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92年12月11日 星期五
外國法人投資台股 資格將大幅放寬
外國法人投資台股 資格將大幅放寬
證管會並計劃開放外國券商投資股市 受益憑證近期納入融資融券範圍
【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
為了吸引更多資金投資股市,財政部證管會擬大幅放寬外國專業投資機構投資台灣股市申請資格,同時開放外國證券商投資國內股市。
證管會雖然大幅放寬國外法人申請投資國內股市資格,不過,全體外國法人投資金額上限仍為二十五億美元。證管會表示,將儘速將全案報給中央銀行。證管會大幅放寬外國法人進場投資國內股市的資格重點如下:
●開放國外證券商投資台灣股市,淨值在一億五千萬美元,具有經營國際證券業務經驗的外國證券商均可申請投資國內股市。國內證券商與外國券商合資者,國內券商持股比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也可申請投資台股。
●外國銀行部分,全球資產排名前一千名的外國銀行即可申請投資台灣股市,原規定為排名前五百大的國外銀行才准投資台灣股市。
●保險公司方面,保險公司只須具備五年營運資料、財務報告,可准予申請投資台灣股市,原規定外國保險公司必須具十年營運資料才得投資國內股市。
●保險公司方面,保險公司只須具備五年營運資料、財務報告,可准予申請投資台灣股市。原規定基金公司必須成立滿五年,基金資產達五億美元以上,始得投資台股。
●單一外國法人投資台灣股市金額上限由原來的五千萬美元,提高到一億美元。但是,原來已獲准來台投資的外國法人,必須所申請投資金額全部匯入後,才能再提出追加投資金額的申請。
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
財政部證管會「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修正案」出爐,不但提高有價證券得融資、融券張數的上限,同時將上市的共同基金受益憑證納入「得為融資融券股票」的範圍,未來,投資人可以融資買進、或融券放空受益憑證。
「有價證券得融資融券標準修正案」預定在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告,二十四日起正式生效。這項修正案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證管會終於允許上市受益憑證也可以融資、融券買賣。
證券市場人士表示,買賣受益憑證的證交稅率只有千分之一點五,比一般上市股票的千分之六優惠許多;證管會又開放受益憑證融資融券交易,如此一來,將使受益憑證成交量大幅增加,受益憑證成交量占市場總成交量二成以上的盛況可能重演。
不過,同法第四條規定,上市股票連續兩個營業日收盤價低於十三元,將暫停融資交易;必須連續六個營業日收盤價都在十三元以上,才恢復融資。現有十檔上市的封閉型基金收盤價都不到十三元,依照前項規定,根本不能融資,因此,證管會雖然開放受益憑證融資融券交易,短期內,卻沒什麼實質效果。
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修正案重點如下:
●開放受益憑證為得以融資融券的有價證券。
●每種得為融資交易的股票,其融資餘額上限由原來的上市總股分的百分之二十提高至百分之二十五。融資餘額達上市股分的百分之十八時,進行分配。
●每種得為融券交易的股票,其融券餘額上限由原來上市總股分的百分之十提高到百分之十五;不過,該種股票融資餘額不足百分之十時,得進行融券分配。
【1992-12-1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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