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測站 農發條例 叫土改太沈重
頡總量管制頜 包裝頡開發許可制頜
頡農地農用頜 考驗政府執行力
【1999-12-13/聯合報記者陳素玲∕專題報導】
台灣農民為台灣死守凋零的農村二、三十年,因為台灣即將加入WTO,盼得農委會端出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沒想到農地興建農舍爭議,朝野立委口口聲聲為農民權益而爭,農民還未得到好處,就被抹黑成隨時等著賣農地的貪婪模樣。事實上,檢視這部號稱台灣第二次土地改革的重大法案,若問台灣農業何去何從?關乎生態環境保育及安全存糧機制的具體農地政策為何?答案其實很心虛。
農委會在法案說明上,將農發條例及其配套法案的提出視為「繼四○年代實施土地改革以來農地管理政策的最大變革」,如果觀諸其揭示的各項修正重點,包括徹底改變「農地農有」基調的開放農地自由買賣、以「總量管制」執行農地釋出政策、放寬農地分割限制、加強防範違規使用農地、規畫高品質農村社區等,的確都是挑戰現有農地政策的重要調整。但是如果進一步探究農政單位「換湯不換藥」的規畫內容,叫「土地改革」真是太沈重。
以「總量管制」的農地釋出原則為例,這項關乎未來政府釋出農地資源,准予農地變更地目使用的釋出標準,其實才是農地開放政策精髓。問題是,從農委會原先堅持將農地分為「重要農業用地」、「次要農業用地」、「保育用地」做為釋出原則,在立委壓力下退讓到「總量管制」,就已註定今後農地資源的釋出,仍將維持現行操之於行政裁量權的現狀。
更具體地說,「總量管制」的做法其實與現行「開發許可制」如出一轍。也就是說,「總量管制」就是在政府宣示必須確保七十二萬公頃的農業生產用地之下,所有農地變更規範仍將循現制,亦即由營建署設立審議委員會,依據都市計畫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原則予以許可開發,如此一來,行政單位仍具有最大的裁量空間,「特許制」為特定人士開後門的弊端依舊。農政單位以「總量管制」包裝「開發許可制」,到底是用心良苦?抑或另有所圖?
再者,如果「總量管制」的基本方向成立,意味台灣農地將走入另一個階段性任務,在此前提下,農民的角色勢將跟著轉型,農民留守農地的最大目的將是「維持基本存糧」、「維護景觀」、「生態保育」。
當包括自然人、農企法人都可以坐擁農地,農地又將大量釋出之際,「農地農用」成了農地政策最後一道防線時,考驗的將是政府的執行決心。看到現行農村歷歷可數的農地違規利用案例,恐怕很少人會相信「明天會更好」,尤其過去政府將農地釋出後,農地大量違規做為高爾夫球場、大型遊樂區,甚至都市土地被用來蓋大型工商綜合區,都在台灣農地變更史中留下財團營利、炒作的陰影。
過去農地政策的保守與僵化,苦的不只是農民也波及其他產業發展,由於台灣土地資源過少,財團藉稀有資源炒作土地,緊接著房地產的狂飆與投機,工業土地取得成本過高,造成產業出走等,無一不與土地資源的爭奪有關。現階段的農地政策關乎下個世紀的未來,農發條例因為政務官去留的政治風潮而在立法院熱鬧登場,但是從審查會過程來看,登記發言的七、八十位立委莫不追著新購農地興建農舍纏打,農地政策能否在聚集焦點後被嚴肅討論,就看立委的智慧。
【1999-12-13/聯合報/8版/社會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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