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違建證明 建商、建築師罵翻
2015年08月27日 04:10 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北市府要求9月起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屋,要委由建築師出具無違建證明,讓建商幹譙、建築師大罵。圖為台北市長柯文哲。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市長柯文哲又被批「擾民」了!台北市政府日前最新公布的「台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要求9月1日起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屋,必須委由建築師出具無違建證明。這份公文這兩天被建商、建築師罵翻,建商幹譙:「建管單位卸責!推諉給建築師!」建築師更大罵:「錢少、責大,誰敢簽?徒增大家的困擾!」
最新公布的「台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規定凡今年9月1日以後領取使用執照的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權人在辦理建物所有權第1次登記,或因買賣、交換、贈與或信託辦理的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必須檢附開業建築師出具「3個月以內有效之建築物無違章證明」,凡未依使用執照竣工圖,有陽台外牆拆除並外推、夾層違建、約定專用的露台違建等,應不予出具,以遏止違章蔓延。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祕書長于俊明表示,由於這次公布的公文不是施行細則、只是作業要點,也沒有任何罰則,所以9月1日之後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的大樓,並不會被卡到產權過戶,建商還是可以過戶並交屋;至於已領取使照的新屋、新古屋、中古屋,統統不受影響。只是,如果建商不肯照辦、可能會被市府列為加強查驗的對象。
但建商私下幹譙北市府新規定有3大爭議:一,把關違建本來是政府建管單位的責任,怎麼可以藉由一紙新規定,「圖利」建築師?據悉一份簽證費用要3,000元。第二,政府建管單位怎麼可以用遏止違章之名,達卸責之實?第三,如果建商沒作二次施工、買方買了之後也沒作二次施工,結果政府卻要求將來移轉登記之前,要花一筆錢再找建築師來簽證,證明沒有違建?道理如同大家沒有犯罪,可是政府卻要求每個人要出具一張「我沒有犯罪」的證明一樣,同時也等於市府已有預設立場,認為台北市所有的房子都有違建,簡直是「極度擾民」。
將捷建設董事長、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前理事長林長勳表示,建築師法母法已賦予建築師設計、規劃、監造等責任,建築師在建商請領使照時已簽證、至取得使照後建築師完成監造責任,但使照取得到產權登記中間的2~3周時間差,叫建築師怎麼再簽證一次、證明後一手不會有違建?
此外,設計到完工的建築師,可以與出具無違建證明的建築師不同一人嗎?將來出問題,哪位建築師負責?所以,市府新規定是錢少、責大,誰敢簽?「要是我、一定不會簽。」
全坤建設總經理廖學新表示,全坤建向來不幫客戶進行二次施工,但市府新制91上路後,預期不免將讓建商增加一筆建築師無違建證明的簽證費用,不論整批戶數一張簽證、或一戶一張簽證?都徒增建商困擾和成本。所以,市府能不實施、就最好不要實施。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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