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5年11月3日 星期二

推動「農業保險法」立法,不能等!

推動「農業保險法」立法,不能等!

民報作者孫博萮 | 民報 – 2015年11月3日 下午3:33

臺灣每年都要面臨颱風等天災威脅,國內每年因天災農損失動輒上百億,農民注定靠天吃飯,收成全看老天爺臉色;一個完善的農業保險制度是各先進國家對農民最基本、實質的照顧,不僅可以讓農民的心血不會一夕付諸流水,也能避免讓國家動輒必須動用龐大天價補償農損。

在世界銀行2005年出版的全球災害分析報告中,臺灣被評為全球最易遭受天然災害侵襲之天然災害熱點;依農發條例依第58條規定,政府應舉辦農業保險,但自1973年農發條例制定以來,始終未曾建立出完整之農業保險制度。

雖自1990年起,農委會已開辦「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制度,截至2014年救助金額已超過379億元,然現行制度設計常引發目標對象不明、救助金過高或不足等爭議,無法照顧到全體受災農戶,或無法充分反映個別農民的投資成本及風險,足以顯示僅依賴政府預算支應的災害救助早已不足以保障農民的收益及財產安全。

根據立法院「農業天然災害保險之評估及試辦規劃」專案報告,臺灣由於農作物種類少量多樣,未符保險大數法則,且地理環境及氣候造成災害頻率高及受害面積廣,不易透過保險來分散風險,又因農業保險之標的物為具有生命之農產品,對於保險事故的認定爭議性相對較高;且依照臺灣過去天然災害發生之頻率及損害程度估算,農民須繳付之保費恐非農民所願與所能負擔,但若由政府全額補助保費,又將造成政府財政沈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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