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一審無罪後…台糖向大統黑心油求償也敗訴
聯合新聞網作者記者何炯榮╱彰化縣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5年12月1日 上午3:20
台糖委託大統長基食品代工生產葡萄籽油,大統卻違法添加禁用的銅葉綠素,台糖向大統請求懲罰性違約金八千多萬,彰化地院以台糖無法舉證有人食用受害等理由,判決台糖敗訴。
這是彰化地院繼頂新劣油案判決魏應充等六名被告無罪後,另一引起爭議的判決;不同的是,頂新為刑事判決,後者為民事判決。但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刑事部分,已判刑十二年定讞。
台糖是在大統長基刑事判決後,提起民事求償八三四一萬元,包括商譽及消費者退款損失,原以為應可勝訴,沒想到被駁回,台糖副總經理管道一表示,大統違約嚴重影響台糖商譽,台糖對判決感到遺憾。
據了解,大統長基一審被判十六年徒刑、罰金五千萬,二審因高振利與多數受害廠商和解,合議庭認為高有誠意解決問題才予減刑改判,但台糖並不在和解廠商之內。
由於彰化地院五月間,才判決大統的團體求償案,認定大統應彌補消費者身心傷害,判決公司和負責人賠償消費者九千多萬元,寫下食安法修正後首宗集體求償勝訴案例,昨卻又駁回台糖求償,引起爭議。
昨天的判決,對目前仍在彰化地院審理的消費團體向頂新求償九億元案,是否會有影響值得觀察。
彰化地院昨天駁回台糖求償的主要理由是,食用油雖不准添加銅葉綠素,但多種食品仍可添加,且台糖無法舉證有消費者因此造成健康影響。
判決指出,銅葉綠素雖未准許添加在食用油中,但仍准許多種食品添加,包括糖果、果凍、蔬果加工製品、精緻烘焙食品、乳品飲料等,是否造成人體健康影響,無法僅以產品中銅葉綠素的添加量認定。
法官並引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建議,指以六十公斤體重的成年人,每人每天攝取銅葉綠素量最多四五○毫克;大統代工的葡萄籽油,每公斤添加零點零二毫克,以此推算,六十公斤重的成年人每天必須攝取四十五公斤的葡萄籽油才會過量。
判決認定,正常成年人不可能每天攝取如此大量葡萄籽油,何況台糖自始都未舉證有任何消費者因購買台糖葡萄籽油,食用後產生「生命、身體、健康任何不良影響」,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沒理由,駁回。
法界人士指出,二年前塑化劑團體求償訴訟被輕判,就可看出法院判決的態度,廠商或消費者如無法證明身體所受損害來自違法添加物,敗訴機率高,問題是廠商或消費者很難證明損害來自違法添加物。
>法界建議,必須盡速修法,對此類食安危機應採無過失責任主義,消費者或廠商無須證明所受損害,廠商只要違法添加不該加的成分就應受罰賠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