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81年8月18日 星期二
這帖猛藥用不得! 對於監察院建議凍結物價工資的商榷
這帖猛藥用不得! 對於監察院建議凍結物價工資的商榷
【林富松】
基於國內工商業營運遭遇極大的困難,資金普遍缺乏,加以產銷通路經常不能承擔其應有的功能,形成供需不平衡的現象,監察院乃於八月十一日通過一項臨時動議,建議行政迅速採取適當的緊急措施,凍結物價和工資,希望全體國人共體時艱,舒解目前國內工商界資金短缺的困境,提高商品對外競爭能力,使當前經濟能在穩定中求成長。價格管制并非良策監察院這項建議用意甚佳,唯所採用的方法恐待商榷。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平穩的物價與低廉的工資當然是維持強大對外競爭力的重要決定因素,然而必須是經濟活動所表現的最終結果方屬上策,換言之,應憑藉各種政策工具的運用得當,使物價穩定,舒緩工資上漲,而不是採行強制性的管制甚或凍結措施。
由經濟知識知道,正常狀況下的市場價格決定於供需,因此,維護供給及需求面的管道通暢,制度合理,實乃使價格機能正常運作的不二法門,也唯有保持如此的機能,方能使資源獲致合理的分配,不致發生錯誤。當然,影響物價的因素繁多,舉凡政府之財政、金融、貿易、生產、行銷等措施或法規的改變,均足以造成供給曲線或需求曲線的移動,影響均衡價格。民主國家的政府,在經濟活動中主要是扮演引導的角色,所用的手段及方法是溫和的、漸進的,為了維持較平穩的物價水準,主要的努力將擺在維護公平合理的交易環境,使市場貨源暢達,產品通路無礙,而一般的情況,由於需求面遠較供給面變化小(尤以農產品市場為然,工業產品較易受刺激),因此只要儘量做到供給無虞,市場的價格自然能穩性。共產國家採用統制計畫經濟,在其經濟計畫中,由於產出是由政府當局擬定(民主國家則由價格決定),所以往往進一步想控制價格,如此也才能控制下一期的產出。儘管如此,共產國家近年來仍有相當程度的自由市場出現,或開放一些資源給民間(在共產制度下,資源均歸國有),結果顯示,開放的例子中,呈現前所未有的高生產量。這二種經濟制度,表面上觀察只是看出資源的分配有無扭曲,背後真正的意義卻是有否符合人性,分野甚大。限價措施的開端但是民主國家亦非全然未採用價格管制(或凍結)措施,像戰爭來臨之際,或像一九七三年第一次全球能源危機時,不少民主國家鑑於情況緊急,經濟在當時之外力衝擊下己穩不住陣腳,乃不得已採行短期的價格及工資凍結措施,這帖猛藥一下,在當時極短的時間內似乎可稍收效果,然而沒有多久便弊病叢生,原因是副作用太大,市場機能僵化,連帶使生產面受到影響,更有推波助瀾之勢,結果乃一發不可收拾。在各國事後的自我檢討報告中均透露,價格管制並非良策,因為往往為換取短期價格的表面上平穩,卻須付出長期資源誤置的苦果,大不划算。據一位經濟學家的統計,近四百年來人類的經濟活動中,不乏價格管制之例,然而卻根本沒有成功的例子。
我國台灣地區除了光復初期,由於一切建設方興未艾,物資嚴重缺乏,政府採行了一系列必要的管制措施(當然包括對價格的管制),然而均逐漸子以解除。
猶記民國六十年代,由於世界能源危機的衝擊,為了穩定物價,政府曾於六十二年六月廿八日(1973年)宣佈加強執行十一項穩定物價措施(限價在內),像公用事業維持年內不漲價、都市上地現值暫緩公告、普設大宗物資平準基金及規定重要民生必需品價格限制規定,此亦為限價措施之開端。而當時國際價格依舊飛漲(由於國際物資短缺),國內發生搶購民生必需品(各位當記得衛生紙之事件)的風潮,加上中東戰爭爆發,石油禁運引起全球性之能源危機,更使國內物價變本加厲。而至民國六十三年一月廿六日才公佈「穩定當前經濟措施」,其內容主要在合理調整油、電、菸酒價格及交通費率、提高存放款利率、五樓以上之高樓仍採限建,並將限價改成議價,使市場價格恢復正常調節機能。
由當時的資料顯示,該措施方案實施之後,各種商品及勞務均隨之調高價格,致使六十三年二月份國內各種物價巨幅上揚。三月份後國內物價即穩定在漲價後之高水準之上,且呈小幅回跌的現象,由於市場逐漸恢復正常,政府乃逐漸取消各種議價措施。效果實不理想民國六十二年所實施之限價措施,在外在的衝擊之下,造成國內供需不均衡之局面。尤其在「公營事業年內不加價」的承諾下,不僅造成石油公司虧累甚鉅,更形成大眾預期上漲的心理,因而產生搶購、惜售及國積物資之現象,及至價格至非調不可之際,調幅亦往往頗高,因此,此種不立即反映進口成本的措施,未必是一項很好的辦法。
檢討民國六十二年所實行的限價措施,效果實不理想。由資料觀察,民國六十二年七月至六十三年一月問,幾乎所有的限價商品軍上漲,而且每月漲幅均不小。所有的十一種限價商品當中,除了尿素及硫酸錏兩種肥料因係公定價格,未超過限價外,即使實施補貼的小麥及黃豆,其產品在六十三年一月之批發價格亦均超過限價之水準。
而在所有的限價商品中,以鋼筋及紡織品的批發價與限價之差距最大,此乃因建築業繁榮,鋼筋需求大,而限價卻訂得太低,致使生產者缺乏生產意願,減產或停止供應,同時還造成大量的囤積居奇,形成有行無市與黑市價高的現象。六十二年十二月鋼筋市價超過限價高達百分之一百三十左右,可見限價並未能產生預期的效果。當時紡織品因國際價格高漲,外銷業績甚佳,然而因限價太低,乃造成國內供不應求之現象,市價亦超過限價頗多,六十二年九月之市價即超過限價百分之五十七左右。其後雖因國際紡纖品價格回落,市價回跌,然至六十三年一月,其市價仍高過限價百分之四十左右。而自六十三年一月後改採的平價及議價方式,結果亦均不甚理想。今後應努力的方向盱衡世界各國及我國的限價經驗來觀察,價格在現今的環境下,固然有管理及監督的必要,然而管制措施(如凍結或限價)的採行實應力求避免,因為由理論及經驗得知,對商品或勞務價格的過度干涉,不僅無法達到穩定的功效,更將造成資源的誤置,實乃得不償失的措施。英國有句古老的諺語:「到地獄之路乃常舖滿善意的。」(The road to hell is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s.)有時干預的行為便會應驗這句話。我們希望監察委員們能再三思其凍結物價及工資的建議。在自由市場的制度下,市場機能的維護、供需面的協調、行銷通路的保持暢達、公平交易法的擬定等,才是我們今後該努力的方向,除非萬不得已,不宜輕易嘗試價格管制這帖猛藥。
(本文作者為國立交通大學管科系專任講師)
【1981-08-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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