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25 10:50
實施,沒有緩衝期。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稅或社保的年限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
中新網25日援引中青線上報導,此前市場上曾猜測,上海將提高個人第二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上海今天公佈的政策指出,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70%。且購房人在申請貸款時還應承諾首付款為自有資金,違反承諾則作為失信行為資訊納入本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台。
昨日晚間,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網站公告顯示:「今日因房地產開發企業集中網上簽約,造成新建商品房合同備案系統響應緩慢,技術人員正在設法解決。因此,網上合同備案系統簽約時間今晚延長至24時。」
此外,提高非上海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保的年限自,從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3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本市限購政策執行。同時,為進一步規範交易行為,限購審核將前置至交易備案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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