買資產的錢是不法所得,並認定資產的所有人,只有政府能永久持有這些資產。

美國司法部也曾追回外國領袖子女在美國購買的資產,包括烏茲別克總統的女兒、赤道幾內亞總統的兒子,以及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在美購置的兩棟房產。美國法院判定陳致中用來買房的錢為不法所得,在沒收房產後,將拍賣所得一百五十萬美元歸還中華民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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