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88年3月14日 星期一

火雞水果如不開放巿場 美將按301條款對我報復

【1988-03-14/聯合報 台北訊】

經貿高級官員昨天說,行政院中美貿易專案小組日前決定,重新開放火雞肉進口,以及放棄限制美國四種水果的進口,都有極不得已的苦衷。美國已將貿易報復的訊息傳達我國:如果不立即重新開放火雞肉進口,美國將限制洋菇罐頭、蘆筍罐頭、冷凍蔬菜等十多項我國農產品的進口。

這位官員表示,美國估計未來每年對我國出口火雞肉的潛在貿易金額接近一億美元,因此依照美國貿易法「三○一條款」的規定,選擇十多項我國輸美農產品作為報復對象。這些農產品輸美金額合計每年約一億美元。

他指出,由於我國曾計畫對美國生產的四種水果實施限量進口,美國估計將使美商每年喪失八、九千萬美元的出口機會,因此也研擬報復措施,限制進口項目範圍可能擴及農產品以外的我國產品。這位官員表示,我國若堅持限制美國產品的進口,而遭到貿易報復,不但中美兩國間長久的良好關係受到不利的影響,並且更多我國的產業會被波及,對我國整體利益更為不利。

【1988-03-14/聯合報/01版/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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