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加碼寬鬆 下調SLF利率
2015-03-05 03:13 經濟日報 記者杜宗熹╱綜合報導
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發文分支機構,下調「常備借貸便利」(SLF)的利率,隔夜利率由去年的5%降為4.5%,7天利率由7%降為5.5%;同時將期限縮為只有隔夜期和7天期,舊有的14天期SLF被取消。
路透報導,多位消息人士昨(4)日透露,此次人民銀行新增地方分支機構SLF操作額度人民幣2,200億元(約新台幣1.1兆元),增加後總額度為3,400億元(約新台幣1.7兆元);人民銀行總行發放的SLF,期限仍然是一個月。
我國央行官員解釋,大陸的SLF利率性質上與台灣的貼現窗口利率很雷同,也就是當金融機構出現資金缺口,向央行調頭寸時須支付給央行的利率,通常是應急所需。也就是說,人行調降了貼放利率。
財新網報導,按照2015年人行授權分支機構開展SLF操作,新的SLF的期限縮為只有隔夜和七天;與以往要求一致的是,SLF仍以質押形式發放,合格質押品包括國債、人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和高等級信用債,不包括信貸資產。根據人行消息指出,總行於2月已經開啟了SLF的投放。
SLF是人行在2013年初創設的金融工具,這項工具由金融機構主動發起,金融機構根據自身流動性需求,向人行提出抵押品申請SLF。
自2014年1月20日起,人行在北京、江蘇、山東、廣東等十省市展開SLF試點,由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援。
當時試點額度總計人民幣1,200億元(約新台幣6,000億元),可循環使用。當隔夜、7天期和14天期回購利率分別高於5%、7%和8%時,地方金融機構可向人行申請SLF操作。
今年2月11日,人行決定在大陸各地推廣分支機構SLF,適用對象包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四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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