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

質押股票 銀行不直接斷頭

新版紓困機制有譜 將與企業協商變更授信條件 協助取得營運資金


質押股票 銀行不直接斷頭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配合行政院經濟景氣因應方案,銀行公會研擬推出新版企業紓困機制,啟動股票質押暫行措施,股價下跌時不要直接斷頭賣出,而是與客戶協商變更授信條件,協助企業取得營運資金,也有助減緩股市賣壓。

銀行業者表示,過去只要股價下跌,如擔保維持率跌破140%時,銀行直接將股票斷頭賣出;不過,暫行措施採從寬作法,銀行要先跟客戶協商,如調降維持率或補提其他擔保品等。

金融海嘯期間,多家向銀行借款的私募股權基金,因此措施而免除遭斷頭的危機。

金管會與銀行公會預計本周召開會議,討論執行內容,敲定後提報銀行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即可對外宣布。

行政院上周通過經濟景氣因應方案,推出助產業、穩金融等七大策略,金管會配合推出「雨天也有傘、資金不斷鏈」政策,並指示銀行公會研議相關具體作法。

金管會官員昨(4)日表示,規劃重點主要有三大項,包括重新啟動債權債務協商機制(即俗稱的企業紓困機制)、放寬股票質押機制及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房貸展延措施。

由於這波歐債危機造成的衝擊,未如金融海嘯期間嚴重,因此,這次作法跟金融海嘯期間略有不同。

金融海嘯期間,營運及繳息正常企業,貸款可申請展延,銀行一律同意延長半年。若銀行希望展延更久或降息,可透過經濟部窗口診斷後送銀行公會,由最大債權銀行召開銀行團會議討論,二分之一以上銀行同意,全體銀行就須遵循。

這次規劃的緩和版作法則拉高門檻,企業若要展延貸款或降息等變更授信條件時,透過經濟部窗口送銀行討論時,須四分之三或五分之四以上銀行同意,全體銀行才須遵守。

此外,部分企業或大股東向銀行股票質押借錢,可能因斷頭影響資金調度。銀行公會考慮啟動「處理股票質借暫行補充原則」,要求銀行在執行斷頭前,讓客戶可先跟銀行協商變更授信條件。

【2011-12-0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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