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7 27801
【綜合報導】廣達電腦董事長林百里前女秘書徐可君,和丈夫林昭文聯手私吞廣達公款九千萬餘元,一審認定夫婦倆分別犯六十一及八十四個侵占罪,每罪各判刑兩個月至四個月不等,合併判刑各四年及六年,均得易科罰金,因全案無人上訴而定讞。兩人昨帶三十五萬元到新北地檢署報到,想分期易科罰金,不料遭檢方駁回,夫婦倆當場嚇呆,仍被發監執行。
徐可君(左)和丈夫林昭文(中)結婚時,林百里(右)還親自出席致詞。翻攝網路
夫婦聯手侵吞公款
徐可君自二○○三年起擔任林百里秘書,負責公關費核銷,二○○六年底,徐女冒用林百里名義報帳,將她在微風廣場、新光三越等百貨專櫃購買的鑽石、手錶、皮件等名牌精品花費,都讓廣達「埋單」。
二○○八年林昭文和徐女交往得知其犯行,竟和徐女聯手A廣達公款,隔年兩人結婚。
前年五月,廣達發現兩人犯行報案。今年九月底新北地院依侵占等罪,判徐女應合併執行六年徒刑,林男則被判刑四年,分別可用二百一十六萬元、一百四十四萬元易科罰金。
後因檢方及徐、林兩被告都沒上訴,全案一審定讞。昨天夫婦倆帶三十五萬元報到,請求分期易科罰金結案,但檢察官認為兩人侵吞金額龐大,若准易科有違公平正義,當場駁回聲請,直接將兩人發監執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