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97年9月27日 星期六

眷村改建總經費6,000億元 擬由民間主導

眷村改建總經費6,000億元 擬由民間主導
將與不適用營地配套招標 每組規模20億元至100億元

【1997-09-27/經濟日報 記者張海琳╱台北】

營建業將再傳利多,繼高鐵順利招標後,行政院經建會昨(26)日提出由民間主導總經費高達6,000億元的眷村改建計畫,規劃將眷村改建工程與不適用的營地、眷舍土地「配套招標」,預估每組配套招標的規模由20億至100億元不等。

這項招標將採資格標、價格標二階段招標,每一組配套的標金底價將會事先公布,由投標金額最高者得標。底價的計算方式是將處分土地群組總價格,扣除改建總工程價值。

分析經建會提出的招標方式,廠商若能將興建眷舍成本壓低,又能提高該組配套土地的運用效益,可提出的投標金額愈高,愈有機會得標。

經建會專任委員張隆盛昨天首次邀集相關部會討論「獎勵民間參與投資國軍老舊眷村更新改建方案(草案)」,相關部會同意將眷村改建由民間參與。

經建會都住處長夏正鐘說,國防部將會把所有預定改建的眷村,與預定處分的不適用營地、眷舍,分成許多配套組,例如,國防部可能將某一處預定改建為1,000戶眷舍的眷村,與其他幾筆不適用土地編為一組,得標廠商負責興建這1,000戶眷舍後,在現行法令下,自行運用配套的其他土地。

經建會初步訂定資格標的規定為:一、合法設立的單一公司或企業聯盟;二、屬於營造業或興建住宅出售(租)業,若為單一公司則應兼具營建業與住宅出售(租)業,若為企業聯盟,則至少有一家為甲級以上營造廠商;三、無重大違法或喪失債信情事,財務狀況良好;四、單一公司或企業聯盟公司合計淨值應為招標的眷村改建工程費用的三分之一以上;五、單一公司或企業聯盟之一公司,近十年曾投資或開發或承攬類似住宅大樓相關經驗的樓地板面積為改建眷村樓地板面積的二分之一以上規模者。

【1997-09-27/經濟日報/01版/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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