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91年1月5日 星期六

王建煊:國建六年計畫 量力而為

 他強調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 但絕未說有能力或沒有能力籌錢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1991-01-05/聯合報/11版/經濟新聞】

財政部部長王建煊昨天表示,國建六年計畫必須「量力而為」,「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他說:「我沒有說有能力或沒有能力籌多少錢,可以攤開來,大家來看。

王建煊說,國建六年計畫需資金新台幣八兆五千億元,其中六兆三千億元須靠發公債籌措,以利率百分之十二、公債為期六、七年計算,第七年是公債付息最多的一年,預估須付息七千億元;第八年還本付息更要一兆八千億元。七千億的利息必須由經.常收人支付,不能發公債,只有本金部分可以再發公債支付。

王建煊說:「我不講財政部能或不能負擔,由大家共同來評估。」

王建煊說,行政院院會中郝柏村院長裁示四點:(一)集思廣益。(二)看細部計畫。(三)看財政力量有多大。四看執行能力能否配合得來。

王建煊說,六年國建是個非常重要的案子,如果能順利、有效的執行,計畫完成之後,我國將邁入已開發國家之林,國民所得平均可達一萬三千美元,而且完成許多公共建設。他表示,「政府各個部門和全體國人應該努力配合支持」,不過,如郝院長裁示的,必須「量力而為」。

王建煊昨天並且鄭重說:「我沒有講過『財源沒有問題』的話。」他說,財政部會盡最大的努力籌措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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