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王事件”是1982年經濟整肅運動的冰山一角。
1月11日和4月13日,國務院兩次下發嚴厲文件,“對嚴重破壞經濟的罪犯,不管是什麼人,不管他屬於哪個單位,不論他的職務高低,都要鐵面無私,執法如山,不允許有絲毫例外,更不允許任何人袒護、說情、包庇。如有違反,一律要追究責任。”到這一年底,全國立案各種經濟犯罪16.4萬件,結案8.6萬件,判刑3萬人,追繳款項3.2億元。
對柳市“八大王”的高調討伐,令全國民營企業噤若寒蟬,再也不敢公然與國營企業搶原料和“擾亂市場秩序”了。與此同時,另一個發生在武漢的案件則展現出另一個領域裡的爭搶,那就是民營力量已經把手伸向國營企業內部的科技人員,開始與國營企業爭搶技術和人才,這當然也是不能容忍的。
1982年的春節,武漢工程師韓慶生是在監獄中度過的,他入獄的罪名是“技術投機倒把罪”。
前一年,國營一八一廠的韓慶生和另外三個工程師為武漢的一家鄉鎮企業九峰農機廠設計了兩套生產污水淨化器的圖紙,還編寫了兩萬多字的產品技術說明,這家農機廠本來已經瀕臨倒閉,卻因為韓慶生們的幫助而起死回生,當年就實現了五萬元的利潤。農機廠的廠長黃從良很感謝這些工程師,到年底發給4個人每人600元。就是這600元把韓慶生送進了監獄,一八一廠的有關領導知曉此事後當即向公安局告發,韓慶生被判有罪,罪名就是利用國家技術牟取私利,是為“技術投機倒把罪”,一審判決入獄300天,用韓慶生的話說,“相當於兩塊錢坐一天牢”。
在當時中國,向民營企業偷偷輸送技術的絕不只有一個韓慶生,當時國內科技人員號稱有800萬名,其中1/3閒置無事。新興的鄉鎮企業則人才短缺,急需科技人員,於是,便有很多國營企業的工程師在周末被鄉鎮企業主接走,偷偷地到這些工廠幫忙進行科研。當時有個專用名詞來稱呼這群人,叫做“星期日工程師”,也就是星期一到星期六為國營企業工作,到了星期日就被接到城外的鄉鎮企業,為那裡的工廠提供技術幫助。韓慶生正是這個人群中不起眼的一個。因為他是全國第一個因此被判刑的技術人員而廣受關注,成為當年度的一起標誌性事件。
據當時報紙記載,3月2日,韓慶生和他的律師楊霞第一次出庭辯護,參加旁聽的就有300多人,大部分是與韓慶生類似的知識分子。法庭辯護整整進行了一天,公訴人說一段,辯護人說一段,一共辯了十輪,這在當時的司法界已是罕見的透明,當楊霞發言時,因辯辭動人幾次被聽眾鼓掌打斷。當年8月,武漢市武昌區法院宣判韓慶生無罪,公訴人再向上級中院申訴,12月,中級人民法院改判韓慶生罪名成立。當日,韓慶生的家人帶著申訴狀坐火車去北京上訪。
事件至此,韓慶生案引起舉國關注。當時在知識分子和科技人員中影響很大的北京《光明日報》專門為此開展了討論,讀者信件像雪片一樣飛進報社。由於當時法律的不健全,在此案的處理上基本沒有是非可言,維執法者和當政者的考量為依據。韓案被報紙公開討論,一時輿論鼎沸,全國的科技人員大多對法院判決不以為然,中央領導人親自過問案件進展,事件在此後突然峰迴路轉—這樣的戲劇性情節在此後的企業史中將一再發生—1983年2月3日晚上10點,武漢市市長帶著判決書和退還的600元來到韓慶生家中道歉。
韓慶生事件的喜劇性落幕,並不意味著類似事件已成定論。在今後的若干年內,國營機構裡的科技人員能否外出兼職依然是一個糾纏不清的話題,1985年前後,上海太平洋被單廠一個叫鄭鴻堅的助理工程師還因為業餘兼職而被判處徒刑、關進大牢。直到1988年1月18日,國務院專門下達了文件,稱“允許科技干部兼職”,至此,這個爭論才總算塵埃落定,而事實上,在那時,民營企業聘用科技人員已是一個十分普遍和自然的現象。一個十分可笑和耐人尋味的事情是,在關於科技人員能否出賣技術的討論中,從來沒有人認真地從職務專利的法律角度來討論這個事情,儘管國家在1980年就成立了專利局,通過了《專利法》。
