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89年3月2日 星期四

獎投條例替代方案 快出籠

獎投條例替代方案 快出籠 投資抵減加速折舊 將保留 

【台北訊】 經濟部工業局為因應獎勵投資條例於七十九年底廢止施行後,能繼續促進我國工業發展,昨日正式向經濟部提出獎投條例替代方案──「促進產業升級獎勵條例」,條例條文扣除工業用地租稅減免部份共計十七條,條文中將保留獎投條例原有二至五年加速折舊、投資抵減及低利貸款等激勵工具,以加速我國工業早日升級。

經濟部並且決定,於最短期間內與財政部進行磋商,以確定政策方向、作業程序,經濟部不排除財政部將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加入有關獎勵儲蓄或金融方面的措施。該條例預定於四月間報請行政院裁示。 

經濟部發言人李模說,「促進產業升級獎勵條例」已完成部分條文的擬訂,原則上四、五年免稅獎勵方式將予取消,且未來將不針對個別性產業獎勵,而將採中立性或功能性獎勵。經濟部希望仍然保留加速折舊、投資抵減的獎勵措施。 

工業局長楊世緘昨日指出,暫時定名為「促進產業升級獎勵條例」,將於近期內,由經濟部與財政部會商後,才能確定。但不管其未來名稱如何,其制定條例的目的,除為利用獎勵措施促進我國工業早日升級外,另外是希望能以制定特別法的方式,來排除現行法令窒礙難行的部份,或彌補尚未立法的缺陷。 

楊世緘說,促進產業升級獎勵條例如能順利實施,將以促進產業升級為重點,另外將採取中立性或普遍性獎勵方式,來取代過去個別性產業的獎勵方式,同時該條例僅保留加速折舊、投資抵減、低利貸款等獎勵工具,藉以簡化行政手續,能讓廠商一目了然政府獎勵工具的內容,進而能充分利用,而達到促進工業升級的目的。 

另外,工業局官員也表示,獎投條例原有關「工業用地取得之稅捐減免」部份,工業局已另擬妥「工業區設置管理條例草案」。予以替代,條例草案共計十七章,主要是為促進高科技及重化工業的發展,並提供工業生產用地。這項管理條例將於近日報請經濟部審核。

 【1989-03-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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