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安定神志為主要作用,用治神志失常病證的藥物,稱為安神藥。
心藏神,肝藏魂,所以人體神志的變化與心、肝二臟的功能活動有密切的關係,安神藥物亦多入心經和肝經。
安神藥多以礦石、貝殼或植物的種子入藥,礦石、貝殼類藥物,質重沉降,故多有重鎮安神作用,稱
重鎮安神藥﹔植物種子類藥物,質潤滋養,故多有
養心安神作用,稱養心安神藥。
安神藥主要用於心神不寧、驚悸、
失眠、
健忘、
多夢及驚風、癲癇、癲狂等證。
心神不寧等證,可由多種病因引發。如心火熾盛或邪熱內擾,證見躁動不安、驚悸失矚者,多偏於實。陰血不足,心神失養,證見虛煩不眠,心悸怔忡者,多偏於虛。
故安神藥的應用,須根據不同的病因、病機,選擇適宜的安神藥,并進行相應的配伍。如心火亢盛者,當配伍清心降火藥物,痰熱擾心者,當配伍化痰、清熱藥物﹔肝陽上亢者,當配伍平肝潛陽藥物﹔血瘀氣滯者,當配伍活血化瘀藥物﹔血虧陰虛者,當配伍補血、養陰藥物及養心神藥物﹔心脾氣虛者,當配伍補氣藥物。至於驚風、癲狂等證,多以化痰開竅或平肝息風藥物為主,本類藥物多作輔助之品。
礦石類安神藥,如做丸、散劑,易傷脾胃,故不宜長期限用,并須酌情配伍養胃健脾之品:入煎劑,應打碎煎、久煎﹔部分藥物具有毒性,更須慎用,以防中毒。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