“八大王事件”和“韓慶生事件”均在當年轟動一時,以後來者的角度來解讀:國家是在動用政府機器對體制外的資本力量進行遏制,這樣的製度性遏制將在今後的20年時間裡持續發生,這不是某一個人的決策行為,而是整個中國企業變革的邏輯使然。從中國改革的第一個年份起,從資產身份的不同來製定不同的政策便成為一個不容置疑的戰略,有很多時候,它甚至成為了一種改革價值觀。在1981年,當國營企業改革推進乏力,而剛剛萌芽的民營力量開始形成一股經濟力量的時候,對前者的保護和對後者的遏制便成了一種本能性的政策反應。
必須指出的是,經濟整肅讓民營經濟遭遇第一次寒流,大大地延緩了它的成長勢頭,特別是先發的浙南和珠江三角洲地區承受巨大的衝擊和壓力。很多年後,有記者問任仲夷:“主政廣東工作期間有無失誤?”任坦言,“人哪能沒失誤,1982年差點過不了關。”
“過不了關”的原因,從表面上看,是華南地區走私蔚然成風。當時廣東不少縣市的走私出現了“漁民不打漁、工人不做工、農民不種地、學生不上學”,一窩蜂地在公路沿線、街頭巷尾兜售走私貨的現象。很難有確切的數據證明這些走私到底涉及多大的商品流通量和交易金額,不過,它確實是很多人原始積累的方式。通過這種非法、不無血腥的“公眾走私運動”,華南(包括福建南部的潮汕地區和浙江南部沿海的溫州、台州地區)率先取得了企業發展的資金和產品流,不少後來創辦了工廠的企業家在當時都有“逃港”和走私的經歷。針對這一現狀,1982年1月,中央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嚴打走私販私活動。2月,中央書記處召開廣東、福建兩省座談會,專題研究打擊走私販私、貪污受賄問題。胡耀邦總書記主持會議,會議氣氛極其嚴肅,對走私的研究很快轉變成對開放的批判,會上有人說:“這場鬥爭是資產階級又一次向我們的猖狂進攻。”有人說:“廣東這樣發展下去不出三個月就得垮台。”還有人說:“寧可讓經濟上受損失,也要把這場鬥爭進行到底!”
主政廣東的任仲夷在壓力下被迫寫了平生的第一張檢討書,然而,他仍然提出“排污不排外”,已經推行的開放政策不能收回。他的一時堅持,守住了特區開放的陣地。不久後,廣東出台新的地方法規,把開放持續推進。深圳開始向香港和澳門商人發放多次出入境的證件,免除了進出關的麻煩,同時允許外資工廠擁有聘用和解僱工人的權利。特區的土地租賃也走向制度化,每平方米的工業用地年租金為10~30元人民幣,商業用地的年租金為70~300元人民幣,平均比香港低10倍左右。《南華早報》在社論中說,“這是讓所有香港商人夢寐以求的”。而美國的《商業周刊》則評論,“廣東省的政策表明,自1949年以來,外國人第一次被允許在中國長期租用土地、自定工資和解僱工人。”似乎是為了呼應任仲夷的開放決心,這年10月,蛇口開發區主任袁庚讓手下做了一塊很大的標語板,樹在工業區管委會的門口,上面寫著:“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這句標語在一開始引起了廣泛的爭議,但很快它成為了中國改革的一個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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